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深圳,华强北街头,一个残疾的乞丐,半躺在水泥地上,身高还不到一米。一个外国佬儿,起了“怜悯”之心,顺手扔给他一张面额100元的钞票。他无言,一年到头,那天不是在吃嗟来之食?耻辱似乎已不属于他的思维。在街人的鄙睨中,他拿起了那张钞票。
谁知,半分钟之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了30米外的一个募捐箱跟前,艰难地蹲下身子,把这张钞票塞了进去,尔后转身,再一瘸一拐地离去。 )
于是乎, 我们的记者们,就大书特书, 说这位残疾的乞丐,是一位高大的男人!是真正的爷们。
本来这场大地震,让中华民族共前团结,让中国人民的善良坚强的本性,不屈不挠的斗志,感动着全世界。
如果我是这位残疾乞丐,我也会捐钱。
可我不是残疾人,也不是乞丐。面对这位兄弟捐款,我会谢绝!我会怒视所有心安理得接受他捐款的人!!
为什么呢?
非常简单,我们为什么捐款?因为同胞在大地震中受难了!一人有难,八方支援!所以,大家要捐款!
可是,如果在地震捐款中,成了地震灾区的受灾群众来捐钱,我们会接受吗?当然不会!因为捐款本来就是为了他们呀!!
那么,地震灾区的灾民,我们要捐款给他们!而这位残疾的乞丐,除了没被压在倒塌的废墟中,他也是需要我们救助的灾民呀!!
我们怎么能让他把乞讨来的钱,捐出来呢!我们怎么能接受一个没有工作、没有医保
没有劳保、身无分文、一无所有的、身带残疾的乞丐,来跟我们正常人一样来捐款呢!
我们怎么能对他的痛苦没有伸出一支手,反而一个劲为他捐款叫好呢!
如果他捐款就成了真爷们,我们这些好胳膊好腿的,让他捐款,为他鼓掌,就是愚昧的没有开化的人!!
因为,捐款的目的,是救助灾民!而这位残疾的乞丐,跟地震灾民一样,同样需要社会的关怀!同样需要我们为他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