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 上篇博文解釋了亞當夏娃不是視力不好,而是視力卓越超好。因此創世記3:7這裡說的“眼睛就明亮了”一定不是指我們生理上所說的“視力忽然轉好了”的意思,而是另有所指。而這句話後面的“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就是解釋“眼睛就明亮了”的關鍵。這句話說明了:亞當夏娃被造之初是赤身裸體的,只是他們吃善惡樹的果子前他們不“知道”,而這個“知道”就是“眼睛就明亮了”的意思。 亞當夏娃為什麼在吃善惡樹的果子前具有卓越超好的視力的情況下居然不“知道”他們是“赤身裸體”的呢?答案是“赤身露體”這個字在聖經中是代表“罪”的意思,這就直接引出“無花果樹的葉子”所做的“裙子”(創3:7)和“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3:21)——亞當犯罪以後人類對付“罪”的兩種辦法:人的宗教和基督信仰。罪人在末後的審判時,要麼披帶基督的義袍(耶和華在伊甸園宰殺羔羊的皮子所做的義袍);要麼用人的方法——靠自己的好行為來掩飾自己的罪(無花果樹葉做的裙子所表達的)。 我不懷疑亞當夏娃吃善惡樹果子前是真的赤身,若不是真的赤身,後來就不會說“才知道”(創3:7);若不是真的赤身,我們也就無法明白後來他們自己要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蓋自己,也無法明白神為什麼用動物的皮子為他們做衣裳。不過,如果我們要明白這節經文和隨後的經文,我們得明白亞當夏娃吃完善惡樹果子後的的赤身就不僅僅是肉體上的赤身而已,他們墮落以後對他們赤身露體的意識不只是因為他們害怕暴露而已。他們赤身露體的重要意義是什麼?這裡涉及到的是屬靈的赤身露體,也就是那種在他們犯了罪後在聖潔神眼裡看為“羞恥”的那種赤身露體。就是他們意識到的他們赤身露體所象徵的那種罪性的狀態。 聖經中有很多用“赤身”來表示犯罪的經文,例如創世記9:20-27這段經文裡面描述的挪亞酒醉後的“赤身”,其真正含義更在於“犯罪”,意思是挪亞醉酒後犯罪了。挪亞這個名字的意思可以從這節經文看出:“拉麥活到一百八十二歲,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創5:28-29),意思是挪亞這個人本來是與神同行的人,可以作為神的僕人將人從神對亞當的詛咒(創3:17-19)中解脫出來,後來卻“作起農夫來”(創9:27)。聖經中不少地方說農夫或種地的,多是貶義的。比如“該隱是種地的”(創4:2),浪子回頭故事中“大兒子正在田裡” (路15:25),都是指着他們仍然陷於上帝對亞當的詛咒(創3:17-19),只顧自己那二畝叄分地,而不信十字架的救贖和不去傳福音拯救靈魂。挪亞本來與神同行,卻也“作起農夫來”(創9:27),而“酒能使人放蕩”(弗5:18),“醉酒的”的甚至被列入“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10)的黑名單了。 所以創世記9:20-27這段經文是在描述挪亞犯罪了,且多半可能是性犯罪。雖然他在大多數時間的確是與神同行的義人,但即便是這樣的義人也會偶然被罪惡過犯所勝。而他犯罪的情形被三個兒子看見了。“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創9:22),意思就是基督徒看見弟兄姐妹尤其是長老前輩偶爾被罪惡過犯,是不應該到處傳播的。而應該象“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創9:33),就是新約說的“用愛心互相寬容”(弗4:2)和“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當然這也包括“用愛心說誠實話” (弗4:15),但目的不是為了揭短,而是象保羅引用大衛的話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7),這裡用的“遮蓋”就是指着閃和雅弗的這種行為說的,而遮蓋的當然是“赤身”所代表的“罪”。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閃和雅弗得祝福,迦南受詛咒。 赤身露體往往與“羞恥”或“羞愧”連在一塊。創2: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節經文按照我們現代漢語來看是很容易誤解的,因為我們會誤認為亞當夏娃當時是那種恬不知恥的人,現在我們知道“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乃是他們還不知道什麽是罪的緣故。沒有犯罪就無需戴面具,遮掩自己。 創世記的第一個字“起初”就帶有強烈的末世性,希伯來文的這個字跟我們現在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起初”有很大區別,比如我們說:“起初”他只是看中了她的美貌,“後來”他發現她原來是、、、的這種“起初”在希伯來文裡面另外有一個字,而創世記的第一個字“起初”就是意味着一定有“末後”,意思是這個世界一開始就指向末後的完結。所以當先知以賽亞說神“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賽46:10),我們就應該將創世記和啟示錄(已經聖經中其它末世論的經文)對照着看。創世記前3章講天地、婚姻、赤身、審判、無花果樹葉的裙子vs皮子做的衣服、、、,啟示錄講新天新地、羔羊的婚宴、赤身、最後的審判、白衣、、、。其中跟我們今天討論的“赤身”有關的經文是“我勸你向我、、、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啟3:18),意思是我們只有披戴基督的義袍才能通過神的審判,沒有穿“禮服”的人是要從羔羊的婚宴上趕出去的。 因此我們在對創世記解經時一定要放在聖經整體的框架下解經。聖經中許多的“不至於羞愧”的經文就是指著審判的時候所講的,比如保羅引用舊約說;“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9:33),彼得也說過類似的話“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彼前2:6)。意思就是真信徒在末後審判的時候是不會因為赤身露體(罪)而通不過審判,因為有基督的義袍在身。而當人拜偶像犯罪的時後,神就象在伊甸園中將犯罪的人從“園裡的樹木中”驅逐出來一樣,“將你的下體露出”(結16:37),“耶和華又使他們赤露下體”(賽3:17),因為他們所拜的偶像就是無花果樹葉所編織的裙子一樣不可能將下體遮住(罪的問題是不能通過人的方法解決的),罪一定只有耶和華用皮子所做的衣服才能遮蓋住。 欲知無花果樹葉作的裙子vs. 耶和華用皮子所做的衣服的差別,且聽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