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了“法轮功”的无名、无姓、无地址、无根据的宣传炒作,今年,“法轮功”则开始死拼硬凑,有鼻子有眼地炒作起了过去几年来的所谓签名信,以此遮掩其丑陋、邪恶的本性,并为其存在的合理性寻求佐证。针对今年“法轮功”主流媒体10月30日在明慧网登载的《公章与民意》、《签名、公章声援回头浪子》提供的线索,我们几个反邪教志愿者相约来到了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大桥村,就“法轮功”炒作的签名信进行调查核实。结果不仅大谬不然,更让人捧腹。 一、伪造公章,强奸民意。“看到你们带来的签名信材料,不仅公章大小不同,属私自请人刻制的假公章,而且证明上的字迹也不是我的,我从来没有用过公章开具证明某某人是好人之类,总之,“法轮功”炮制的签名信等系列材料多是“法轮功”弟子的“绝作”,是法轮功强加给我们村的。” 咸安区大桥村已工作近20余年的曹文书(2011年开始兼主任)这么说。村民介绍:曹主任工作近20年的时间里,他管理公章一向非常规范,不会给一个外出30多年刘社红开具什么证明。另外,据曹主任自己介绍,这些年来,本村村民需要开具证明的,都需由其本人说明情况,再由他亲自执笔并盖章,刘社红虽然籍贯在本区,多年前已随父在武汉谋生,况且其原属泉塘村,是合村后并到大桥村,因此不了解其实际情况。对“法轮功”抛出的大桥村的所谓证实材料,曹主任坦言,由于个人文化程度有限,也难以写出来。以下是大桥村出具的证明和“法轮功”弟子炮制的证明材料公章及字迹的比较: 二、自我佐证,自欺欺人。调查发现,法轮功炒作的签名信,共有40人,经过逐一调查,其中就有19人是他的亲属,具体由以下人员构成:刘社红的亲兄弟2人、舅父母2人、董姓表兄弟及妻子9人、叔父1人,族叔1人(未出五代),法轮功痴迷人员1人,同村“法轮功”人员家属3人,其余均为刘社红兄弟的邻居和表兄弟的邻居。 三、隐藏意图,自涂脂粉。据调查了解,关于刘社红的所谓签名信的原因,是因为“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下午,刘社红和侄儿刘进华在武汉市江夏区喷涂所谓“真相”标语,被当地公安分局抓获。在“法轮功”组织的指使下,由刘社红兄弟刘绍明、刘明红操办的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活动,其意图是希望借签名信为其兄弟鸣冤叫屈,向政府施压。刘氏兄弟在请求乡邻签字时,故意隐藏签名意图。据签字的邻居介绍,当时误以为是农村建房、购房村民之间的签名作证,因为从来没有见过为证明某某是“好人”而签名的,在看到前面已有人签名,在乡里乡亲“却不得情”、碍于情面的情况下签的名,根本不知道其所签名的内容和签名的意图,更想不到会被法轮功所利用,炮制出《瘾君子变好小伙 遭警察绑架(图)—— 乡亲们一起签名给刘社红做证》(见“明慧网”2008年07月25日)。至于签名上的指印,更是被我们所调查的邻居否认,最大的可能只有用当下时髦的话语来解释:被按指印了。 惯于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法轮功,而今又采用见不得人的偷天换日之计,愚弄和骗取世人,其作派和目的,用古人的一句话概括再恰当不过:“一切欺天罔人、苟一时之得以猎取声利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