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观念交锋异化为“党同伐异”将危害自由 广告学有一本名著,叫做《广告,艰难的说服》。书名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就在于它表达了一个常识:要改变别人的观念,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问题是,如果说服不了别人怎么办?是依然尊重别人的观点,还是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是捍卫别人的说话权利,还是认为别人不配有表达自由?是尝试理解别人的观点来由,还是直接贬斥别人的道德乃至智商? 在今天的舆论场里,类似观念交锋最终“剑走偏锋”的现象并不罕见:心平气和的讨论,变为唾沫横飞的辱骂; 同一话题的分歧,成了互揭隐私的竞赛;网络争吵的激化,导致赤膊上阵的“约架”。至于动辄质疑别人为“五毛”、“美分”,或者相互送上“卖国贼”、“爱国贼”的帽子,也是时有耳闻。 从观念的整齐划一走向意见的丰富多元,反映了我们时代的进步,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各种思想观念的交流交锋。然而,事实也证明,这种交流交锋如果没有一定之规,让“预设立场”左右了“事实选择”,让“站队逻辑”取代了“是非判断”,那么结果很可能是社会共识的撕裂、隔阂对立的制造,甚至使观念交锋异化为某种意义上的“党同伐异”。而其对自由的危害,已经为历史反复证明。 网上有一句名言,“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如果你跟一个人辩论,至少表明你认可了这种交流价值。换言之,你认为对方值得你与之辩论。在这个意义上,尊重对方,就是尊重你自己;而将辩论“升格”为攻击辱骂,结果只能是自我矮化。如果动手可以解决问题,恐怕当年的“江东俊杰”未必会给诸葛亮“舌战群儒”的机会;倘若“真理”在手就急于推广,甚至认为可以自外于规则“实现正义”,不妨想想伏尔泰的那句名言:“人人手持心中圣旗,满面红光走向罪恶。” 在“绝对真理”时代,什么都是单项维度,不允许观念交锋;在“唯一正确”的社会,什么都是一元表述,不需要公共讨论。今天,面对社会和科技的双重进步造就的前所未有的公共舆论平台,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把握这种观点充分交锋、思想竞相交流的历史性机遇,构建支撑当代中国公共空间的议事规则?游弋在众声喧哗的舆论广场、行走在匿名讨论的网络世界,我们既要捍卫权利,也要善于发言;既要行使自由,也应保持自律。否则,不仅社会的理解与共识无法达成,我们也会错失一次走向人的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的良机。 有良好的规则并且共同遵守,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1876年,一部《罗伯特议事规则》,直接助推了西方的会议文明和制度文明。而在1917年,孙中山痛感国人的“一盘散沙”及“乌合”状态,也曾拟定一本《民权初步》,专门教国人如何开会讨论,可惜这样的努力失败了。今天,面对公共空间的空前拓展、表达途径的日益丰富,我们亟须构建一种文明理性的议事规则。只有明确观点交锋时,究竟应当秉持什么样的议事规则;思想交流时,又当保持怎样的底线原则;只有强势的一方懂得尊重弱势的一方,只有彼此共同遵守并使用同样的规则,我们才能搭建理性、建设性的讨论平台,并由此涵养提升中国社会的民主素养和公共精神。 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中曾这样写道,“我们的世界大得足以容纳许多真理。”在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的今天,“差异”构成了我们生活的丰富图景,“交流”也成为凝聚共识的必然路径。而如何学会与差异相处,遵守什么规则展开交流,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在观念市场中“求同存异”,也决定着我们如何构建当代中国的公共空间. 后面附内地网友回复,看看真实的民意:凤凰网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网友:lzq123398 观念差异更不能用政治手段解决 说的非常好,目前中国缺的是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办事规则,现在我们国家各种法律、规章、制度制定的非常笼统,给了各级官员非常大的自由度量权,所有贪污腐败在蔓延,盛行。 民众都爱国、爱党,但恨贪官!是他们败坏了社会风气!我们的生活周围举眼看去:贪官多如过江之鲫,政府各部门每年都签《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的是他们,贪官也是他们《廉政建设责任书》白纸一张!制度都是摆设!他们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些事明明经常发生,却都假装看不见!双规的贪官都是漂起来的死鱼!沉到水底的更多!贪官有持无恐!难怪百姓成了一堆干柴,一点就燃!怎么才叫反腐?是否需要发动群众?值得深思啊!人民希望多呼吸几口自由干净的空气! 发表日期:2012/07/19 09:21凤凰网重庆市网友: 郭一克 核心是人民拥护的绝对不能人为的去否定!坚如磐石的民心和人心是中国昂首阔步走向团结、强盛明天的根本!否则中国必会……我赞成下面写诗之人的观点: 你在春天里流放, 人民的爱戴! 就是你,春天里的暖阳。 这阳光,任何乌云也无法阻挡。 你在春天里流放, 无法忘记的,是你高尚的品格。 魁伟的形象! 像山岳高耸,破云万丈! 你在春天里流放 无论天涯海角,时光流长 你的人民永远都不会把你遗忘。 人民铭记你, 就像屈原和岳飞一样! 你在春天里流放 今天我的赞歌为你唱响 仰天长叹啊 是你留下临别的印象 伟人呀!他在天堂里。 也会由衷的把你赞赏! 你在春天里流放 相信乌云无法永远遮挡阳光。 当妖雾散去,天空放晴。 百姓把你接回来 我们坚信这祖先的土地上, 依然火红喜庆,充满阳光 天佑中华! 给人民一个希望, 每个官员均如此国福荫四方! 发表日期:2012/07/19 07:58凤凰网浙江省丽水市网友: 新过江龙 接纳不同意见是度量也是正确决策的需要! 发表日期:2012/07/19 07:32凤凰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网友: 寻觅的人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发表日期:2012/07/19 07:18凤凰网北京市网友: 安逢龙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用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发表日期:2012/07/19 06:08凤凰网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tyxy 人民日报难得一见的好文章 民主就是一种容忍,容忍不同意见。世界上没有100%的赞成或反对。总会有不同意见。对待不同意见如何,区别于专制和民主。 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同的人群,如何有能‘共识’? 古巴、朝鲜,有他基本‘共识’。西方有他西方的基本‘共识’。我们的呢? 发表日期:2012/07/19 08:12凤凰网江西省抚州市网友: 醉神阿华 要象政通人和,关键是要彻底的反腐败,清除一切腐败的温床,人民自然会拥护共产党,但是让腐败一直下去老百姓肯定离心离德 发表日期:2012/07/19 09:23凤凰网吉林省吉林市网友: 特雷比西亚 当人们丢掉了对完美社会的幻想,放弃了对超凡政治领袖的崇拜时,他们只好面对人性的种种矛盾,也许人们在体会人际之间的冷暖和承担生活中平常责任的过程中能为社会寻找到新的出路! 问题是:如何避免文章中的“如果没有一定之规”被用来打击不同观点的武器。就如同“维稳”一词,用于打击正常诉求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样。 发表日期:2012/07/19 07:26凤凰网四川省成都市网友: xbcsmhwm 理性的好文章 发表日期:2012/07/19 07:15凤凰网局域网网友: 手机用户 说得很好,舆论既要自由也要有好的导向! 发表日期:2012/07/19 09:22凤凰网加拿大网友: 大馒头 不象人民日报的文章,但是好好好! 让法律面前真的做到人人平等,对违法者予以打击,不能认其胡为 发表日期:2012/07/19 10:00凤凰网云南省普洱市网友: 优先者 观念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观念转变与真理讨论也要齐步。 发表日期:2012/07/19 06:53凤凰网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yhy1974 这篇文章太有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