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6日電 薄谷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一案,近日已由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二被告人和被害人近親屬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經審查查明,被告人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英國公民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威脅到薄某某的人身安全,遂與被告人張曉軍共同投毒殺害了尼爾·伍德。 二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現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黨的喉舌直接就把"薄谷開來""薄某某"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而且還是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此這般還用法院和檢查院做什麼?黨就把調子定的很充分,而且把量刑的適用的法律都給指出來了.那公訴和審判機關還有什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