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在废除极刑前死去 从天堂双贪同日赴死看中国取消贪污罪死刑的争论 本周大标题“涉嫌抄袭”上世纪50年代中期阿根廷著名反资反腐影片《中锋在黎明前死去》的语法格式。 但殊途同归,用中锋来形容“腐败中国运动队”那伙一马当先,昂首阔步,前仆后继的大小贪官们,倒是再贴切不过的。 本周《闲话上海》会紧咬着《贪官在废除极刑前死去》这个时尚话题,兼而探讨中国“废除贪污贿赂罪死刑”的司法改革进展。 众所周知,本周“头等大事”是:19日依法核准死刑后,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严重职务犯罪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是日的苏杭“断头台”,是继半月前“江泽民复活”77事变后,再次吸引全国乃至全世界华人眼球的焦点炒作新闻。“天堂”,“苏杭”,“同日赴死”乃至“废除贪污罪死刑”等句型,一时间成为谷歌,百度等主流搜索引擎的白热化关键词。 《闲话上海》今天由林迪挑头,带大家进入“最后两位‘上天堂’的贪官?”聊天话题。 综合各路消息来源---- · 本周的“天堂双贪同日赴死”,是继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郑筱萸2007年7月处以死刑以来的首次职务犯罪死刑判决;姜人杰在2008年的一审即处死刑,多活了的3年中,迹象显示:此官是否免死,内部纷争不休。 · 两个多月前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盗窃罪、走私文物罪等13个死刑罪名,以及已满75周岁的人不再适用死刑,打破了《刑法》立法不回应学术和社会各界关于死刑存废争论的局面。 · 仅数月前,人大常委会还对刑法修正案草案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存废展开过激烈讨论,最后不了了之。 · 贪污罪取消死刑在专业领域内呈认同趋势,业界外则出现情绪化激烈反对。 在面临一系列兼具挑战性和危险性的改革机遇时,中国的体制内几乎必然亮出一张口头禅般的免战牌----“时机,条件尚未成熟”。在这最新一轮贪腐罪“死刑存废司法改革”争论中,也是如此。苏杭双贪同日赴死翌日,《南方都市报》7月20日刊发题为《先行废除职务犯罪死刑的条件远未成熟》的社论。社论分析认为:“有些观点宣扬‘要废除死刑,可以先从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开始;一时难以废除死刑,也应该不对经济犯罪判处死刑’是不符合中国现实条件的。”社论强调指出:“剥夺生命权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刑罚,随着人类理念的进步,其残酷、不人道的一面正日渐为人们所认识。从“少杀”、“慎杀”逐步过渡到“不杀”,堪称世界潮流。理论上的大势所趋,回到现实,却是众说纷纭、难以定案的死刑存废的巨大争论。如何认识这种争论?一方面,应该承认民众的既定观念是废除死刑的一定障碍,而另一方面,还必须注意,与官员职务犯罪日益猖獗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民众普遍而深刻的一种制约无力感。当面对这种现实痛感无可奈何之际,剥夺贪官污吏们的生命理所当然就成了民众最后的期盼。因此,在多种情绪交叉之下,当下多数民众支持对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官员直接处以死刑,也许并不表示生性的残忍和野蛮,而很可能是由于除此之外,他们似乎一时很难找到彰显正义的方式。明了以上语境,部分“废死”论者所持的“先从废除经济犯罪死刑开始”的论调的危害性也就显而易见了……”让我们回到“天堂双贪同日赴死”新闻效应引出的贪腐罪死刑存废的讨论。 节目的最后还是要说两句----资料显示:自1990年起,平均每年有3个国家废除死刑。中国的香港、澳门已废除死刑。发达国家中仍执行死刑的,目前只有美国和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