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再也不用看群众脸色行事了!”这是邓贼小平阴谋策划政变上台后发自其肺腑之言。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
1。毛泽东时代,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全世界最先进的民主,最大的民主。
2。官员必须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的仆人。
3。人民群众监督官员。哪个敢贪污、敢欺压百姓,人民就罢他/她的官、撤他/她的职。立刻揪出来让他/她“走两步”。
试问,哪个国家哪个社会有这样的民主?
我爸1960-61年带队到邢台搞整风整社,回来给省委写了一个检讨(我至今还保留这底稿)。因为两件事:第一,他的鞋子因为走路过多坏了,在县里买了一双鞋;第二,因为总下乡汽车有的时候出门,他的老战友当时的地委书记庞均同志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他自己付的钱)。可见当时的纪律有多么严格。
记忆中七十年代初贪污500块钱要判个4-5年,被判的多是出纳和会计。领导干部走后面和赚点吃喝是有的,装腰包里没几个人敢。当时100钱相对于普通人2-3个月的收入,够判一年。相当于现在普通人贪2万块判一年,20万判十年--简直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