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一篇評論中,將他人創造的“爆破作文法”形容成“愚人節的笑話”,“北大怪才”余杰被法院以侵犯他人名譽權為由,判令其賠禮道歉,並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1萬元。昨天,接受賠償的鄭北京表示,希望此事能夠使余杰得到警示。 2001年,北京新創意作文研究所所長鄭北京所著的《鄭北京爆破作文》一書出版發行。該書的內容簡介中寫道,該書系鄭北京通過自身實踐,總結出的一套訓練學生“快速審題”、“快速構思”、“快速行文”、“快速修改”的方法,使學生形成獨特的“爆破思維”,適應中考、高考作文的需要。 “讀着這些文字,我忍俊不禁,簡直以為是一個愚人節的笑話。然而,它又不是一個笑話,它是一則真實的廣告。用一堆垃圾來騙取孩子們的錢……”2004年4月22日,余杰在《南方周末》上發表了一篇題為《作文豈能“爆破”》的評論文章。 在該文中,“爆破作文”被余杰形容成是“鄭北京先生的異想天開”,是“虛假廣告”,“無論如何,我們也不能低估騙子們的醜陋”。為此,鄭北京以余杰的言論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經過審理朝陽法院認為,《作文豈能“爆破”》一文基本內容失實,余杰的評論文章內容含有侮辱、貶損他人人格的語言,已經損害了他人的名譽和人格尊嚴,構成對作者名譽權的侵犯。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昨天,鄭北京稱,雖然只得到1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但賠償金額並不重要,主要是捍衛了自己的名譽權,並希望此事能夠使余杰得到警示,作為公民在撰文或行事時應該有個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