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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通常是兇嫌一時衝動而突發造成的,情節一般比較簡單;過多的犯罪環節只會留下更多的線索,更容易被識破。 方舟子/尼羅河說貝志城的嫌疑比孫維還大。 讓我們來比較再兩種假說:孫維投毒說與貝志城投毒說。 A.“孫維投毒說”:孫維(或孫維加其室友們)因為某些原因(朱令出眾,晚歸,用別人開水,或獎學金等)而想教訓朱令,正好孫維做實驗有鉈,便放入朱令能接觸的地方(開水,咖啡,或化妝品等);豈料朱令身體健康,居然能挺過來,於是再次加大劑量(也可能是一次放毒在很多地方,造成朱令的二次中毒)。事發後清華一味逃避責任,孫維利用其家庭背景向警方施壓。貝志城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此假說符合所有公認的基本事實: 1.大學生們為雞毛小事一時衝動犯罪 2.毒品順手可得 3.零距離,多次接觸受害者 4.高官干預法案的例子在國內人人皆知 此假說可以解釋以下現象: 1.孫維及其室友們得知朱令中毒後並不慌張,要求檢查自己的生活用品 2.朱令用品失竊 3.面對大眾的指責和清華的處罰,孫維及其室友們一味逃避,改名,根本不像是有千古奇冤的樣子;最多在網上發動水軍應戰,不敢與貝志城等法庭對質 4.警方只審問了孫維一人 B.“貝志城投毒說”:貝志城因得不到朱令而下毒手,或故意設局陷害孫維 要認可此假說,你就得要以下假設都成立才行: 1.貝志城暗戀朱令/孫維,被其拒絕 2.貝志城能拿到鉈 3.貝志城有下毒的機會 4.貝志城有到朱令宿舍偷東西的機會 請問方舟子及其他孫維辯護人,以上那一條成立?此假說能解釋以上哪些現象? 方舟子先生在科學打假上的理性,在朱令案上都到哪裡去了? 本王子相信方舟子/尼羅河先生與孫維沒有利益關係,幫她辯護只是一時衝動。還望方舟子/尼羅河先生冷靜下來,認個錯,不要為一時的臉面毀了一世清名。 另外,尼羅河用截圖攻擊貝志城,認為電郵是偽造的:“專家...在討論中也不會涉及到教科書上的內容。而是援引最近某專業期刊上的最新論文”。 王子一看就知道尼羅河不是專家,沒有做過consultatant。 專家論證,總是引經據典,尤其是教科書內容,那是經得起考驗,大家公認的。 相比之下,某篇新發表的論文,在沒有別人進一步多方面證實的情況下,通常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尼羅河截取的圖像正好說明專家在引用了經典教科書內容後,發表自己的意見,有何不妥? 王子在此奉勸尼羅河:不懂就不要講,尤其是有替兇嫌開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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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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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賽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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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6-04-10 17: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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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主帖列出的“孫維說”的第二、第四項同樣適合於貝。</p><p><br/></p><p>至於貝志城,其疑點是從此人多次撒謊而起的。他的說法自相矛盾,肯定有一種說法是假的。例一,“從邊上滾出了朱令的水杯”和“警方從孫維的箱子裡搜出了一個徹底洗乾淨的朱令的咖啡杯”;例二,他與朱令“大學後完全沒見過面”和“我只在去清華找朋友玩的時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了幾句”;例三,在2007年以前都說“爭演出”是投毒動機,在被事實駁斥後,貝不得不承認“這個(爭演出)能不能算動機,現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斷也有不同了”,並改為“晚歸”等。</p><p><br/></p><p>這都是俺輩外行的旁觀者都看到的謊言。如果心中無鬼,為何要撒謊?</p><p><br/></p><p>兩年多前,方舟子、尼羅河、石毓智等多人挖出了更多細節,例如謊報百分比、選擇性“抄病歷”等等。在被揪住之後,冒出一封從美國的信指責朱令晚歸妨礙同學,還有南京《新民晚報》的田南帆在微博用實名ID造謠“孫維已經坦白”,隨後又刪帖,看來為此人兩肋插刀者大有人在,不愧是南京軍區副司令的孫子。</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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