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識產權對中國有利無害我本是信馬由韁的人,寫作中經常出現錯別字。 但是, 讀了解賓先生的大作, <美國唐駿現形記>,令在下佩服不已。 一篇博文, 引用16篇參考文獻,學術論文發表也合格了。 所以,在正式進入討論之前,咱也先弄個定義: 什麼是知識產權? 根據百度: 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實際上,中華文明曾長時間領先世界各國,有數不清的發明創造,對知識產權的問題早就有非常實際的保護。 顯然, 任何發明創造的擁有者不願意和別人分享他們的知識產權。但是,指望統治者保護這些發明也是不現實的。 傳統的做法就是父傳子和傳男不傳女。 數不清的歷史劇對此有深刻的描述。新中國建立後,我們在50年代得到蘇聯老大哥的無私援助,所以沒有知識產權的問題,只有人家願意傳給你多少技術的問題。 60和70年代,閉關鎖國, 和世界上其他國家很少往來,所以也沒有知識產權的問題。 80年代改革開放後,知識產權的問題開始浮現,但是當時國內大部分人的想法是,我們在技術上處於劣勢,保護知識產權對我們自己不利, 所以並不積極。 到現在為止,這種想法也有一定的市場。 這裡, 我要談的是正好相反的想法:保護知識產權對中國有利無害。 眾所周知, 我們哪兒的論文發表已經占世界第二, 可能很快就超過美國占世界第一。 但是大部分論文,僅僅是為了學位職稱的垃圾論文,最牛的還不是方舟子太太的抄襲,據說僅僅90%--且不爭論是抄襲還是沒註明的引用。最牛的是山東某地的一篇碩士論文, 直接就是換了個簽名。專利的情況好象也差不多,據說已經是世界第一了,但是97%的專利是垃圾專利--引自某國家官員。 和其他發達國家比,包括日本,我們的特點就是山寨和抄襲,從高科技到低科技, 從電器到家具。 和其他國家比, 我們的創新水平和數量極少,在知識產權上處於落後挨打的地位。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社會上有一種說法是中國的教育制度不好, 應試教育沒有培養出創新的人才。但是我對這種答案不很滿意。 我的意見是: 不勞而獲的封建意識才是這種現象的根源。 中國2000年封建社會實行的就是,有權就有一切。 皇帝擁有全國,官員擁有一方。對權利和財富的獲得,主要是通過戰爭和隨後的專制。 所以, 統治者也從來沒把這些奇技淫巧當回事, 反正不行就把你徵到皇宮, 一輩子不許外出。統治者從來也沒想到為你保護專利和知識產權。 民間的辦法就是嚴格的門派和保密。 這種情況在工業革命後應該是不適應了,因為過去100年, 人類發明創造超過了歷史上所有發明創造的總合。主要原因是專業的實驗室和實驗技術代替了傳統的即興發揮。 比如,我們現在教育孩子,長大以後當一名科學家。200年以前,那裡有這個職業? 大量的科學發明發現, 必然伴隨知識產權的立法。 唯有這樣,才能破除私人和門派對技術發明的保密,才能極大的鼓勵人們發明創造,整個社會形成尊重知識, 尊重人才的局面。 如果我們的出發點僅僅是占別人的便宜,比如免費用微軟的軟件,那末,中國永遠不會有自己的操作系統, 也不會在科技上領先世界-- 什麼樣的教育也沒用。 因此, 加強知識產權的教育,真正的尊重所有的知識產權,包括外國的知識產權,是一條鼓勵發明,鼓勵創新的正確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