| 贺梅案,其实就是一个司法腐败的黑案。这一点,田纳西司法部长后来做了精辟的总结。他写道:"the system ... unlawfully maintained A.M.H. in the Bakers’ custody some six years" (政府系统非法地让贝克拥有贺梅的监护权达6年之久)。这个系统指什么呢?当然是司法系统。当初贝克要剥夺贺家的父母权,其理由完全是不成立的,但主审法官却与贝克律师勾结。第一次听证,在贺及其律师离开之后,法官和贝克律师留下来,搞了8道非法的命令,其中一条就是不准贺家与贝克接触。具体勾结过程,后来被揭露(参见:贺梅案庭审大暴法庭黑幕和贝克阴谋)(这名法官后来被我们指控MISCONDUCT,结束了法官生涯。)
但这一纸不准接触令,就使在之后的数年中,贺家母女无法见面。后来的裘得斯法官当然是继续维护前任的命令,而且变本加厉,剥夺贺家的父母权。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对这名法官的不当也用了相当严厉的语言进行谴责(参见: JUDGE SCOLD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