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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通常是凶嫌一时冲动而突发造成的,情节一般比较简单;过多的犯罪环节只会留下更多的线索,更容易被识破。 方舟子/尼罗河说贝志城的嫌疑比孙维还大。 让我们来比较再两种假说:孙维投毒说与贝志城投毒说。 A.“孙维投毒说”:孙维(或孙维加其室友们)因为某些原因(朱令出众,晚归,用别人开水,或奖学金等)而想教训朱令,正好孙维做实验有铊,便放入朱令能接触的地方(开水,咖啡,或化妆品等);岂料朱令身体健康,居然能挺过来,于是再次加大剂量(也可能是一次放毒在很多地方,造成朱令的二次中毒)。事发后清华一味逃避责任,孙维利用其家庭背景向警方施压。贝志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此假说符合所有公认的基本事实: 1.大学生们为鸡毛小事一时冲动犯罪 2.毒品顺手可得 3.零距离,多次接触受害者 4.高官干预法案的例子在国内人人皆知 此假说可以解释以下现象: 1.孙维及其室友们得知朱令中毒后并不慌张,要求检查自己的生活用品 2.朱令用品失窃 3.面对大众的指责和清华的处罚,孙维及其室友们一味逃避,改名,根本不像是有千古奇冤的样子;最多在网上发动水军应战,不敢与贝志城等法庭对质 4.警方只审问了孙维一人 B.“贝志城投毒说”:贝志城因得不到朱令而下毒手,或故意设局陷害孙维 要认可此假说,你就得要以下假设都成立才行: 1.贝志城暗恋朱令/孙维,被其拒绝 2.贝志城能拿到铊 3.贝志城有下毒的机会 4.贝志城有到朱令宿舍偷东西的机会 请问方舟子及其他孙维辩护人,以上那一条成立?此假说能解释以上哪些现象? 方舟子先生在科学打假上的理性,在朱令案上都到哪里去了? 本王子相信方舟子/尼罗河先生与孙维没有利益关系,帮她辩护只是一时冲动。还望方舟子/尼罗河先生冷静下来,认个错,不要为一时的脸面毁了一世清名。 另外,尼罗河用截图攻击贝志城,认为电邮是伪造的:“专家...在讨论中也不会涉及到教科书上的内容。而是援引最近某专业期刊上的最新论文”。 王子一看就知道尼罗河不是专家,没有做过consultatant。 专家论证,总是引经据典,尤其是教科书内容,那是经得起考验,大家公认的。 相比之下,某篇新发表的论文,在没有别人进一步多方面证实的情况下,通常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尼罗河截取的图像正好说明专家在引用了经典教科书内容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有何不妥? 王子在此奉劝尼罗河:不懂就不要讲,尤其是有替凶嫌开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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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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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赛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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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6-04-10 17: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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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主帖列出的“孙维说”的第二、第四项同样适合于贝。</p><p><br/></p><p>至于贝志城,其疑点是从此人多次撒谎而起的。他的说法自相矛盾,肯定有一种说法是假的。例一,“从边上滚出了朱令的水杯”和“警方从孙维的箱子里搜出了一个彻底洗干净的朱令的咖啡杯”;例二,他与朱令“大学后完全没见过面”和“我只在去清华找朋友玩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了几句”;例三,在2007年以前都说“争演出”是投毒动机,在被事实驳斥后,贝不得不承认“这个(争演出)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并改为“晚归”等。</p><p><br/></p><p>这都是俺辈外行的旁观者都看到的谎言。如果心中无鬼,为何要撒谎?</p><p><br/></p><p>两年多前,方舟子、尼罗河、石毓智等多人挖出了更多细节,例如谎报百分比、选择性“抄病历”等等。在被揪住之后,冒出一封从美国的信指责朱令晚归妨碍同学,还有南京《新民晚报》的田南帆在微博用实名ID造谣“孙维已经坦白”,随后又删帖,看来为此人两肋插刀者大有人在,不愧是南京军区副司令的孙子。</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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