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啊哎呋唉的博客  
月旦国务 谈笑颠覆 闲话上海 虚文实录  
网络日志正文
7.10:死磕律师之殇 2015-07-16 08:44:51


7.10:死磕律师之殇



7月10日这一天:

1940年:纳粹空军开始轰炸英国本土。

1941年:冈村宁次悍然提出三光政策。

1941年:波兰共产党人在耶德瓦布内屠杀了约一千六百名犹太居民。

2015年:中国共产党人在大中华地区抓捕了近一百六十名死磕律师。

综合海外媒体报道:7.10这波以北京鋒銳律师事务所为核心的上百位“死磕律师”滥抓滥捕,其中锋锐所的王宇是最先被抓的法律人,该律师经办的最著名案子分别是——状告江泽民的案子,为法轮功学员申诉的案子,和担任最新的女权五姐妹法律援助律师。

在6.1长江船难新闻事件报道中以一则鬼神恶心的大标题《孩子別哭,我在長江,已經回到母親的懷抱》彻底地自我撕开伪善面具,一度带给受众空泛希望的上海新潮媒体《澎湃新闻社》,再一次地以充满偏执的大标题《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来描述中共的7.10死磕律师大抓捕,该文以援引人民日报新华社的暧昧口吻如此认为:“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

让我们开始张伟国先生例行的重大新闻事件分析。


【读报补丁】

《死磕派律师嗑出一个法治中国》【博闻社综合】  2015年7月15日

  • 近日官方陆媒接连报道,中国公安部指挥摧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中心滋事扰序的“重大犯罪团伙”。根据官方媒体报道,这些常被称为“死磕派”的“维权律师”严重扰乱了具体案件的依法处理。环球时报《少数“死磕派”律师栽跟头是必然的》认为,死磕派律师明显有制造官民对立的倾向,通过提供虚假案情线索和分析,将政府描述成“恶势力的保护者”,而违法者成了奋起反抗的“勇敢公民”。他们搅乱了真相,把一个个具体案件打扮成“人民反抗暴政的斗争”,而他们就是人民权益的“真正捍卫者”。该文强调,按这种思维做事,很多时候就不再是法律,而成了带有明显政治色彩的寻衅滋事。以崇尚西方政治制度为基础、以冲击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为目标的“特定死磕”不可能在我们社会里肆无忌惮地施展。少数最极端的人错识了这个世界的大势,以为只要打着法律的名义就可以在中国社会里横冲直撞,即使违法了,对抗的也是“恶法”,他们幻想自己就是正义的化身。文章结论:这至少是幼稚的,这样做不可能不栽跟头…对此,相当多数的群众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凯迪社区名为天涯老孤客的一边帖子写道:死磕律师秉持的是法治精神。凡是执业律师,都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要说他们不懂法,那是瞎胡扯。如果在法庭上,公检法都依法办案,那么这些律师还死磕什么?他们之所以要死磕,乃是因为在法庭上确实存在公检法办案程序或实体上的瑕疵、违纪、违法,影响了办案的质量,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要杜绝冤假错案,公检法不能唱三人转,换言之,控辩双方不能失衡。律师这个职业,就是因法治的呼唤应运而生。中国古代尚有讼师,难道在法治的今天,反而容不下律师死磕?在刑事辩护中,律师的作用微乎其微,基本上起着对被告进行普法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外法治理念的引进,中国也越来越重视律师的抗衡作用,冤假错案明显减少。死磕律师,也是在国家法治进步的过程之中产生的。……如果把锋锐律师事务所涉案这件事,把所有的死磕律师都绑在一起,那么,中国律师今后如何办案,确实令人担忧。此外,尚有许多帖子散布在各个论坛:@buqueding:统治者大量的抓捕人在历代都是王朝灭亡前的先兆…尘土本无边,不是我的国…我本地球人,你们在我的出生地域名称强加给我一个国籍…@侯虹斌:台风一夜刮走了三十多位维权律师,还有一批被登门警告不能发声,该吱声的某某协会闷声不响;然后,全民在为了维护一位一千六百年前的外族入侵政权的女将军(而且还是虚构的),投票要封杀某小品演员。我生活的这片土地,是一个大精神病院吗?@YaxueCao:当局这次的恐慌跟2011年茉莉花应该是一样的。恐慌的频率越来越高,恐慌的原因越来越多样。杯弓蛇影,到处都是敌人。股市里有敌人,NGO都是敌人,律师都是敌人,网民都是敌人,访民都是敌人,赔了钱的中产阶级恐怕也都成了敌人。@xxxcatman:几乎一夜之间,由北京始,全国各大城市的死磕派律师尽数落网,黑头套,密秘抓捕,其恐怖程度远超2011茉莉花,彰显了领导小组上下协调统一作战的快捷功能。一些漏网之鱼纷纷写下遗书,离婚书,律师委托书交代后事。这是按下了依法治国的暂停键还是按下了驶向末日的快进键?试目以待。@mranti:建议以后高考招生的时候,法律系和新闻系招生的老师,负责任地在招生简章上说明:本系优秀人物有坐牢风险,请各位考生在报考之前谘询家长。@leonmail:去年香港占领的时候,以为那时应该是整个硕士生涯最没法安心学术的时期了,结果现在临近毕业,发现真是低估了国内形势。@milpitas95035:股市崩盘、经济危机即将来临的大背景下,这一轮的抓捕与茉莉花革命时期非常相似:先捕再审或不审、控制潜在威胁力量为第一要务。估计被中共认为排在第一线的活跃人士都要被控制起来,等气候好转再释放。至于罪名已经无所谓了。抓人、控制人是挽救政权生死的首要方法。@laokalaoka:王金波不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73条的秘密逮捕,是黑监狱,这是蠢;无视全国范围内数十名律师被逮捕被恐吓,轻描淡写为针对周世锋王宇的个人案件,主动为匪帮开脱,这是贱;毫无根据臆测屠夫叛变投敌连累同道,这是坏。如此蠢贱坏,必须操他全家。@朱其:在所有专制政权的崩溃时期,抓律师就等于把他们逼成未来的政治家,甚至把他们推上民主后获得新生的国家总统,南非的曼得拉、韩国的卢武炫、台湾的陈水扁,都曾经是专制政权倒台前的被抓律师。抓吧,这是催生一个民族新政治家的必由的炼狱之路。@xiucai1911:朋友们,下一个上央视〝认罪频道〞的如果是我,请相信,我绝对不会道歉、认罪!如果你们真的看到了我的〝认罪〞,请在鄙视我之前,先技术分析一下是不是合成、剪接的。@xiucai1911:小时候,政治老师说:〝我们的祖国很墙大〞。地理老师说:〝我们的祖国地狱辽阔〞。长大后,才知道,老师,你说得太对了!


☯沪上人物☯

旅澳手风琴演奏家林海顺访谈之二。

上海《新闻晨报》2014年8月31日访手风琴修理师戴光耀《它并不过时,只是我们了解不多》。访谈写道:手风琴,曾是上海这座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的共同记忆。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几乎每一场文艺演出都会出现充当伴奏乐器的红漆黑白键手风琴;周末,许多稚嫩的孩子背着手风琴去少年宫;文艺团体、街坊里巷,甚至田间地头,随处可见拉手风琴的年轻身影。手风琴在中国的风靡,有一定的政治因素。该访谈引用戴光耀师傅的话:“文革期间,很多西洋乐器都禁止了,手风琴因为是俄罗斯的民族乐器,幸存了下来,成了主角。文艺小分队啊,唱歌啊,伴奏啊,文艺演出啊,就是手风琴伴奏。其他乐器‘封资修’嘛,都打倒了,根本不允许家里有啊。家里有把小提琴那不要抄家吗?即使到了1980年代,由于延续父辈的‘手风琴情结’,很多小孩子业余时间都会去少年宫学拉手风琴。”…手风琴不再是人们音乐生活的主角,首先是件好事情。它至少意味着,音乐(乐器)渐渐地不再和政治直接捆绑在一起,人们因此有了更丰富、更自由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盛行于革命年代,中国的手风琴演奏给人留下了这样一些印象:高亢的、集体主义的。曾有爱好者回忆道,“‘盒子一响,万人跟唱’,是手风琴辉煌时的写照……当年徐浦大桥通车,一声招呼,一千多学生汇集在一起拉开风箱。”……

《百度贴吧》延河柳说:“哪种乐器有文革情结?…仔细想想,还真有一种乐器可以称得上有文革情结:那就是手风琴。首先,手风琴特别适合演奏那些奔放的,热情洋溢的,辉煌的,充满激情的,刚强有力的,幻想地,雄伟壮丽的,赞颂的,抒情的,优美的,进行式的乐曲,这不是正是文革激情燃烧的特色吗?文革期间是手风琴爆炸式普及的年月,当时的文艺宣传队,手风琴是当家乐器。世界上手风琴普及率最高的是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朝鲜现在还在文革之中……

让我们以北韩一位具有高超演技的女手风琴手的演奏,淡入林海顺的手风琴回想……








浏览(1588) (11)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啊哎呋唉 ,113岁
来自: 美国
注册日期: 2011-05-17
访问总量: 610,315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圣诞梦
· 垂钓谜底
· 染
· 结
· 从日成到正日 看正恩杀正男
· 建华赃 二代栽 明天损 政泉殆
· 赵氏浮财难见光
友好链接
· 伊萍:伊萍的多彩世界
· 姜记者:姜记者的博客
分类目录
【旧吻】
· 圣诞梦
· 垂钓谜底
· 染
· 结
· 月前旧文
· "左王"胡乔木三十年前自由体一
· 1210颂 有感而重贴
· 伯恩茅斯海滩的薄谷开来 [旧诗
· 致大法官 雪莱
· 曼哈顿杂碎组诗10 重归布鲁仑
【新伤】
· 从日成到正日 看正恩杀正男
· 建华赃 二代栽 明天损 政泉殆
· 赵氏浮财难见光
· 民粹主义狂潮下的反智逆流
· 邓相超:优汰劣胜的体制牺牲者
· 杨佳也姓党:不杀不足以平官愤!
· 老伤
· 当邦交国归零
· 南京城上空的凄厉警报:一个不能
· 泼妇外交 怨妇心态
存档目录
2020-12-07 - 2020-12-25
2017-02-03 - 2017-02-17
2017-01-06 - 2017-01-27
2016-12-02 - 2016-12-27
2016-11-11 - 2016-11-18
2016-10-07 - 2016-10-28
2016-09-02 - 2016-09-30
2016-08-04 - 2016-08-25
2016-07-02 - 2016-07-29
2016-06-03 - 2016-06-30
2016-05-06 - 2016-05-27
2016-04-15 - 2016-04-29
2016-03-04 - 2016-03-18
2016-02-05 - 2016-02-26
2016-01-02 - 2016-01-29
2015-12-01 - 2015-12-23
2015-11-06 - 2015-11-20
2015-10-09 - 2015-10-30
2015-08-06 - 2015-08-27
2015-07-03 - 2015-07-31
2015-06-05 - 2015-06-26
2015-05-08 - 2015-05-29
2015-04-09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23
2015-02-05 - 2015-02-27
2015-01-02 - 2015-01-30
2014-11-07 - 2014-11-21
2014-10-02 - 2014-10-30
2014-09-05 - 2014-09-18
2014-08-01 - 2014-08-30
2014-07-05 - 2014-07-25
2014-06-06 - 2014-06-26
2014-05-02 - 2014-05-30
2014-04-04 - 2014-04-26
2014-03-02 - 2014-03-28
2014-02-07 - 2014-02-28
2014-01-05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27
2013-11-20 - 2013-11-30
2013-10-09 - 2013-10-11
2013-09-06 - 2013-09-27
2013-08-02 - 2013-08-26
2013-07-15 - 2013-07-26
2013-06-07 - 2013-06-28
2013-05-04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26
2013-03-02 - 2013-03-30
2013-02-01 - 2013-02-23
2013-01-04 - 2013-01-25
2012-12-01 - 2012-12-28
2012-11-05 - 2012-11-16
2012-10-08 - 2012-10-22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12 - 2012-08-25
2012-07-08 - 2012-07-08
2012-06-01 - 2012-06-01
2012-05-01 - 2012-05-29
2012-04-09 - 2012-04-30
2012-03-06 - 2012-03-30
2012-02-02 - 2012-02-29
2012-01-04 - 2012-01-30
2011-12-31 - 2011-12-31
2011-11-01 - 2011-11-07
2011-10-01 - 2011-10-24
2011-09-02 - 2011-09-28
2011-08-01 - 2011-08-28
2011-07-06 - 2011-07-31
2011-06-05 - 2011-06-28
2011-05-17 - 2011-05-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