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RULE 11惩处的威胁,海明终于服软了。他在前日签了一份文件 1)承认自己的错误(wrongdoing); 2)向华人被告道歉,恳求被告的饶恕; 3)作出经济赔偿。 我突然觉得海明有点可怜。早听我的,他也用不着这样痛哭流涕的哀求宽恕。联邦法院门朝哪边开都没搞清,就贸然上阵,以为有个执照就代表法律智商。殊不知,美国律师人数与程序员人数还多,饭桶多去了。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免费给海明上了很多法律基础课,他却不但不听,反而硬要反其道而行之,今天走到这一步,也算是个教训。 桑兰案形势目前尚有六项指控成活,估计如果双方互不示弱,还有得打。这也是给华人社区学习盎格鲁-撒克逊司法传统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