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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你懵的 2015-05-15 08:24:53



中國:你


一句“你懂的”,讓兩會發言人呂新華和他的例行公事,一躍而成中港台海內外潮人潮語,一蹴而就王岐山獸籠里隱形虎之雅號。

懵了一年,愣是沒懂。

其實當今中華百科天下,撥正反亂,贗文偽鴻,莫敢謂何,孰誰言懂?

你懵的,我懵的,他她它祂還是懵的。

沒有真相!都是懵的!

故稱懵懂。

黨中央的打虎谷開來海伍德懵的。

薄熙來的倒掉溫家寶記者會懵的。

大大的“性”取向——黨性?習性?人性?狼性?獸性?德性?悟性?學習粉絲團懵的。

一擊斃命?李樂斌失手懵的。


慶安打槍

央視出恭

媒體洗牌

民意盲從

人倫混沌

善惡懵懂

逝者如斯——

桃山愛民基督會傳福音的徐純合

候車室兇狠無比砸女孩的徐純合

四川科技扶貧基金志願者徐純合

高吟讚美詩歌的徐純合

主內弟兄徐純合

乞討的徐純合

訪民徐純合

懵不懵隨你,反正我是懵了。

讓我們進入與張偉國先生就香港慶安槍擊案疑雲的探尋。


【讀報補丁】

博客中國《徐純合之死能否誕生“徐純合告誡”?》李軍律師    2015-05-10

  • 196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一案的判決,是20世紀美國憲政史上最重要也最具爭議性的司法判決之一,由此促生了“米蘭達告誡”規則。該規則內容如下:實施逮捕和審訊疑犯時,警方應及時宣讀下列提醒和告誡事項:第一,告訴嫌犯有權保持沉默;第二,告訴嫌犯,他們的供詞將會用來起訴和審判他們;第三,告訴嫌犯,在受審時有請律師在場的權利;第四,告訴嫌犯,如果雇不起律師,法庭將免費為其指派一位律師。主角米蘭達的人生也因此發生了改變。據說,米蘭達釋放後,靠向人兜售印有米蘭達規則的小卡片為生,後來因為在酒館裡和人鬥毆被打死。他的名字卻因為米蘭達規則而載入了史冊。作為同樣上升為重大公共事件的徐純合被擊斃案,與米蘭達案…有一個基本的共同點:均涉及警察執法權與公民權利之間如何平衡的問題。也都涉及警察執法權行使正當與否的問題…我們經歷了足夠多的教訓,最終都是不了了之,什麼都沒有改變,一切如故。相比美國的米蘭達,徐純合被擊斃案,能否也因此誕生一項規則“徐純合告誡”呢?在筆者看來,是完全可行也有必要。公共事件的意義,不僅在於引發人們廣泛的關注和討論;更不單純是聲討所謂的惡行、惡警,各方落個貌似皆大歡喜即可:受害方獲滿意賠付息聲,政府擺脫輿論困境,參與人從中也都或多或少得到一些成就感。但是,引發事件的根因卻未消除,下一個事件的爆發也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民眾參與公共事件的熱情或許會因過度消費而漸趨冷淡。因為根據筆者觀察,類似公共事件基本上是在皆大歡喜中銷聲匿跡,沒有系統反思,沒有針對性地制定改善措施,沒有改變舊規則,也沒有誕生新規則。那麼,這種現象在徐純合事件上會否發生變化呢?還是說不久之後人們依舊如淡忘之前種種一樣地淡忘了徐純合?徐純合事件反映出來的警察權與公民權、公民權與社會安全之間的利益衡量問題,有沒有人真正地去思考過?而不是大家分成兩派陣營、只顧着指責或力挺其中一方?沒有警察的社會是不可想象的,沒有安全感的社會是令人難以忍受的,沒有公民權的社會是令人窒息的。那麼,在公民權利、社會安全、警察權力之間,取得一個最佳的平衡點,無疑是最大限度減少社會矛盾的最有效措施。依現代法治理念,出於社會安全考慮,對公民個人權利的任何限制或侵奪,都要經正當程序。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前提,乃現代法治理念之一部分。米蘭達告誡亦是如此,先從程序上保證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如果說徐純合事件將來能改變一點什麼的話,或者說會因此誕生一個“徐純和告誡”的話,該規則也非如此設計不可。我們也不妨將有關告誡事項做成卡片,由警察發放給違法嫌疑人,告誡如下: 1、你已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現對你進行盤問、檢查,請你配合警方;2、如你拒絕配合,我們有權將你帶至公安機關;3、在我們執法過程中,如你有抗拒或暴力襲警行為,我們有權依法使用警械對你進行約束、制服,這可能會對你造成傷害;4、執法過程中,如你的行為危機他人或警察人身安全,警察依法有權對你使用殺傷性武器,而這可能會嚴重危及你的生命;5、對我們的處理結果,你有申辯權和陳述權,我們會認真聽取;如有必要,警方會根據你的要求組織聽證會,聽取你的陳述和申辯。如此,在警察執法時,公眾可清楚地知道其將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享有的權利,及其抗拒或襲警的後果。徐純和事件中,如果警察依法依規處理該起治安事件的話,我相信它就不會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滬上人物☯

天安門母親,丁子霖教授吳語口述歷史之二。

丁子霖在她的《深深懷念三個人——“六四”十二周年祭》一文中寫道:這些年來,每逢農曆清明或“六四”周年,我的腦海里總是縈繞着三個人的名字:一個是我的小學同學、青年鋼琴家顧聖嬰,一個是我中學和大學時代的校友林昭,第三個就是我的兒子蔣捷連。他們不是同代人,卻死於同一個時代——廿世紀後半葉。顧聖嬰是在一九六六年“文革”之初,因不堪受辱而自殺身亡的;林昭一九六八年被中共當局槍殺於上海龍華機場;而我的兒子蔣捷連則被害於一九八九年的“六四”慘案…我之所以常常想起這三個人,是因為他們有着相似的命運;我一想起他們,就禁不住會想起那個給他們造成如此不幸的年代…我想先說說我的小學同學顧聖嬰…在一間寬敞明亮的教室里,一個比我年齡小、個子比我矮的小姑娘,端端正正地坐在我座位的前一排,我倆一前一後正好挨着。她就是我的同班同學顧聖嬰。那是在一九四四年的秋天,我初進二附小,在三年級插班。剛認識聖嬰時,只覺得她是個可愛的洋娃娃。她穿戴整潔、漂亮,腦後晃動着一個很大的蝴蝶結,臉上總是掛着謙和的微笑。不久,我就發現她不僅可愛,而且聰慧…中西女中及其附小在上海是有名的教會學校,學費很昂貴;在這所學校上學的孩子一般家裡都比較富裕,但我是個例外。那時上海淪陷,父親任職的德國中興煤礦公司停業,他長年賦閒在家,坐吃山空,家道就此中落。但我母親堅持要讓我受到最好的教育,她是動用了她的“私房錢”,變賣了首飾才把我送進這所學校的。二附小校舍雖不大,但設施齊全,教學嚴格;尤為特殊的是英語課…課本都是從美國運來的精裝本…聖嬰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女孩,她大概是看出了我的難處,遇到老師講解中的難點時,常常利用課間轉過身來低聲問我懂了沒有?只要我搖搖頭,她就耐心地講解給我聽。以後習慣了,只要我拍拍她的肩膀,她就會即刻把頭回過來湊到我耳旁。我就是在這不知不覺中度過了那段轉學後的適應期,也是在這不知不覺中,與聖嬰結成了深厚的友誼…我與聖嬰相處不到三年。一九四七年春,我家從上海遷往蘇州,我不得不流着眼淚離開了中西女中二附小。我至今無法忘懷的是,在我臨別的時候,我們的班主任康慧娟老師邀請了很多位同學,在一位叫高蘇明的同學家裡為我舉行了一次告別派對,老師和每位同學都在我的一本紀念冊上留下了臨別贈言。我離開上海後始終保留着這本紀念冊…可惜,經過“文革”和“五七幹校”,這個小冊子不復存在了。聖嬰的贈言也已記不起來,只是“顧聖嬰”這三個端正的鋼筆字還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記憶里。那次告別時,許多同學還送給了我自製或自購的小禮物…可惟獨聖嬰的禮物我無法保存下來,那是一輛用純巧克力製成的近一尺長的“吉普車”。這件珍貴的禮物我也保存了很長一段時間,儘管我從小就喜歡巧克力,也一直沒有捨得去碰它。天氣漸漸熱了…“車”身開始酥軟變形,快融化了,我才與弟弟妹妹一起分享。“吉普車”雖然不存在了,但作為一個美好的記憶我卻永遠保留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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