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華人律師在田納西衡平法院剝奪賀邵強夫婦父母權之後在網上評論到,這兩個老中在人家地盤不知進退,不會屋檐下低頭,還控告法官,輸了很自然。對此,賀邵強不以為然。在接受英文主流媒體採訪時,他說道, 我們的堅持,不僅是要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與親子團聚,也是在幫助美國變得更好。 結果大家都知道了。賀梅案建立了一個重要的案例。很多父母在賀梅案精神下,恢復或者維護了自己的父母權。賀邵強對美國法制、人權建設的貢獻也得到了美國主流社會的承認。 那個華人律師的思維有一定的代表性。刺激點說,已經接近狗的思維。 假設狗有思維能力,什麼是狗思維呢? 狗這種家養動物是很特殊的。狗已經不能夠獨立生存,其食物及生活必須依靠人類(即使是野狗也是如此,野狗靠吃人丟棄的垃圾)。因此,狗對給他食的主人很忠誠,幾乎是無條件的護衛。你要是對狗的主人態度不好,狗說不定咬你一口。 概括地說,狗思維就是一種無條件支持其飼養者的思維。 比如說,我有時候在別的網站上寫些歷史文章,客觀描述美國的歷史。當然美國歷史上有一些陰暗的東西,如排華法案、肯特州立大屠殺等等,往往有華人跳出來破口大罵,說你這麼仇恨美國,為什麼要到美國來? 這種思維就是典型的狗思維。這種思維的根源往往是因為把美國當成了施與者,簡單的說,吃了美國賜予的糧食,於是做狗叫。 比如說,有人控告法官,很多人就開始做狗叫,說是攻擊了美國司法系統。其實,司法系統的品質取決於法官的品質,但法官不等於司法系統。控告法官的不當,正是冒着被報復的風險,維護美國司法的尊嚴。 什麼是美國?美國就是其憲法定義的一個政體。美籍華人歸化入籍的時候必須宣誓效忠,這個效忠的對象不是人,不是總統,不是政府,而是美國憲法。 而美國憲法從文字上看是相當不錯的。毛澤東就非常欣賞美國憲法。 憲法再好,只是一張紙。為了兌現美國憲法,數百萬人流血犧牲。光是美國內戰就死傷百萬,這樣才把南方納入美國憲法之下。 美國黑人對美國憲法的貢獻是舉世公認的。美國的民權法案,就是黑人流血鬥爭的結果。越戰期間,馬丁路德金博士就指出,美國黑人被送到東南亞捍衛當地人的權利,可這些黑人在自己家裡卻沒有這些權利。這是多大的諷刺?正是因為有金博士這樣的人,美國社會才逐漸實現了所有男人都生來平等的理念(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後來這個平等的範圍又擴大到包括女人。這種進步是與反憲法勢力鬥爭的結果。 翻開美國華人史,很遺憾地說,幾乎對美國憲法沒有任何貢獻。現在加州華人享有的人權,主要還是朝鮮戰爭打出來的。朝鮮戰爭之前,加州華人被排除出人權保護範圍。 其實,無論一個人是否是美國公民,如果身在美國,就應該為美國社會的進步作出貢獻。賀邵強雖然是中國公民,在美國是非法移民,但他有主人翁意識,所以他反對那些違背美國憲法精神的現象,對維護美國憲法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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