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風暴以後,泰國經濟一片蕭條,李洪志1997年6月在泰國成立的森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7月就遇到金融風暴,他也是時運不濟,開這個公司,李洪志不但沒有賺到錢,反而賠錢,他一定十分恨我,但是這不是我的錯。自從1998年李洪志離開泰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到他,也沒有任何聯繫,也許他就根本不想看我一眼。
1998年底,李萍一家人接到李洪志從北京打來的電話,催促她們回國,因為我經濟情況也不好,沒有其他辦法,我也只好讓她們回去,誰知道,1999年發生“4·25”事件,2000年1月,李萍就提出與我離婚,10月19日,又讓我去新加坡,讓我簽下了放棄孩子看護權的協議書,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見到過大寶和二寶。自從我與李萍離婚後,李萍像是變了一個人,只有很少的電話聯繫,其他音頻全無。我想一定是李洪志從中教唆的結果。
李萍後期所持泰國護照
2001年,我尚還可以聯繫上李東輝,我與李東輝性格相似,比較投緣,當時他已到加拿大蒙特利爾,後又改到溫哥華,每隔一段時間都能與李東輝通電話,我可以詢問李萍及孩子們的生活情況。
但是到了2002年他也沒有任何音訊,且當時我也無法聯繫上李萍及孩子,後來才知道她改嫁一個新加坡人,他們已經到加拿大溫哥華匯合。
有時,我想辦法找用電話找到李東輝,向他打聽李萍及孩子的消息,他均是東拉西扯、吱吱唔唔、閃爍其詞,沒有多說幾句話,他就很快掛斷電話。今回想起來,原來李萍已改嫁,所以不願意和我聯繫。我與李萍已離婚,她再結婚那是她的自由,但又為何不對我說明白呢?難道我們十多年的夫妻,一朝就會成為陌路人嗎?
2002年以後,我與李家就沒有任何聯繫了,她們全家人像是從地球上消失一樣,沒有他們一點消息,我只知道李洪志在美國組織法輪功的消息。至於他們全家都在美國,美國這麼大,具體在哪裡,我也不知道。
最近幾年,我才從鍾先生口中得知,李洪志在美國成立法輪功藝術團,李萍帶着我的大兒子大寶到處奔波演出,去賺錢,一個小孩子能賺多少錢,我十分心疼。
想當初,李家一家人在曼谷生活時,吃住都是我在出錢,而我沒有多用他們一分錢,我在最好的時期,有三家公司,上百名員工,我自己的汽車有三台日本MITSUBISHI轎車,一台NISSON日產轎車。後來債務纏身,公司倒閉,只能以車抵債。到現在我一無所有,成了一個名符其實的窮光蛋。
每天無事時,我就會想起大寶和二寶,拿着他們的相片,就回憶起全家曾經快樂的生活,我就忍不住失聲痛哭,我這一輩子還能不能再看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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