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 在独立评论上 Aops 对博讯螺杆说 ”if you don't speak English go home“。
意思说你不会讲英语, 就从美国滚回去。 这种说法我不同意,语言并不是一门高深学问,但是与学的年纪有很大关系,生在美国的孩子没有一个英文不好的, 我儿子上高中来美, 我女儿上小学来美, 女儿的英语比儿子好得多, 到了五十后学英文就非常困难。 我三十多岁开始学英文, 而且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 但是英文也只是半吊子,一般生活可以,读一般书可以, 但是到了专业领域,譬如到了医院里,很多医药名字就听不懂,至于用英文写作,写的完全是中国英文,所以我至今不敢翻译自己的作品到英文去。所以上面的说法对老人是很不公平的。
但是我赞成:
如果入籍时宣过誓, 而待在美国大骂美国,夸中国的人应该滚回去。 为什么呢? 让我们看看誓言是怎么说的:
“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保佑我。“
这个要求是非常高的。 可是现在的所谓很多爱国侨胞不是都违反了这个规定吗, 很多中国退休老人在美国养老院享受美国福利, 但是每天的工作就是在一起骂美国, 说中国好。
问题出在哪里呢?
宣誓在西方对于大部分人和大部分时候还是有约束力的,所以美国法庭在开庭时总是不厌其烦的让原告和被告宣誓,在美国入籍时也要宣誓,而且形式很严肃。但是宣誓对东方人没有多大作用,中国古时候审案从来也没有要宣誓的, 因为父母官知道宣是白宣, 而是采取跪下, 两边叫威武来吓唬的方法, 如果说谎就打屁股, 所以大家不敢说谎了。
这一点美国人也慢慢明白了, 记得我80年代刚到美国时, 那个海关官员对我非常客气, 临别了还对我说 "ENJOYING YOUR STAY", 可是现在是此一时, 彼一时了. 前两天看到一个报道, 一个小女留学生, 经过海关, 海关官员也不是用宣誓来问问题了, 也不说ENJOYING YOUR STAYING 了,而是拿出一副手铐来, 对着她说, 你要是骗我, 我就给你戴这个, 他肯定已经知道, 要不那个小女留学生眼珠一转三个谎话就出来了. (:)
美国确实应该改变东方人入籍时的仪式,宣誓是浪费时间, 改为一种东方人做出保证的方式。譬如写上我如果做不到, 就从美国滚回去, 下面盖手印,那样效果会好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