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的1月23日,一场由法轮功痴迷者点燃的自焚之火在天安门广场腾起,7名自焚者二死三重伤。至今想起,仍然是痛心不已。自焚之痛,也许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消减,却永难彻底消弭。 自焚之痛是枉死者之痛
刘思影和妈妈刘春玲 本可不死而死谓之“枉死”,刘春玲、刘思影母女就是自焚事件中的枉死者。刘思影,女,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她曾是一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女孩,同学们亲昵地称她为“开心果”。2001年元月23日下午,在痴迷法轮功的妈妈带动下,来到天安门广场点燃身上的汽油自焚。母亲刘春玲烧死在广场,刘思影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刘思影于2001年3月17日不幸身亡。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蓓蕾早谢,撒手人寰了。12岁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年龄,但刘思影却在母亲的痴迷的“关爱”之下,步入了自焚的深渊。“妈妈,我是你甩不掉的小尾巴”,这是一个女儿对妈妈毫无保留的信任;“妈妈,疼……叔叔,救我”,这是一个孩子在火焰中无助的求救;“妈妈骗了我”,这是一个小女孩至死都解不开的疑问……刘思影最终带着不解和遗憾离开人世,留下的是一连串的警醒和遗憾.更为可叹的是,她的离世居然也被法轮功组织炒作为“疑似遭到灭口”。一个仅仅12岁的小女孩,遭遇欺骗、烧伤,最后还被无耻中伤,假如她在天有灵,又岂能不痛彻心肺?至于刘春玲,“信师”却丢命,爱女却害女,九泉之下,焉能不痛! 自焚之痛是幸存者之痛
自焚前后的郝惠君
自焚前后的陈果
自焚前后的王进东 被烧成重伤的幸存者他们虽然保住了性命,却严重伤残和毁容。王进东被烧得面目模糊。陈果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面目全非,严重毁容,且肢体残缺。郝慧君没有了双手;没有了头发,没有了耳朵,没有眉毛,没有了鼻子,没有了嘴唇,没有了左眼,只有右眼在一个小小的眼洞里。他们“身痛心更痛”。王进东在一次采访中表示自己经历了“活下去与否”灵魂搏斗,并声音转为低沉:“她们现在,说实在的,她们现在实际上更痛苦。没,没办法面世!”这个“她们”就是曾经面容姣好的郝惠君和陈果。 郝慧君一开始不仅无颜“面世”,更是无颜面对女儿,她多次请求政府给自己处以死刑。陈果一度也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哭着说:“我想如果有可能的话,国家给我打一针安乐死,我也不想活。我也很痛苦的,给我打一针安乐死不就行了吗?”美丽不再,青春成空,事业废毁,人生无趣,这样的心灵之痛,除了当事人,谁能有切肤的体会! 然而,还有比这更痛的,那就是,法轮功还将一支支谣诼之箭射向他们,向他们伤口上撒盐。他们造谣说王进东是假的,是被政府收买的“演员”;骂郝惠君、陈果母女是被利用的可怜虫,诬蔑她们“帮助中共煽动民众仇恨”“已成行尸走肉”和“迫害法轮功的政治标本”。对此,王进东和郝惠君母女均拍案而起,予以驳斥。郝控诉道:“黑烟后面的师父不仅不承认我们母女是他的弟子,还诬蔑我们是共产党收买,有组织有预谋的破坏‘大法’。我真是瞎了眼,上了李洪志的当。”幸存者之痛,在身,在心,在灵魂。只要是稍有良知的人,无不为之一掬同情之泪。 自焚之痛是全社会之痛
“1.23”自焚事件现场 由法轮功邪教一手酿成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并非一个偶然,这有众多事实可证: 1999年7月25日,山西屯留县王庄煤矿退休工人李进忠和王庄矿职工子弟、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常旭驰自认为修炼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了”。于是俩人便采取相对“打坐”的方式,浇上汽油自焚身亡; 2000年4月4日,吉林九台市的法轮功痴迷者阎继刚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在二道沟乡西山村的野地里举火自焚; 2000年4月7日,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曹集村曹丽,带着1岁的儿子在家中一起自焚身亡; 2001年2月16日,湖南常德法轮功痴迷者谭一辉,为了实现所谓的“圆满”、“上天国”的梦想,只身来到北京,在海淀区万寿路向自己身上浇汽油,然后点火自焚;2003年9月29日,河南省济源钢铁公司职工王保涛在济源市世纪广场自焚身亡; 2004年初,湖北省红安县刘杏桃在自家自焚造成大面积烧伤,抢救半年后不治身亡; 2005年11月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练习者李晓英在北京市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自焚死亡; 2006年1月24日,江苏省如皋市白梓镇朱正峰自焚身亡…… 由以上列举可知,法轮功人员自焚是“常态”而非偶然。一把把法轮功痴迷者自焚的邪火,烧掉的是宝贵的、不可重复的生命,灼痛的是全社会的肌体,触碰的是人类的痛感神经。我们深知,只有愚昧的土壤才会孳生邪教,只有科学营养严重缺乏的人才会误上邪船。因此,邪教的孳生和害人,我们都有责任。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痛下针砭,医治邪教这个社会脓疮,割除邪教这个社会毒瘤,减少直至杜绝类似的悲剧,永灭邪火,还社会一片洁净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