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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不能主持正義,我至少不畏懼探索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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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一” 2013-02-05 12:21:46

論“一”

一,在多數人看來,很“boring”。因為誰都知道一是什麼,甚至小孩子。但人們
熟悉的東西,往往不是表面看似簡單。就像童話故事裡的“小紅帽”一樣,床上躺
的明明是姥姥,因為她說話像姥姥,吃飯像姥姥,躺下像姥姥。沒想到這個“姥姥”
一下變成了大灰狼。看來小紅帽運氣不錯,沒成為“姥姥”的點心。否則,我們也
無法知道這個故事了。

那麼這個“一”有什麼奧妙呢?首先,一是對現實事物的抽象。既,人們的思維將
自己周圍的世界的事物,提煉出純粹的形式,一,的結果。不用說,這種抽象思維
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當一有了抽象的形式之後,人們首先發展出數字,既自然數,的概念。這當然是人
們生活的需要而來。這種羅列,迭加,代表一個純粹的“量”。原始的人們用手腳
趾頭作為計數,或結繩作為記憶過去的事情。計數的方法現在已經今非昔比,但是
量的概念,就一作數的本質並沒有改變。比如我在這個大樓里,在這個公司上班,
是這個大都市千千萬萬打工族的一員。我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一樣,缺了多了,無
關緊要,地球照轉不誤,(用黑格爾的語言,叫“純量”)。

作為純粹的量的一,只有微不足道的外在的意義。而且這個意義還受到制約 - 這就
是一的第二種數字的定義。一不可衝破自己的界限,否則就不是一了。猶如人一樣,
要在社會,家庭的規範下生活,服從國家的法律等,生兒育女,延續後代。儘自己
的責任,取得應得的報酬,終此一生。這是一作為“限制的量”的代謝作用,如同
我們每天身體新陳代謝,給我們一次次精力充沛的生活機會,上帝讓他的創造物,
一代代生存繁衍,在其中找尋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機會。只有少數的人能夠滿足上
帝的心思,多數人都作為代謝物輪番被排泄循環了。

有限的量,是一個個體。這是一的第三種定義。個體的定義是,一可以完全滿足自
己全部的需要。個體有個體需要的權力,責任,義務等,不需要其他第三者指揮他
如何作。社會相應的也必須制定適合個體的法律,保護個體的利益。個體最重要的
性質是其獨立性。雖然個體是“有限的量”,但他的權力不可侵犯,因為他作為一
個個體,是獨立的,個體已經認識到自己這種獨立性,像一個人的身份一樣不可被
剝奪一樣。

以上是一的數學定義。一還有另外的一面,非數字定義。一的這種第二類定義,表
示“一切”,凡存在的,無所不包括其內。作為一切的一,首先是個集合。集合就
是整體,整體有大於部分迭加的性質(亞里士多德)。也就是說,不是集合的所有性
質,都可以還原到個體身上。一旦個別組成了整體,既一切,集合就產生了前所未
有的新性質。這些新性質的來源,是由於個體直間互相發生關系所導致。例如,男
女之間的愛情。無法想象單獨的男人或女人會獨自產生愛情。

一切,也可以看作由許多“小一”組成的“大一”。當這些小一在一起,組成一個
集合大一,他們就會自然而然地給予大一自己不曾有的性質。猶如人類開始組成部
落時,自然就授權給統治者一樣,除非個體認識到這個自然過程,而有意地實行民
主政治制度。

除了大一的整體特殊性質之外,整體的集合還會自然地擁有“唯一”的性質。如權
力,制度,道德的專有,學術的獨霸等。唯一的性質,不僅出現在人類社會,而且
出現在動物社會。森林裡不會出現二個獸王互相妥協治理自己的地盤。海里的魚群,
蜜蜂的組織,都是整體集合唯一性的多方面體現。甚至在連體嬰兒身上,可以有兩
套一模一樣的器官,甚至二個頭顱,但意識只有一個。既唯一的控制/統治意識。這
種唯一特點,在範例哲學中稱為“唯一原則”。

唯一原則的應有處處可見。大到宇宙中只有一次大爆炸,我們的宇宙因此來源於一
個“奇點”,到所有生命都是一個細胞衍生而來,所有人類都是一對男女生育(聖經
支持)。小到,我們的全身細胞的代謝次數,由一個(神經?)系統控制,每家,每國,
只有一種意識(形態),思想, 在任何一個時空中占主導地位等等。

最後,大一與小一的關係如何?單個的一,個人,既繼承了大一的整體性質,又有
自身的局限。由大一產生小一,既“多”。多是代謝和多變的,大一永恆:在範例
哲學中,就是“在”,於“定在”和“思在”的關係。定在是具體的存在,存在是
空虛的定在 - 這“一切”都永“在”,由“潛在到存在”,是“絕對”的。

瀏覽(546) (0) 評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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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3-02-06 14:03:02
嚴重同意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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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留言時間:2013-02-06 09:56:56
喇里,喇里。您這兒是廟小和尚大,水淺金魚多。

照着這個路子,您可以繼續寫論二,論三,論四,。。。。。其實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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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6 07:44:30
“知悔是明,道悔如聖” - (兔子語錄),噶子,我這廟小快成不下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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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留言時間:2013-02-06 07:24:11
俺收回前面的評論。俺的態度太狂妄。連俺自己都煩俺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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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unny2 留言時間:2013-02-06 03:11:56
我經常更新,如要最新的,須經常下載。

這是我的 -
"嘎德老幾猜想"
"凡是中國文化基礎深的,都不是計算機專業的,或計算機不好的。反之,凡是計算機專業或計算機好的,一定中國文化不好。"

舉例:老幾和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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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3-02-06 01:19:50
現在行了。
兔子要跟老幾比計算機?我認輸。上班一天到晚跟這玩意打交道,搞了幾十年。比啥都可以,千萬別跟我提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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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5 22:56:49
密碼是你自己設定的。與網站無關。 你的賬戶也應可以。
使用谷狗瀏覽器,如沒有,網上下載和安裝。如用微軟的,你必須會事先設置,容許下載才行!看來你的專業與計算機不長打交道 蛤

如果還不行,請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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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3-02-05 21:22:49
我的註冊沒有給我回password。 用mike2,login 完了進去不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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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5 21:09:02
哪一步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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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3-02-05 20:49:39
能的話就不會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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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5 20:31:57
老幾,你不能下載最新版本的論範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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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3-02-05 20:14:03
兔子的飯粒下載是怎麼回事?害我費了半天勁註冊,到現在還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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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留言時間:2013-02-05 19:28:56
俺為什麼這麼肯定兔子您沒懂斯賓諾莎。 因為這是個烏龍。根據俺的調查,到目前為止,全世界相信斯賓諾莎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他自己,另一個是愛因斯坦。所有其他人都在解釋,但沒人敢說他自己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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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5 19:19:14
吾丁說得對。
嘎子不清楚,問問清楚的不就行了?為什麼別人清楚?新書的封面圖是什麼動物?你清楚?一回事。
老何的故事和寓言收了,下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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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時間:2013-02-05 18:41:35
讓咱們的小兔子插上神的翅膀,小兔子就可以飛啦。

小兔子說:不要不要,我要自己長出翅膀來飛。

於是,今天的小兔子,就還在那裡等着長翅膀。時間一長,小兔子開始迷茫:是插上神的翅膀,還是繼續等下去?

小兔子啊,插上神的翅膀,你就可以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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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時間:2013-02-05 18:37:13
讓咱們的小兔子插上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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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留言時間:2013-02-05 18:07:47
兔兄:

您知道俺的嘴非常損。讓您受不了,甚至忍無可忍。但是沒辦法。您忍不了也得忍。這一篇,俺不知道您在說什麼。感覺就像俺做夢的時候。您不能這樣隨意發揮。至少,俺絕對相信您沒有搞懂斯賓諾莎的自然神到底是什麼意思。所以,您自相矛盾,一方面說您相信自然神,另一方面有說神是不存在的。以至於宣教士和星辰提出反駁時,您不知道如何回答。這樣吧,既然您的大作已經完成了。咱們就坐下來就具體問題一個一個地來。

先從語言談起。讀了為根斯坦的書的前三頁,俺覺得俺徹底懂了他的意思。並且俺覺得您沒有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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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3-02-05 17:43:53
兔子對神的基本概念始終是糊塗的,神的定義乃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自然是他造的。把自然當神就剛好把創造主與受造物給顛倒過來了。糊塗啊!
神既然是創造主,人是他的創造,受造又怎麼能夠來"證明"創造主呢?人若想認識神,唯一的途徑就是接受創造主的啟示,那就是接受聖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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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吾丁 留言時間:2013-02-05 16:25:47
很好,很有意思,有啟發性。謝謝。

我的問題是,你的一在哪裡?
bunny2,hare,stinger,rabbit,都是你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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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5 16:24:01
如果擬人化的神存在,如何證明呢?自然神卻明明白白在那裡。神是真理,不以人的喜好與否而存在。任何存在,意味有限。所以神不是存在,神是潛在,既絕對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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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時間:2013-02-05 15:51:14
人都精神,有心靈,神是高於人的“生命”,理應具有靈性。自然神,比不上人格神,而神的定義是至真至善至美,人格神比自然神更有神的資格。看,多繞口。

兔兄,是不自覺地受啟蒙運動中興起的自然神學影響。自然神學的神是創造宇宙規律後就遺棄了人類、並且讓人自生自滅的“狠心”的父親。這樣的神,帶來不了溫暖,也帶來不了饒恕,更帶來不了愛。而人格神不僅創造人,還養育人,愛護人。

自然神,只創造自然規律,卻將人的心靈拋棄;人格神,不僅創造自然規律,也創造人的心靈規律。相信自然神的人,只能將所有的人類精神還原為物理化學反應,因此是你兔兄看不上的唯物主義者啊。呵呵,看看,信仰自然神的邏輯一貫性就是唯物主義、強權就是真理等等。兔兄,希望明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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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inger 留言時間:2013-02-05 14:58:33
2points must be clear :
一不是神,絕對是。神當然是,問題是擬人的,還是自然神?我相信後者。你,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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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3-02-05 14:21:08
兔子的思維總是朝着正確的方向前進,卻在臨門一腳上腿軟。我的意思是你所引用的許多事實都指向神,卻不願意接受神。“一”的觀念最重要的觀念在於上帝是“獨一”的上帝,宇宙萬物(multiple)的起源都是由這個“一”multiple出來的。人若有正常的邏輯思想的話,對宇宙萬物推理最終都會回到那獨一的神上面,只是大多數人卻不神當神來榮耀和敬拜,這正是上帝忿怒的地方,而祂的忿怒是先傾倒在祂的獨生愛子身上,好讓人有悔改的機會,希望兔子早日悔改歸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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