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圣经的话都是神的话语
1、这是圣经本身宣称的。
所有圣经的话都是神的话语(也包括为人所记录下来的话),这一宣称在圣经里频繁地出现。在旧约,这样的宣称频繁地以介绍性的短语出现,“神如是说”,且出现上百次。在旧约时代,这样的短语会被认为等同于“王如是说......”,这种形式的短语见于君王颁发谕令的开头,这种谕令不能被挑战或质疑,而只能顺从。因此,当先知说;“神如是说”,意味着他们是以色列主权的的王的,即神本身的,信息传递者;他们在声称他们的话具有神绝对的权威。当先知以神的名这样说话时,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得来自神,否则的话他们就是假先知(参见民22:38;申18:18-20;耶1:9;14:14;23:16-22;29:31-32;结2:7;13:1-16)。
再则,神常常“藉着”先知说话(王上14;28;16:12,32;王下9:36;14:25;耶37:2;亚7:7,12)。因此,先知以神的名所说的,就是神说的(王上13;26;王上21:19与王下9:25-26;该1:12;参见撒上15:3,18)。旧约中这些和其它例子告诉我们先知说的话等同于神自己所说的。因此,不信或违背先知所说的就是对神本身的不信或悖逆(申18:19;撒上10;8;13;13-14;15:3,19,23;王上20:35,36)。
当然,这些经节并没有宣称所有在旧约的话语是神的话语,因为这些经节本身只是指旧约中特定的某部份说话或文字记载。但是这些上百条含有“神如是说”的经文合起来表明,在旧约里我们有神自己话语的文字记载。当这些话语记载下来后就构成了一大部旧约。
在新约里一些经文点明,全部旧约的文字记载都被认为是神的话语。提摩太后书3:16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NIV)。这里所说的圣经Scripture(graphē)肯定是指的旧约书面的圣经,因为graphē这个字在新约出现51次,每次都是指的这个意思。再则,旧约的“圣经”(the “sacred
writing”)就是保罗在第15节说指的。
保罗在这里肯定所有旧约记载的都是theopneustos,即“神所默示出来的”(神所呼出来的)。因为这些文字记载被认为是“默示”(呼出来)的,这种呼出必须理解成为说出圣经的话的一种比喻。因此,这节经文简洁地道出:旧约的记载是神道的书面形式;而这在旧约里的许多经文中是很明显的。因为旧约的每一个字,都是神说的(且神仍然在说),尽管神是用人将之写下来的。
在彼得后书1:21也发现了类似的指征,说明整本旧约都是神的话。说到圣经的预言,彼得说这些预言没有一个是从“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这至少意味着彼得鼓励他的读者要十分注意旧约圣经。彼得的意思不是要否认圣经写作过程中人的意志和人的个性(他也说人“说出”),而是说每一个预言的终极源头从来都不是人决定的,不是人决定写什么,而是圣灵在先知的生命里作感动;其作用方式在这里未特别说出(事实上,在圣经别的地方也未指出)。这表明相信旧约圣经上所有的预言(根据vv19-20,这大概包括全部的旧约圣经)是从神而来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神自己的话。
许多新约的经文也以类似的方式谈论旧约。在马太福音1:22,以赛亚书7:14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引用为:“主藉著先知所说的”。在马太福音4:4耶稣对魔鬼说:“人活著,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从上下文来看,耶稣是反复引用申命记的话对付魔鬼的每个试探,“神口里所出的”这样的话是旧约圣经的用词。
在马太福音19:5,作者引用创世记2:24的话,没有归之为创世记叙述文中的神,而是被耶稣作为神“说的”话加以引用。在马可福音7:9-13,同样的经文则以一种可以互换的方式被称为“神的诫命”,或“摩西说”的,或“神的道”。在使徒行传1:16,诗篇69和109章的话被称为“圣灵藉著大卫的口所说”的话,因此圣经上的话被称为是圣灵所说出来的。在使徒行传2:16-17,在引用约珥书2:28-32的话时说“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彼得说:“神说”则把这些话归属于约珥写下的神的话,并声称神此时正在说这些话。
有关这些还有许多经文可以引用(见路1:70;24:25;约5:45-47;徒3:18,21;4:25;13:47;28:25;罗1:2;3:2;9:17;林前9:8-10;来1:1-2,6-7),但把旧约圣经的话归属于神这个模式是很清楚的了。再则,有几个地方声称先知或旧约圣经的一切的话一定要相信或是从神而来(见路24:25,27,44;徒3:18;24:14;罗15:4)。
但是,如果当保罗在提摩太后书3:16所说的“圣经”只是旧约的记载,这句经文又怎么能适用于新约的记载昵?这句经文是否也谈及新约记载的特征昵?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意思到希腊问graphē ("scripture")这个词是新约作者的一个技术性术语,具有十分特别的意义。尽管这个字在新约里使用了51次之多,但每次都是指的旧约经文,而不是指任何其它的话语或圣经正典以外的记载。因此,任何属于“scripture"条目下的东西都具有“神所默示的”的特征:这些话每一个字都是神的话。
但在新约里面,我们发现有两个地方将新约的记载也跟旧约的记载一样,被称为经文(scripture)。我们注意到在彼得后书3:16,彼得不仅清楚知道保罗书信的存在,而且清楚表明了他将“他(保罗)一切的信”和“别的经书”列在一类的意志。这是一个明确指征,表明在教会的最早期,所有保罗书信已经跟旧约经文一样视为神的书面话语。类似的还有提摩太前书5:18,保罗引用路加福音10:7记载的耶稣所说的话,并称之为经文(scripture)。
这两段经文放在一起表明,在新约写作的过程中已经有了这样一个意识,即“经文”(scripture)这个特别条目里的记载正在被加入一些记载,而这些记载具有神所说的每一个字的特征。因此,一但我们认同新约属于“经文”(scripture)这个特别条目里,我们就会正确地将提摩太后书3:16也应用到这些记载,就会说新约的记载也有保罗给“所有经文”(all scripture)定义的特征:它是“神所默示”的,所有这些话,每个字都是神的话。
是否有进一步的證据表明,新约作者也认为他们写的就是神的话呢?在某些情况下,是有这样的證据。在哥林多前书14:37,保罗这样说:“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保罗在这里为哥林多教会建立了一些有关敬拜的规矩,并声称它们这些是属于“主的命令”;因为“我所写给你们”(what I am writing to you)在希腊文法中含有一个复数名词(ha),字面上更贴切的翻译是“我所写给你们的这些是主的命令”(the things I am writing to you are a
command of the Lord)。
反对将新约作者的话作为神的话的意见有时出自哥林多前书7:12,在那里保罗将他的话与主的话区分开来:“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然而,对这句经文的恰当的理解是来自25和40节;保罗在25节说,关于独身他主的命令,但他要给出他自己的意见。这一定意味着他没有耶稣就这个问题在地上所说的话,也可能就这个问题他没有从耶稣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启示。这跟第10节经文的情形不一样,在第10节,他只需简单地重复耶稣在地上教训的内容:“妻子不可离开丈夫”。因此,第12节一定是保罗就信徒与非信徒配偶结婚这个问题,他没有耶稣在地上所给教训的记载。因此,保罗给出他自己的指示:“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林前7:12) 。
因此很明显,保罗在12到15节继续为哥林多信徒给出了几个具体的道德标准。是什么给保罗如此权力去发出这样的道德命令呢?他说他是作为“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来说话的(林前7:25)。他似乎在这里暗示,他的意见是可以放在与主耶稣话语具有同等权威的水准上。因此,哥林多前书7:12所说的:“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是一种对保罗自己权柄的惊人肯定:如果他没有从耶稣那里得到有关这个情形的话语,他可以直接用他自己的话;因为他自己的话与耶稣的话具有同等权威!
在约翰福音14:26和16:13,也可发现新约记载这种类似观点的指征;这些经文指出,耶稣应许他的门徒,圣灵会让他们想起他所说的一切的话,并引领他们进入真理。这向我们指明,由于圣灵特别的监督工作,门徒就能够想起并准确无误地记下耶稣所说的一切话。在彼得后书3:2、哥林多前书2;13、帖撒罗尼迦前书4:15和启示录22:18-19也都有类似指征。
2、当我们阅读圣经的时候,对圣经就是神的话这一宣称心悦诚服。
肯定圣经宣称其上的话为神的话是一件事,而我们对这个宣称的心悦诚服又是另外一回事。只有当圣灵在我们心里籍著圣经的话对我们说话,给予我们内在的确据:这些话是创造者在对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才能最终确信圣经的话就是神的话。保罗在解释完他那使徒的宣讲是由圣灵教导的话语所组成后(林前2:13),紧接着说:“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2:14)。若没有神的灵做工,人是不可能领会属灵的真理的,尤其不可能领会或解受这个真理:圣经的话事实上就是神的话。
然而,对于那些属灵在其心中做工的人,就有一个认同:圣经的话就是神的话。这个过程跟那些相信耶稣的人知道他的话就是真理非常相似。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著我”(约10:27)。那些属于基督的羊,当他们阅读圣经的话时,就听得出来他们大牧人的声音,他们对这些话事实上就是他们主的话心悦诚服。
重要的是要记住,圣经的话就是神的话这个信念,并不是来源于圣经以外的话或加添在圣经上的话。这不是说有一天属灵在我们耳边嘀咕:“你看见桌上的那本圣经了吗?我要让你知道,圣经的话就是神的话。”而是当人在阅读圣经的时候,他们就听到他们创造者的声音在用圣经上的话对他们说话,他们就意识到他们正在读的书跟其它书不一样,这的确是一本神在对他们心说话的书。
3,其它有用的却不是最终令人信服的證据。
上述章节说的并不意味着其它一些说法在支持圣经是神的话这一宣称上的价值。知道下列说法对我们也是有帮助的,例如,圣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精确的;圣经内部是和谐一致的;圣经上的预言在过了数百年后得以应验;圣经比其它任何一本书对人类历史进程的影响都大;在人类的历史上不断地改变数以亿计的人的生命;籍著圣经人们找到救赎;圣经有着莊重的美丽,其教训之至深,是其它书籍无法比拟的;圣经上百次次宣称其上的每一个字都是神的话。所有这些和其它的一些说法对我们都有帮助,出去了我们在相信圣经上可能出现的障碍。但所有这些说法单看或合起来看,都不据最终说服力。正如西敏斯特信经1643-46所说:
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莊严,各部的符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分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言的证据。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十分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著并同著神的话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第1章,第5段)。
4,圣经的话就是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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