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在什么地方? 在前二小文,“‘绝对’观念的重要”,和“西方知识界的认知倾向和“车灯效应”, 我批评了西方知识界一种流行的观点。既,从本质上看,将认识,从理性认识降低 到感性认知的层次。 欢乐和嘎网友批评我如下: “根据你前文中引用的Rorty的那段话-“Truth cannot be out there...”,是说 我们人类任何的知识都离不开人的语言和conceptual scheme,因此就不存在所谓 “God's eye view”。Rorty的这个论断是关于知识的可靠性问题。 而你所说的“绝对的观念,就是真理的观念,永远是人类所独有的最高精神指南”。 This is simply an empty statement when it comes to the question for what we can know。Yes, you are free to believe "the Absolute", that higher realm where the perfect triangle exists, THEN WHAT? you will find your "真理的 观念" has no value for pursuing knowledge, because this notion by itself does not provide any guidance.” “一向以理智著称的兔子,突然支持起了刀枪不入的白莲教和搞自杀炸弹的奥凯达 精神。对了,今天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极端, 恐怖,暴力,或极端宗教行为都是同某 个绝对信念有关。” 我这里要回答三个问题:诺迪错在什么地方?绝对的观念包括那些和为什么重要? “形式与内容”区分的柏拉图思想如何应用? 诺迪犯了和康德一样的错误。这个错误的核心是:自己圈一块地,然后说,这块地 就是你们的界限,在里面的人谁都不可能出来。 康德说的,存在于人类认识“彼岸”,不可知的“物自体”,和诺迪说的“人类不 可能找到真正的客观真理,都是这个意思:界限一旦画出,没人能够超越。 在我看来,两人的陈述句的问题很明显。如果存在着这么一个界限,你本人也在界 限里,你不是上帝,你怎么能“超越”我们大家,知道‘界限’在哪里?如果你知 道‘界限’,这不就意味着你知道“界限外”和“界限内”的区别吗?你是如何知 道“界限外”的事物呢?如果我说,这条河是两家的界限,难道我能不知道“界限 的对面”有什么吗? 任何关于界限的定义,都已经包括了有关“界限之外”的知识。否则,你根本无法 下界限的定义。这是“先天/分析”判断的例子:结论已经包括在前提的定义之中了。 其次,“绝对”是什么意思?绝对,就是观念,原则,公理的出发点,形式,真理, 信仰,等等。总之,就是那个“不变”,“永恒”,“根本”的东西。其他一切, 都是例子(或“范例”,用范例哲学的概念),都是现象,都是相对,都是暂时,等 等。没有这个绝对的观念,我们就没有客观的知识,就不会有人再去寻找。权力者 说什么就是什么,中国的历史不就是这样吗?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没有人因 坚持真理而死,只有因反对/拥护皇帝或国家,而死的人。因为中国圣人讲的“道”, 从来不是大众心目中的神圣概念。 最后,我特地举了“刘胡兰,江姐,林昭和张志新的例子”,来说明我们应该抽象 出信仰,原则,等“真理的形式”,而忽略“真理的内容”,将对真理的信仰,与 什么是真理的应用,区别开来。 嘎童鞋是太忙,又要安车灯,又要吵架,又要开没灯的车上班,又要研究学术,不 是不知,是忘记了这一点。否则,我应该收双份儿腊肉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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