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政治和社会体制方面发生变革将不可避免。由于思想意识和政治经济利益的分歧,包括共产党员在内的全体中国人中间出现很多派别和政治主张,存在着发生动乱和流血冲突的危险。怎样才能使社会变革和平地进行,并尽快建立稳定的社会体制,是一个重要课题。 中国社会的大变革从康梁变法开始已经有了一百多年历史,至今仍未达到稳定,每年都需消耗巨大财力用军警强力维稳。但这一百多年的风云变幻也使中国人成熟多了,能够分辨是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各派都把自己对一些问题的观点暂时放在一边,先寻求包括执政党在内各派政治主张的最大公约数。只要这个符合各派“教义”或原则的共同主张包含了最基本的社会规则,能够成为宪法的基础,各派就可以在这个共同主张下推动社会变革,和平地迈出关键的一步,尽快建立稳定的社会体制。这应该是能够作到的。 这个符合包括执政党在内各派“教义”或原则的最大公约数的第一点应当是:只有中国老百姓本身才有权力通过表达自己意志的民主程序来选择并授权一些人或某个政党在指定期限内按照宪法管理这个国家。 这个公约数符合所有各派的“教义”或原则。首先,它符合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宣言宣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从未宣称过共产党要成为统治政党。共产党一再声称建立人民的国家,人民当家做主人,主人当然有权力选择和罢免人民公仆。任何人或政党都不能强行代表和领导人民。所以共产党人和一切左派都应当接受这一点作为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它也符合右派的原则。只要人民能决定谁来管理国家,哪怕人民选举“毛左”来执政,一切右派也必须接受人民的决定。 符合包括执政党在内各派“教义”或原则的最大公约数的第二点应当是:中国老百姓都享有不可剥夺的思想、言论、知情、新闻、出版、结社、竞选公职的自由,有权批评执政者,执政者不得自行制定规则或标准来妨害甚至剥夺这些自由。 这个公约数也符合所有各派的“教义”或原则。首先,它符合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一贯主张民主自由,他把新闻出版自由视为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认为新闻出版制度既不能被国家权力所垄断,也不得受控于特定的党派、阶级和利益集团,它应当是社会的公器,是公民自由独立发表意见的公共平台。作为主人的人民当然可以批评人民公仆。中共建国后所制定的宪法也包含了上面所列举的自由。所以共产党人和一切左派没有理由不同意第二点,只存在实际执行这一原则的问题。另一方面,它也符合右派的原则,各个派别都必须容忍不同的、批评的、甚至反对的意见,不能剥夺对方的自由。 也许还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点,但上述两点已经包含了最基本的社会规则,一旦能够实现,中国社会将焕然一新,人民将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任何政治派别都不再有理由用暴力或其它非法手段去反对大多数人的意志,只能去说服、争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来实现自己的最终目标。中国社会将真正实现稳定,不再会到处是敌人。 有一点不能回避:已经享有特权的执政党中有很多人不愿放弃既得利益进行社会变革。但这些人在道义上站下风,因为上述各派共同主张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反对按照上述主张进行社会变革会暴露他们追求特权利益,违背马克思主义的真实面目。在一党专政所造成的权贵集团和官员贪腐越来越不得人心的今天,坚持等级特权体制的已经接近穷途末路。 只要一切派别愿意按照上述共同主张推动社会变革,中国会有光明的前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