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榮耀——得著復活的身體
我們將何時得著復活的身體? 復活的身體會是什麼樣子?這是基督徒腦子裡常常浮現的問題。
基督救贖我們時,祂不只是救贖我們的靈(或靈魂),祂也救贖我們的全人,包括了救贖我們的身體。所以,一直要到我們的身體完全地脫離墮落的影響,被帶入神創造人類身體時所要達到的完全狀態為止,基督在我們身上的救贖工作才算完成。事實上,只有當基督再來,使我們的身體從死里復活時,我們身體才能得贖。然而現今,保羅說我們是在等候 “我們的身體得贖”,又說:“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羅
8:23-24)。在救贖施行的階段中,我們得著復活身體的這個最後階段被稱為“得榮耀”(glorification)。保羅指著那一個未來的日子說,我們要“和祂一同得榮耀”(羅
8:17)。再有,當保羅探索救贖施行之步驟時,最後的步驟他稱之為得榮耀:“祂所預定的人,祂又呼召他們來;祂所呼召來的人,祂又稱義他們;祂所稱義的人,祂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和合本譯作“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我們得榮耀的那日將是大勝利的日子,因為在那日,最後的仇敵——死亡——將被毀滅,正如聖經所預言的:“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5-26)在討論基督再來時我們身體將要復活的經文裡,保羅說:“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鈎在哪裡?’”(林前15:54-55)我們的身體從死里復 活時,就要經歷勝過死亡的完全勝利;死亡乃是亞當和夏娃墮落的結果。那時,我們所得的救贖就完成了。
因此,我們可將“得榮耀”定義如下:得榮耀是救贖施行的最後一步。當基督回來時,將歷代己死之所有信徒的身體從死里復活,又將他們的身體與靈魂結合起來,並且改變所有仍活在世上之信徒的身體,那時就是得榮耀的時刻;基督將在同一時間賜給所有信徒一個像他自己那樣完全的復活身體。
一、新約聖經中有關得榮耀的證據
哥林多前書15:12-58是論及得榮耀或身體復活的主要新約經文。保羅說:“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2-23) 保羅在第35-50節對復活身體的性質所作的詳細討論,我們將在本文的第三部分里加以檢視。接著他以這段經文作了結論: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會死去,那些在基督回來時還活著的人,他們的身體要立時改變為新的、復活的身體,是永不變老、變弱、死亡的: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 也要改變。”(林前15:51-52)
保羅進一步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裡解釋,已死而與基督同在之人的靈魂,在那一天要回來與他們的身體結合,因為基督要將他們帶回來“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4:14)但是保羅在此不只是肯定了神要將那些已死的人與基督一同帶來,而且也肯定:“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4:16)所以,這些與基督同在已死的信徒,也要復活去迎見基督(保羅在第17節說: “我們……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要合理理解這段經文,就表示:將與基督一同回來的是已與基督同在之信徒的靈魂,而其身體從死里復活,與他們的靈魂結合,然後上升與基督同在。
除了在哥林多前書第15章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4章的經文之外,另外有其他幾處新約的經文肯定了得榮耀教義的真實性。耶穌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耶穌也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39-40;另參約6:44,54)
保羅說:“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另參林後5:1-10)他了解,基督徒應當熱切地盼望基督回來,並盼望我們的身體將改變成與祂相似的完全身體。他說:“我們卻是天上 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 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踐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21)
二. 舊約聖經中有關得榮耀的證據
有時候有人宣稱,即使舊約聖經有支持身體得榮耀的證據,也只有很少的證據,不能顯示舊約信徒盼望未來有身體的復活;然而事實上,舊約聖經有的證據比我們所可能理解的更多。首先,即使在耶穌從死里復活以前,新約聖經就指出,許多與基督同時活在世上的猶太人,對未來的身體復活存有一些盼望。耶穌在拉撒路死後到他家去,對馬大說 “你兄弟必然復活”之時,馬大回答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約11:23-24)不只如此,保羅受審時,他對腓力斯說,他“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指控告他的猶太人)也有這個盼望”(徒24:15)。
希伯來書第11章告訴我們關於那些活在舊約時代之人的信念:亞伯拉罕“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10)。我們也讀到許多舊約時代的聖徒 “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卻羨基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11:13-16)。希伯來書的作者甚至說,亞伯拉罕“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里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11:19)。
當我們檢視舊約聖經在這方面的實際教訓,會看到舊約聖經的作者們懷有強烈的盼望,期待將來的復活。約伯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中得見神;我自己要親眼看祂——是我、並不是別人。”(伯19:25-27,和合本譯作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
我們在詩篇里讀到:“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祂必收納我。”(詩49:15;另參詩73:24-25)我們也在箴言裡讀到:“不可不管教孩童……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23:13-14)以賽亞說:“你的死人(和合本小字)要復活;(他們的)屍首要輿起。”(賽26:19)但以理明確地預言到:“睡在廑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
12:2;另參結37:1-14,以西結所見枯骨復生的異象)
雖然舊約信徒對於復活的本質,或它如何藉著彌賽亞的復活而發生,確實不知很多的細節;雖然他們對復活的信心不像我們一樣有清楚的根基,因我們知道基督身體復活的真實事件;但是,如我們所看見的,他們確實對未來的身體復活懷有盼望。那些經年累月地思想並相信這些聖經記述的人(如約翰福音11:24里的馬大),已預備好要熱切地領受新約中已發展成熟關於復活的教訓,因為新約只是為他們已經相信的信念,提供了更多的細節和確據。
三. 復活的身體會是什麼樣子?
如果基督回來時,會使我們的身體從死里復活,而且我們的身體將會像祂的一樣 (林前15:20,23,49;腓3:21),那麼我們復活的身體會是什麼樣子呢?
保羅使用撒種在地、然後觀察它成長為更奇妙之物的例子,詳細地解釋我們復活的身體將會是什麼樣子:
“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我們既有屬土(之人)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之人)的形狀。”(林前15:42-44,49)
我們的新身體將是“不朽壞的”之事實,表示它們不會被損耗、變老或遭到任何的疾病;它們將是完全健康,永遠強壯。不只如此,因為逐漸老化的過程是我們身體現今仍受到“敗壞”轄制的一部分(羅8:20,所以我們可以合宜地認為,復活的身體將沒有老化的跡象,卻擁有永遠年輕而成熟之男子氣概或女人氣質的特徵;將來也不會有疾病或傷害,因為一切都成全了。 我們復活的身體將會彰顯神創造我們的完全智慧——祂在創造的顛峰時刻,把我們造得像祂;我們是祂樣式和形像的承載者。在這些復活的身體上,我們要清楚地看見神要人性展現的那個樣子。
保羅也說,我們的身體要“在榮耀中”復活。這個詞彙在此是與“羞辱”成對比的,這點提示我們,未來的身體在外表上將是美麗而吸引人的。它們不再是“羞辱的”或是不引人注意的,而是在美麗中顯為“榮耀的”。不只如此,因為“榮耀”一詞在聖經上常用來指圍繞神的同在之明亮照人的光輝,所以,這個詞彙也提示,將來也有明亮或光輝圍繞我們的身體;這要成為適切的外在證據,見證神所賜給我們的高升地位,來統管整個萬有。這個提示也可見於馬太福音13:43,耶穌說:“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里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同樣地,我們在但以理的異象中讀到:“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3,這段經文說到最後的復活)這兩處的敘述也可以被理解為是譬喻的用法,若是如此,這裡就不是指圍繞我們復活身體、實際明亮照人的光輝。但是在這兩節經文的上下文裡,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使我們一定要把它們視為比喻,而且另有其他的證據駁斥這種說法。摩西臉上所反射出來神的榮光,讓我們略微看到來世的情形(出
34:35);更明顯的則是耶穌登山變像時所發出來的光芒(太17:2),再加上我們要穿戴基督的形像而像祂(林前15:49);這一切經文加起來顯示,我們有了復活身體之時,就真有一種可見的亮光或光照圍繞著我們。
我們的身體也要復活為“強壯的”(林前15:43)。這和我們現今在身體上所見的 “軟弱”成為對比。我們復活的身體不但脫離了疾病和老化,也將具備充實的力量和能力當然不是像神那樣無限的能力,可能也不是我們所以為的“超人般的”能 力,即如現代兒童讀物里虛構的“超人英雄”所擁有的那般神奇的能力;而是充足而完整的人性能力和力量,就是在神創造人類時,想要我們身體所擁有的力量。所以,復活身體的力量乃是足以讓我們做我們所想要做、並符合神旨意之事的力量。
最後,保羅說,這個復活的身體是“靈性的身體”(林前15:44)。在保羅的書信中, “靈性的”(希臘文pneumatikos)一詞的意思很少是指“非物質的”(nonphysical),而是指“符合聖靈之性質和活動的”(如見羅1:11; 7:14;林前2:13,15;3:1;14:37; 加6:1“你們屬靈的人”;弗5:19)。RSV在哥林多前書15:44的翻譯乃屬誤導:“所種的是物質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和合本譯作“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 而更為清楚的說法應當是:所種的是天然的身體——臣服於今世的特性和欲望,受制於它自己有罪的意志;而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完全臣服於聖靈的意志,並能回應聖靈的引導。這樣的身體一點也不是“非物質的”,而是一種物質的身體,復活成為神起初計劃它所應當具備的完全程度。
總而言之,基督回來時,祂要賜給我們像祂一樣的新的復活身體。“祂(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約一3:2,這個敘述不只在倫理方面是真實的,同時從我們物質身體的觀點而言也是真的;另參林前15:49;羅8:29)
縱使新約聖經強調,我們將來復活後的身體和耶穌復活後身體之間的相似性,但是仍有人反對,認為我們不會有物質的身體,因為保羅說過:“血肉之體不能取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15:50)他就在這一段里討論死人的復活。但是我們若說這一節經文表示我們將不會擁有物質的身體,那必然是一個誤會。 當保羅說這句話之時,他所謂的“血肉之體”乃是指我們現今屬人的本性,尤其是指我們現在的物質身體,是在墮落後按著亞當的樣式存活的身體——亦即它們會遭受到軟弱、腐壞和最後的死亡。這正是他在前面四節里所作的論述(林前15:45-49),把亞當和基督作對比。保羅解釋:“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林前15:48),即指在現今世代里的我們;接著他又解釋:“我們既有屬土(之人)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之人)的形狀。”(林前15:49)保羅在此使用“血肉之體”是指“存活於現在狀態中的血肉之體,這身體是像亞當墮落以後的身體,會遭受到腐壞和死亡。” 他的意思並不是表示我們將存活在一個非物質的狀態,因為整個天地都要為我們更新成為新的(羅8:18-25),使我們可以居住;而我們自己“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15:51-52)。我們將不會停止存活於物質的身體中,而是會被改變,並且將要擁有不朽壞的身體,“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 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3)
不僅如此,耶穌一再向門徒們顯示祂有物質的身體,能被觸摸、有骨有肉(路
24:39),能吃食物,表示耶穌的身體顯然是一個已被成全的物質身體,那將是我們復活身體的模式。
在我們現今的身體和將來復活的身體之間,會有怎樣的連續性?是否看起來一模一樣,具有完全一樣的特性?還是它們有一些不同?或是它們幾乎完全不同?此外,我們復活身體的組成分子和屬地身體的組成分子是否相同?還是它們是從神而來的全新創造?或是它們是新舊組合在一起?
有幾處經文指出,保羅期待在我們現在屬地的身體和我們將來復活的身體之間,有相當程度的連續性。保羅說:“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他又說,耶穌要“將我們這卑踐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保羅說到復活身體的性質時,舉了種在土地里的種子為例:“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 (林前15:37-38)在這個例子中,他引用人類的常識,說明所種下的和所收成的之間是有差異的(林前15:42-44),可是也有其連續性——正如種子長成碩大的植物,仍保留了原在其中的物質,而又從地里吸取了其他的資源;所以,我們現在的身體和將來復活的身體之間會有連續性,也會有差異。按著這個譬喻,我們可以說,不論我們在墳墓中的物質身體存留了多少,都會被神取用並加以變化,用來造成新而復活的身體。然而我們仍不清楚,這事發生的細節,因為聖經沒有具體說明——即使我們不能全然解釋這事發生的過程,但我們仍要肯定上述的論點,因為聖經是如此教導的。
另外一個說明這個連續性的指標可見於這個事實:在基督回來的那日,還活著的信徒都要“改變”,而不是身體被“換掉”:“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林前 15:51-53)
我們也必須清楚地注意到,雖然基督自己復活的身體有幾分不同於祂受死之前的身體,以至於門徒們沒有在每一場合立即認出祂來,但其外貌上的相似性卻足以讓門徒們很快就知道祂是誰。也有一些情況,門徒們沒有立刻就認出祂,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祂在地上服事時,無疑地是看起來較蒼老:因為祂是“憂傷之子,常經患難”(賽
53:3,和合本譯作 “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在耶穌復活之後,祂恢復到完全、完美的力量,以及年輕的外貌。正如我們有時候看到一個朋友,沒有立即認出來,因為自從上次看到他以後,他老了許多;所以,門徒們因著基督出現時反而變年輕了,所以可能開始時認不出祂來。 另一方面,在耶穌復活前、後身體之間重要的連續性,可見於祂手腳上的釘痕和肋旁的傷痕,仍留在祂復活的身體上(約20:20,27)。
另外一件指明我們屬地和屬天身體之間有連續性的證據,乃是人在天上顯然會認出和認識彼此的這件事實。耶穌說,將有許多人從東從西來“在天國里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8:11)。不但如此,以利亞以屬地身體被提升上天,在變像山上也會被門徒們辨認出來(路9:30,33)——當然,門徒們並不認識以利亞 或摩西,但是他們以某種方式保留了個人的特質,以至於門徒們相信他們就在那裡,而且他們如同耶穌一樣地真實(見路9:33)。最後,馬太告訴我們,耶穌死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里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太27:52-53)這些人以實際的肉體復活,並在耶路撒冷向多人顯現,這些事實再度指明,在他們被埋在墳墓里的已死身體和他們復活的身體之間,有一些連續性。因為他們是“到耶穌復活以後”從墳墓里走出來,所以我們可以假設這些人是得著復活身體的聖徒們,他們預嘗了基督回來時才有的末日得榮耀的滋味。 這些人“向許多人顯現”的事實顯示,他們是可辨識的“別人知道他們是誰。但這個證據是暗示性的,而非結論性的;然而它指出,在復活前、後的身體之間有連續性存在。
在今日許多福音派人士對於將有“身體復活”,或至少復活身體將是實質物質的身體,而以某種方式與埋在墳墓里的身體有連續性等這些事仍存遲疑態度,不願清楚地肯定。就某種程度而言,這可能是由於人不能理解神如何能使同樣的身體自墳墓中復活過來,尤其是那些已經死了許多世紀的身體。但是這些遲疑也可能來自不信者持續的懷疑主義,他們就用這些問題向基督教的觀點發出挑戰——這立場豈不是令人難以置信的幻想嗎?神怎麼使這樣的事發生呢?
在這兩種情況下不論遲疑是來自信徒誠實的疑問,或是來自不信者具有敵意的懷疑主義——我們都應當了解,只要聖經有清楚的教導,我們即使不明白或不能解釋這件事,也絕不能成為我們排斥它的理由。以上所引用的許多經文指出,神要將我們必死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過來,正如祂將耶穌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過來一樣;這些經文也結論性地指出,在我們現今的身體和復活時擁有的身體之間,有一種確定的連續性。假使這是聖經所教導的,縱使我們可能不能確實明白神如何使這事發生在每一個人的身上,我們仍應該相信。創造宇宙和我們每個人的神,祂在每一刻以主權統管這個宇宙的每一角落,又用祂權能的話語托住萬有,當然能夠掌握祂所要保存的我們的物質身體部分,並用來作為創造新身體的 “種子”。
我們採取堅持的態度,相信有真實的、物質的身體復活,這是很重要的,其原因不只是以上所述的事實,也是因為這論點清楚地肯定了神所造之物質宇宙的美好。我們將會活在具有神創造我們一切優良品質的身體裡,因此,我們將永遠是神的智慧之證據,證明祂創造了一個從起初就“甚好”的物質宇宙(創1:30。我們將以復活信徒的身分,帶著新的身體而活,而這些身體適合居住在“新天新地”,也“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3)。
四. 整個受造界都要被更新
亞當犯罪時,神因為他而咒詛大地(創3:17-19),以至於大地長出了荊棘和蒺藜,而且只有藉著人類辛苦的工作,才能長出可吃的食物。但是保羅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著(和合本譯作『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
8:21)他解釋說,當我們得著復活的身體時,受造界被更新的事才會發生一事實上,他說受造之物渴慕那個日子:“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19,22-23)在被更新的天地中,不再有荊棘或蒺藜,不再有洪水或乾旱,不再有沙漠或不宜人居的叢林,不再有地震或龍捲風,也不再有毒蛇、螯人的蜂或毒菇。大地將物產豐隆,開花並出產豐富的食物供人享受。
五.已死的未信者將復活受審
雖然聖經強調信徒要經歷身體復活之事實,但是有一些經文說到,不信之人也要從死里復活,而他們要在復活時面對最後的審判。耶穌清楚地教導:“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保羅也說,他相信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徒24:15;另參太
25:31-46;但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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