瞟了推荐的关于道德的讨论,发现连道德是什么东西都没有准确定义,然后就各自根据自己的主观开始大发宏论。 下面我来简单定义一下:“道德是一种对人的行为或思想的对与错(right and wrong)的主观判断”。 如果还不懂,我可以再详细点。主体(SUBJECT)是一个人脑,输入[客体(OBJECT)]是人的行为,输出结果是对与错(0/1),中间这个算法就是这个主体的道德观。 显然,个体的道德是其主观。对同一事务的判断,不同的人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有的得0,有的得1. 但是如果同一个事件,对很多人进行统计,发现这些人compute的结果平均起来不是0.5,而总是偏向0或者1,那我们说有一种社会道德已经形成。这个社会道德独立存在于个体之外,是一种集体效应。 这就是所谓自发对称破却,也称相变。 举例说明,水分子随机排列的时候,是液体,但如果按照一定取向整齐排列,就变成冰。水分子的属性没变,但整块冰形成了一系列客观的、可以测量的属性,比如说晶格的方向,这对单个分子的运动产生了限制。 以某人说谎逃避JURY DUTY为例。他可能说,他太忙,实在没时间,反正有的闲人可以充当陪审团,所以他骗法庭说,自己看了很多案件相关资料,认定被告有罪,他这样说谎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损害,所以成功说谎逃避JURY DUTY符合其自己的道德标准。但是,人类社会形成了一个几乎普适的道德标准,那就是通过说谎逃避社会义务是不道德的。在这个意义上,道德的概念与DUTY的概念是紧密相连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说谎逃避JURY DUTY的人并没有受到其他人的指责,也没有受到其他惩罚,相反,法官很同情地相信了他,谢谢他并且让他得意地笑着回家。只有当他得意地把这件事情登在网上的时候,才遭到一两个人的谴责,而其他人似乎都是赞赏的。 此人可能要说了,说谎本身并不违反其自身的道德标准。指责者的诚实道德观跟他的不同,但无法对他产生任何约束。他的逻辑是,大家都有原罪,你们凭什么指责? 如果一个人A生活在孤岛上,不跟人接触、交换信息,那么判断A的行为的唯一活人就是A自己。A对A自己说任何话,无论是真理还是谎言,反正都是A自己判断,不关任何人的事。但如果这个A只要与另一个人B接触,那么B就会依据B的标准来判断A的对与错。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道德的作用主要是用来约束其他人。理由很简单,既然道德观念由自悟产生,而人的行为是由这个人的思维控制的,那么一个人的行为一般是符合自己的道德标准的。比如说,这个欺诈法庭的就自以为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道德标准的。换言之,一个人一般来说不需要内省,而只是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衡量、影响、约束他人。比如,这个欺诈法院的,就喜欢拿自己的标准去评价他人。 当然,道德判断既然是主观的,可能因人而异。 以贺梅案为例,支持贺家团聚的认为反对贺家团聚的缺乏基本道德观念,也就是说后者不知道什么是right什么是wrong,什么是goodness什么是evil;反过来,反对贺家团聚的人的判断可能正好相反。 道德没有客观标准,而是因人而异,但是,一个社区的多个个体往往会产生道德的凝聚现象,也就是很多人在某个行为的对错判断上采取了同一标准。这在科学上,我们说这是一种对称破却、一种相变(phase transition)。而且这种相变可能导致系统进入不同的道德基态(moral ground state)。 比如日本人要把年迈的父母背到山里饿死以节约资源、而且其父母也欣然接受这种安排,这在中国人看来是大逆不道、违背天理人伦,但对日本来说是正常的社会习俗。类似的,汉人在与匈奴打交道的时候,发现这些蛮子也是毫无尊老爱幼的美德;反过来,匈奴认为汉人不对。 道德当然可以是约束他人的。如果一个日本人生活在中国,却把自己父母背到山里饿死,肯定会遭致周围人的严厉指责。注意,这与法律无关,即使在无政府、无法律的情况下,只要是在一个中国人的community,这种道德观念就会存在并且起作用。 道德判断没有客观标准也没有统一的结论。而正义(justice),就是对一件事情的对与错的最终裁决。比如说,对贺梅案的道德判断虽然可能不同,但正义却只有一个。相信法治的说是司法正义,相信上帝的会说是上帝的意志,信佛的说那是佛法无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