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者注:
原作者提到的文章的其中2篇在万维网上有。故作一些补正并重发,便于读者阅读。它们是:
《中国涉侨贪官化百亿洋财为洋私产 》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53515
《中国签证敛财中心姓洋中国管不着?》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43989
其他5篇笔者会陆续转载。
《回国签证繁琐复杂究竟为哪般?》(转载)
作者:博客tingyuzhang
继续剥夺出国人民的出生国籍,繁琐回国申请手续:邀请书,财政担保,6页长的申请表和12种回国探亲种类 — 回国签证繁琐复杂究竟为哪般?
为了向国际惯例看齐? 不是! 世界主要国家及大多数国家,其人民归化他国国籍后依然可以保留出生国的国籍(如美英法俄国),回自己的出生国只需凭原来的护照; 或者其人民归化他国国籍后依然被保留回国的自由,只需一次性永久签证(如印度)。
为了严防反政府分子? 也不是!领事馆早有一份禁止入境的反政府分子的名单。
回国签证繁琐复杂为的是创造贪腐的条件;其背后是贪腐,巨贪!每年上亿美金的签证费可以“合法”落人贪官的腰包!
中国大陆旅居国外的入口日益增长。 剥夺这些人民的出生国籍,让他们回国交钱签证,可得到一大笔额外收入(每年可多达十多亿美金)。一般人都认为,这笔收入是直接进入国库成为中国中央财政的一部分。实际上,这笔巨额签证收入从来没有上交国库!
这笔签证巨款,一部分被领事馆及侨务官员的奖金加班费等名目繁多费用瓜分,另外一部分成为贪官的“基本投资”建成了商业性“签证中心”。(参见天下公的博文《中国涉侨贪官化百亿洋财为洋私产》
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53515)。
贪官们一直对这笔巨额现款垂涎三尺。现在条件成熟,他们可以把这笔巨额现款的一部分直接装进自己的腰包了!
有两个借口可以使贪官们把出国的中国人民的签证费的更大一部分冠冕堂皇地放入自己的口袋。
第一个借口是,回国签证的人太多, 领事馆人手不够; 出入境种类增加,分门别类,实在忙不过来。第二个借口是,可以把这些签证业务承包给领事馆以外的公司。
两个借口加在一起,贪官们可以把中国的签证承包给自己的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因此,我们出国人民向国家上交的签证费不再是100%上交给国家,而是被打了一个折扣。这个“折扣”就是这些贪官的“合法”收入!
这就是为什么这两年来,回国签证变得越来越繁琐复杂。
现在,被剥夺了中国国籍的中国人民回国要交140美金签证费(不算加急20美金和特急30美金)。
1978年-2012年出国被剥夺中国国籍的人数假定为500万(有确切人数可对此数加以调整)。
再假定每人每年回国看望父母兄弟姐妹到祖坟扫墓一次(有人每年回去一次以上,有人两年回去一次,平均一下), 500万乘140美金等于7亿美金(5,000,000X$140=$700,000,000。
如果贪官们的公司拿10%的手续费,每年是7千万美金;10年是7个亿美金;
如果贪官们的公司拿15%的手续费,每年是1亿5百万美金;10年是10亿5千万美金;
如果贪官们的公司拿20%的手续费,每年是1亿4千万美金;10年进入贪官腰包的是14亿美金!
现在,这些贪官们坐守赢利的私人商业公司已经成立并且已经开业。请见下面的多位博客的一系列揭露文章:
《中国签证敛财中心姓洋中国管不着?》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43989
《外官曲线卖国敛财洋牌签证中心合法了》http://blog./post-324193.html
《中国外交部惊天腐败:出卖签证业务给外国公司》http://blog./post-290318.html
《举报<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http://blog./post-284256.html
《海外民间举报洋牌中国签证中心》http://blog./post-289853.html
《回国签证为啥白交八九千万洋税?》http://blog./post-283403.html
剥夺出国人民的中国国籍,违反中国国籍法。自愿申请并被批准退出中国籍者除外。因此,被剥夺中国国籍的出国人民为回国上交的签证费本质上是非法收入。
为了攫取这么大的收入中的一部分,贪官们必定挺而走险,拼命阻挠恢复出国人民的中国国籍,千方百计地设法把这些签证费的一部分放入自己的腰包。
解决这一问题的直接方法是,改组外交部,委派依法办事作风正派的新人担任各领事馆主要职务;国务院和中央财政部必须明确发文规定,领事馆所得签证费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中央派出工作组对外交部及涉外部门的贪腐进行彻查;对已有的贪腐人员进行处理;关闭商业性的签证公司,把签证大权收回领事馆。对原有中国护照归化外国籍后不愿退出中国籍的各种出国人员实行90天“免签”或一次性签证。
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是,依法治国,正确解释国籍法(包括1980年国籍法和1996年国籍法解释);重申和明确退出中国籍必须自愿申请并被批准的条款;明文纠正各种与中国宪法和中国国籍法不相符合的条规或政策;只有自愿申请并被批准退出中国国籍者回中国需要签证。
中国外交系统特别是中国驻外领事馆对签证款的变相贪腐和直接贪腐之风,必须坚决制止;否则,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将遥遥无期,习近平主席的“中国梦”将是一场贪官的好梦中国人民包括出国的中国人民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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