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8:29中 “预先知道”(proginōskō)的意义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
关于罗马书八章29节中 “预先知道”的意义,一般说来有两种看法,接受阿米念主义的解经家坚持说保罗的意思是指神已预定要救那些 “祂预先知道会回应祂恩典”的人(就是那些祂预先看到会以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认罪悔改,相信福音的人)。Godet在注释这一节经文时,有段自问自答,他问:“这里说神预先知道,是就著哪方面说的?”接著回答说:“就是那些被神预先知道必定会满足得救条件的人,就是有信心的人;所以这里预先知道的意思是因著他们的信心,神预先知道他们是属祂的人。”因此,阿米念主义认为这里的“预先知道”意思是 “神预先知道哪个罪人会相信”,并根据祂这样的预知,来预定他们得救。
相信加尔文主义的解经家并不接受这样的看法,理由有二:第一、阿米念主义的解释与保罗用字遣词的习惯不符,第二、这与圣经其他的教导不符。加尔文主义认为这段经文告诉我们,神“把祂的心放在”(set his heart on,即“预先知道”的真正涵意)某些人身上,这些人就是神所预定要分别出来以致得救的人。请注意这里不是说神事先知道某人会作这事或作那事,而是说神真正“认识”这些人,祂就预定他们要像基督。“预先知道”在这里可以当成是“预先爱”,所以整句话的意思是 “凡神所爱的对象,神就将他们分别出来,以致得救”。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引发一个问题:神是越过了时间的限制,从起初就看出将来有一些人会相信祂,于是因著预见他们会相信,而预定使他们得救呢?还是神特别眷顾某些人,爱他们到一个地步,就预定他们要被呼召、并在基督里藉著圣灵赐给他们信心,他们才因此得救呢?到底人的信心是神预定的原因还是结果呢?
罗8:29的 “预先知道”是什么意思?
神总是对万事万物有最完全、最透彻的认识。从来没有哪个时候会发生一件事是神不完全知道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罗8:29-30说的并不是“神知道人未来会做什么”,因为保罗清楚地说:神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定他们、呼召他们、称他们为义……。既然不是每个人都被神预定、呼召、称义,所以很显然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像罗8:29所说的意思被神认识或知道(爱),尽管神很显然都知道(世俗意义上的知道)每一个人,老早在创世以前就“知道”没一个人,知道他们终日所思的尽都是恶,且额坚心硬拒不悔改。
因此阿米念主义不得不把预先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加上一些限制,以缩小其范围。他们把一些这节经文原来没有的意思放进这个词里,例如祂预定、呼召那些祂预先知道会相信的人,并称他们为义。可是根据圣经中“知道”、“认识”、“预先知道”这些字的用法,丝毫不需要加添这些意思,这种加添既然不需要,就不适当。
虽然“预先知道proginōskō”这字在新约圣经用得很少,但“知道ginōskō”这字在新约圣经用得很多。“预先知道proginōskō” 不过是“知道ginōskō”这字加上“预先pro-”一个前缀罢了,所以我们不能推说“预先知道”这字出现太少就置之不理。而应该考察新约圣经中所有出现ginōskō经文的意思,也应该借助七十士译本研究旧约圣经中翻译为ginōskō的经文。
我们首先在创世记中看到“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And Adam knew Eva his wife……”(创4:1);“该隐与妻子同房……And Cain knew his wife…… ”(创4:17);“亚当又与妻子同房……And Adam knew Eva his wife again……” (创4:25)。希伯来文是yada,七十士本就是用ginōskō翻译的,英文译作know,这个字包含了个人和亲密地认识的意思。这个字可以用于夫妻最亲密最深入的关系,在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中,彼此对对方的认识是最直接,最真实,最深刻的,因此yada也用来表达这个关系。中文圣经按照原文所要表达的意思,以中文最适当又最含蓄的字眼“同房”来代替“认识”。这里显然不是指亚当初识夏娃,尤其是创4:25,不能说是“亚当再次地认识夏娃”,而是指他们再次有了夫妻间的亲密关系。
希伯来文yada表达的这种夫妻间亲密关系在新约希腊文圣经中中就是用ginōskō 这个字。例如“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儿子(有古卷:等他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太1:25)中的“同房” 和“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路1:34)中的“出嫁”用的就是ginōskō这个字,可见这个字在其后面的受词是人,而不是事物的时候,很显然包含有夫妻间那种彼此委身的亲密关系。
神在阿摩司书三章2节就对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神知道关于地上万族的一切事,但祂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认识以色列。他们是祂放在心上的选民(参申7:7-8 ;10:15)。因为以色列人是特属神的百姓,所以神会管教他们 (来12:5-6)。神对耶利米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耶1:5)。这里的意思不是说神知道一些关于耶利米的事,而是说祂在先知出母胎前就特别眷顾他。
耶稣用“认识”这字也有这种 “面对面亲密认识”之意,如(太7:22-23)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ginōskō)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7:22,23)。我们不能以为主的意思是他对这些人的事毫不知情,因为显然主对他们的事知道得太清楚了——知道他们的性格与行为尽都邪恶;所以主的意思一定是 “我从来没有很亲密地认识你,没有面对面的认识你,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眷顾与爱的对象。”保罗对这字的用法和“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ginōskō)”(林前8:3)、“主认识(ginōskō)谁是他的人”(提后2:19)的用法一样。神知道关于万人的事,但祂只认识那些“爱神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就是那些属祂的人!
“知道”这字在圣经常常不只意味“认得一个人”而已,它也与“同房”、“怀孕”有关。它几乎与“爱”、“放在心上”、“以特别的兴趣、愉悦、感情、行动来认识”意思一样(参创18:19 ;出2:25 ;诗1:6 ;144:3 ;耶1: 5 ;摩3:2 ;何13:5 ;太7:23 ;林前8:3 ;加4:9 ;提后2: 19 ;约一3:1 )。而这样的意思没有理由不能用到罗8:29的“预先知道”上。
圣经的主轴就是婚姻,圣经将上帝说成是以色列人的丈夫(耶3:14),而将属祂的人视为妻子。而当ginōskō这个字用于描述基督与属祂的人的关系时就明显含有这种意思,典型的经文是“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捨命。”(约10:14-15),“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著我。”(约10:27)。还有“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这些经文中的“认识”和“知道”显然不限于现代汉语中的那种张三认识或知道李四的那种认识或知道而已,而是含有“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亲密委身的关系。因此“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中的“认识”包含有“顺服”“委身”的意思,就是英文所说的union with Christ。约翰福音17章用了一整章来讲“合而为一”,首先谈信徒之间的“合而为一”,紧接著耶稣对父神祷告说:“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ginōskō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约17:22-25)。这里的“我却认识你”显示是指创立世界以前耶稣就已经爱父了,他们之间早就有那种深层的合一关系,而耶稣来到地上的目的就是“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约17:21)。信徒之间在真道上(基督)合而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父子之间的那种合一的关系、爱的关系一样。
有人会问,圣经中使用ginōskō 或proginōskō/ prognōsis时就非要翻译成“爱”、“亲密关系的认识”、“同房”吗?显示不是的!当这个字的受词是事物,而不是人的时候,就是我们现在世俗意义上的“预先知道”的意思,例如“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proginōskō),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徒26:5);又如“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既然预先知道(proginōskō)这事,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彼后3:17)。
理解了ginōskō 这个字以后,要理解proginōskō(动词) 和prognōsis (名词,医学上的“预后prognosis”实际上就是从这个希腊文来的)就不难了。罗马书8:29“他预先所知道的人”毫无疑问是指那些被称为羔羊婚宴上的人群,是一个一个的individual,是指神在创世以前就定义要“爱”的那群人,这些人被神“预先定下(proorizō, For whom he did foreknow, he also did predestinate to、、、)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些人是创世以前就预定(proorizō)要“得荣耀”的,正如罗马书11:2所说的“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这里的“预先知道”也是用的proginōskō 。彼得前书1;2中所说的“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著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也是同样的意思,这里的“先见”(prognōsis)的人,就是指父神在创世以前託付给基督的人——羔羊的妻。也就是以弗所书1:4-5所说的“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这里是在说父神在创世以前就拣选了一些人作基督的新妇,这群人就是紧接著后面说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弗5:25-27)。这些人是神预定(proorizō)“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 “得荣耀”(罗8:29)、“得儿子的名分”(弗1:5)的。神的这个预定的受词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individual,而不是预定了一个原则。因为神预定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也就是说这些本来靠自己是不会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的(活出神儿子的样式的意思)。预定(proorizō)这个字译成英文是pre-destinate, destinate是将人送往目的地的意思。pre-destinate,就是神在创世以前就将拣选一批人将之设定送往“永生”或“得荣耀”这个目的地,因为是神“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要注意“使、、、成为圣洁”这个使动词,我们自己是不会成为圣洁的!是基督“用水藉著道”将我们洗净,成为圣洁的,我们自己的本性是不要圣洁的。难怪保罗在以弗所书1:3-10用了一连串的“赐给”、“赏给”、“恩典”的词汇来描述神的救恩。很多人认为自己先信了,上帝然后再拣选他们;或者神在创世以前只是设立了一个拣选的原则:信的得永生,不信的下地狱,而人的信来决定神拣选的对象。这种对救恩的看法,不仅无知,简直就是狂妄。
John Murray也认为 “预先知道”是这个意思。他有段话说得很好:
“我们应该注意经文是说‘他所预先知道的人’……这里没有再多说什么来限定‘知道’的含意(如‘知道这人会作什么事’)。这表明除非另有够强的理由,否则‘祂知道’本身就足以使这人有别于他人,祂不必知道这人会做什么,才把这人分别出来。如果保罗心里觉得光是‘知道’ 太不明确了,还要多些说明、限定这‘知道’的范围,照理他应该会补上。……圣经的用语證实此点。
(罗12:2)的‘预先知道’也是这样,因为句法结构相同,拣选的含意也明显可见(参罗11:5,6)。如果我们接受这说法,就不必在‘知道’上加什么概念来限定其语意,而‘祂预先知道’这本身就足以构成区别了。它意思是‘祂所眷顾的人’、‘祂从亘古就认识的人’,是神感情与喜悦的对象,这使他有别于众人,而‘祂预先知道的人’ 几乎就等于‘祂预先所爱的人’。而且这样的诠释与神一连串必然会成就的行动完全吻合——就是神预定——呼召——使人称义——使人得荣耀。‘预先见到信心’这说法会使它与这串行动的其他步骤不相称,而最期待的重点反而变成最弱的一环……。不是神预见人有什么不同,而是神预先眷顾人使这人不同。不是‘看出一件事存在’的‘预见’,而是 ‘使一件事发生’的‘预知’;这爱是出于神至高的主权,使这人有别于他人。”
赫治查理注意到“因为通常认识就代表认可、代表爱,所以认识在这里可以表示特殊的感情,也可以表示拣选、决定……。以上这两种意思都源于一个更广的概念,就是更喜爱(prefer)。……例如‘神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罗11:2),就是指祂所爱、所拣选的百姓;又如 ‘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彼前1:20),就是指神拣选基督(提后2: 19 ;约十14,15 ;亦见徒2:23 ;彼前1:2)。 因此这里显然是指神特别眷爱的人,而且既然那么眷爱,便把他挑出来,使他有别于其他人;或许这个字兼具这两个意思:他所拣选的他就预定。”
神虽然在创世以前就知道万人姓氏,但 “知道”这个字在圣经有时有 “认识”的意思,而且是 “亲密地面对面认识”,简单说就是 “爱”;神虽 “知道”万人,但并没有 “认识”万人。(罗8:29,30)说神所预定、呼召、称义的人,是那些神所预先 “知道”的人,意思其实是神预先这样 “认识”的人,就是神预先所爱的人!
罗8:29并不是说神预先看见人有信心、善行等
前面的论述已经指出我们不必在罗8:29“预先知道”这动词上附加 “信心”等概念,把“预先知道”变成“预先知道有信心”,如此限定它的意义是说不通的。阿米念主义这样做不是遵循语言的自然法则,而是为了附和他们的神学体系。他们必须这样作才能避免做出“无条件预定”的结论。他们把“预见有信心”的概念硬放到经文里,然后再把“预见有信心”当成圣经真理,藉以證明“因为预见所以预定”的说法。这么一来,一个人得救就变成不是因为神定意使他们得救(因为神愿意万人得救),而是因为他们自己愿意得救;救恩弄到最后也就变成是靠人的意志,而不是全能神以至高主权定下的旨意,信心也就变成是人给神的礼物,而不是神给人的礼物了。
Haldane用以经解经的方式清楚表明罗8:29的 “预先知道”不可能指“预先看到人有信心、有善行、对神的呼召有回应”。他说:“信心不可能是预知的原因……信心是预定的结果,不是原因。‘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预知也不可能指‘预先看见有善行’,因为这是预定的结果。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预知也不可能指 ‘预先知道我们会回应神的外在呼召’,因为神的呼召产生效果,不是靠我们的回应,而是靠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裏赐给我们的(提后1:9)。这样看来,这里的预知是指‘神对那些祂所预定要藉耶稣基督得救之人所显出的爱’。凡神所呼召的人,都是神所预知的,意思就是他们是神永恒圣爱的对象,他们因神白白赐下这样的爱而被呼召。‘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
John Murray在说明罗8:29的 “预先知道”不是指“预先见到有信心”时,有段话说得好:“我们必须强调,我们之所以不接受这种解释,不是为了要维护预定论。即使我们承认‘预先知道’是指‘预先看到有信心’,也不必因此否定‘神以至高主权拣选人’是圣经的教导。因为神当然可以预见某人有信心,其实神预见一切将会发生的事,所以问题只是:这个神所预见的信心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唯一合于圣经的答案是:神所预见的信心是祂自己创造的(参约3:3-8 ;6:44,45,65 ;弗2:8 ;腓1:29 ;彼后1:1-3)。所以神在永恒里预见某人有信心,其实是因为祂先定下了谕旨,要把这信心赐给那些祂预先所看见的信徒身上,而我们也该追本溯源,知道人信或不信的区别乃是因为神以自己至高的主权在永恒里拣选人来相信,以及神这样拣选带来的结果是什么。所以我们关心的应该只是如何诠释这段经文里的‘预先知道’。我们站在解经的立场不能接受‘预先知道’是指‘预先看到某人有信心’这种说法。”
拣选的恩典
一旦我们看出恩典与人的功德毫无关连,我们就能明白神在拣选上有绝对的主权。大多数人以为,神拣选人一定是根据他们里面的良善,不管那良善是可眼见或不可见的。他们以为神一直在观察、等候,一旦看见我们表现够好,祂就拯救我们。他们或者主张:照圣经所敎导的,神在万古之前就已经决定要拯救谁了,那时我们尚未被造,也还没有机会行善呢!所以神一定是预先看见谁有行善的潜能,就拯救谁。甚至那些相信恩典的人有时候都会采取这种看法,以为神是预先看到了我们里面的“信心”,所以拣选我们。
但请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人类真像圣经描述的那样败坏,神怎麽可能在我们里面看见任何良善呢?除非祂预先决定将这良善放在我们里面。如果照创世记第六章第五节所説 的,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那麽即使是人的信心,也必然是神创造的,目的在显明祂的恩典。
这就是説,恩典是永恒的,早在万物被造之前就存在了。
或者説,恩典是救恩的源头,它不依靠任何其它的事物 存在。
若干年前,匹兹堡神学院的敎会历史敎授葛斯勒(John H.Gerstner)曾讲了一系列探讨罗马书的讲章。他讲到第八讲时,刚好碰到拣选的问题。会後有一段问题解答的时间。有 一个人问道,“你们这些长老敎会的人为甚麽总是要提预定论?你们为甚麽不把焦点集中在救赎上?”别忘了,那已经是葛斯勒的第八讲了,前面七个信息一直是在讲救赎。但葛斯勒并未道破这一点,他直接向那人指出,若没有拣选,就没有救赎。他反问那人説,“如果神未曾无条件地拣选你,你能想像祂会差祂的独生爱子到世上来救赎你吗?”
我们永远不可能脱离恩典。神的恩典和神一样,是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一切美善都是从恩典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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