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不少歸化公民,宣誓為美國憲法流血犧牲的,但有直秀才之類侮辱憲法權利的。因此,我給你們用漢語講解一下美國憲法,也算是免費為美國的教育事業做點貢獻。 獨立宣言寫道:【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注意,這裡的MEN是指法律上的男人---也就是男性自由民,換言之,這不包括男性自由民的母親、妻子、女兒,也不包括男性奴隸。奴隸在法律上是財產,也就是物,而不是人。所謂created equal是指先天被平等創製,但這不等於後天的平等,因為,很顯然,是否平等取決於後天因素。 不僅如此,獨立宣言裡這段關於男人被平等創製的話並沒有寫入美國的憲法。 平等一詞是在美國建國近100年後,在1868年首次出現於第14修正案,又稱EQUAL PROTECTION 條款。這個條款主要是體現黑奴的解放。當時,白人婦女急切希望能夠通過這次修法的機會賦予婦女對等的公民權,但是她們卻失望了。第14修正案明確寫到此案只適用於"male inhabitants" 以及“male citizens." (男性居民與男性公民)。換言之,女性被明確地排斥在憲法保護之外。西方的理論觀點是,女性主要是主持家務,其權利與其丈夫不可分割,其丈夫就已經代表她了。 因此,林肯解放黑奴之後,黑種男人獲得了公民權,但白種、黑種女人仍然沒有完全的公民權,而只是男人的附屬品。 女性無公民權具體表現在,白種女人沒有投票權,不能充當陪審團員,甚至不能擁有財產,她們獲取保護的來源只能是其父親或者丈夫。 為此,白種女性進行了長期的、艱苦的鬥爭。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年不少白人女性積極主張廢除黑奴,可是當她們的代表試圖出席在英國的廢奴國際會議的時候,被白種男人擋在門口,謝絕進入。黑種男人獲得解放之後,白人婦女的解放運動進一步深化,然而她們的主要支持者是黑人,白人男性基本是反對的。有位著名的白人女權運動者,她丈夫就強烈反對她。有一位白人女性試圖註冊充當陪審員,結果被判刑---在她的審判中,法官根本不給陪審團獨立裁決的機會,而是指令陪審團判她有罪--這在法律上叫着directed verdict。 直到俄國10月革命,俄國婦女被賦予同等權利之後,美國婦女的社會地位才顯得越來越不合潮流。可以說,10月革命一聲炮響,給美國婦女帶來了男女平等的理論依據。其後,經過一系列的抗爭(曾經有白人女性自焚抗議的壯烈),西方的白人女性終於獲得了投票權及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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