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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蛮夷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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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干校六记 - 又副册 2011-12-14 13: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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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从一九六八年起到七十年代中期,在中国不同省份的农村,出现了一大批形式特殊的学校,名为“五七干校”。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干部,知识分子以及许多机关工作人员纷纷来到这些学校“学习”。 【注】

一九八一年,杨绛出版了一本题为《干校六记》的散文集,从衣食住行、同志之谊、夫妻之情等琐事中反映知识分子于文革中在干校的劳动生活。文笔淡雅细腻,语言诙谐幽默,格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一时间洛阳纸贵,广为流传。

其实到干校去的不只是那些在职的干部和职工。一九六九年秋天,林彪发布了“一号通令”,为了备战的需要,命令大城市的居民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疏散,于是一大批在干校学习的干部、职工的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就带着城市户口被疏散到了这些干校的所在地。七一年,林彪倒台,一号通令作废,这些被莫名其妙地疏散到农村去的人又陆陆续续地回到了原住地。

我就是当时千千万万被疏散的人中间的一个,在河南农村生活了近三年的时间,在那里基本完成了我的初中教育后才回到北京。在三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很多一个城市少年从未经历过的事。一晃四十年过去了,把那些点点滴滴的记忆整理一下,也分成六段,记在这里。

《红楼梦》里有一套“金陵十二钗”,分正册,副册,又副册等等。正册记录了大观园中地位最高的十二个主要人物的故事,而副册,又副册则记录了那些次要人物的故事。我想如果《干校六记》为“正册”,记录了干校中那些主要人物的故事,而我们这些人应该是次要人物,我们的故事可以记录在“副册”和“又副册”里。又想起当时在干校里还有很少的一部分人,他们不是在职职工,而是在职职工的大龄子女(多为老三届毕业生),因无处可去,所以和家长一起去了干校,成了五七干校的非正式学员。他们的故事也许应该记录在“副册”中,因此我就用了“又副册”作为这个集子的副标题。

是为题记。

【注】“五七指示”是指一九六六年五月七日毛泽东审阅军委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的信。信中讲到人民解放军应该是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要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

“五七干校”是在文革期间,为了贯彻毛泽东的“五七指示”,让干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将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专院校教师等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的场所。


引子・想当初

一・学习班

二・息县

棉花厂  油条  要饭的  甲鱼  屠宰场  打架  十万个为什么

当兵去  拉二胡  救火  钢琴协奏曲《黄河》

三・杨圩子

大队中学  农忙假  兼学别样  打落水狗  放牛  鳝鱼・青蛙・蛇

拉练  踢毽子  “五一六”  春节  乒乓球

四・罗山

四十四个零分  困难吓不倒英雄汉  排球队  回北京

五・再访干校

六・在那少年的记忆中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6 11:30:00

椰子,恩湄:我在下一篇里回复你们的留言吧。


作者:恩湄屏蔽该用户留言时间:2011-01-06 06:32:33

命运不是那辘轳
要挣断那井绳
牛铃摇春光

期待读你那“黑油油的铁脊梁 汗珠子滚太阳”,可别让人“盼来盼去,盼个透心凉哦”∶-)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1-01-05 22:09:43

蛮夷,
你的回忆录可正式问世咧。

看到那像井绳一样的连环画式的插图,真可爱。

看到你对发小的解释,很特别,开句玩笑,不崩坑也可以是发小呀。:)那张黑白照片里哪个是你呢?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5 14:16:14

山月歌,五彩,老冬儿:替你们喊一身:“蛮夷加油!”

ET911:新朋友啊,先握个手。真高兴能在这碰上一个在同一时间去过息县干校的朋友。这太能鼓励我一定要把这篇东西写完了。我不是学部的,当年是在孙庙公社,全总干校一连。


作者:ET911
留言时间:2011-01-05 12:20:00

一看到干校二字,就勾起我多少童年时代随父母在五七干校时的难忘回忆。一看到河南息县这个熟悉的地名,更令我感慨万千!杨绛先生书中提及的一个事件就是我当年在东岳公社学部五七干校八连所亲身经历的。如果你是学部干校的孩子,说不定当年咱们还在息县或明港见过面呢!很希望读到你的这篇作品。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1-05 10:06:04

蛮夷是个十足的红粉。应该考虑作红学研究。:-)
翘首以待ING。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1-05 09:23:58

蛮夷: 版面设计漂亮,很有曹雪芹的气势, 连“又副册” 都上来了, 不过这又副册里的人物一定比“金陵十二钗”更有意思。

作者:山月歌
留言时间:2011-01-05 09:08:07

蛮夷这一部大作的大纲了得,看来构思很久了,好!等待你的作品出笼!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5 08:57:15

谢谢大家的鼓励。这个题目放在我的本子上快一年了,不知道该怎么写。可是一想起什么事来就加个小标题或记几句话,所以就有了这个挺长的目录。能不能写完,什么时候写完都很难讲了。写成什么样子更是难以预料,但估计“佳作”是没希望了,“瞎作”还是有可能的。按春阳说的,“加油”!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11-01-04 21:16:22

这架势,俺就先佩服一下哈。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1-04 21:10:22

蛮夷,一看标题“又副册”,就想,蛮夷开始讲红楼外传了?进来一看,果不其然,等待佳作。


作者:琴韵
留言时间:2011-01-04 18:38:34

你这个写作方法比较正规,先列提纲,勾画结构。难怪能写出可以存档的佳作来呢!向你学习,期待着大作。


作者:晓竹
留言时间:2011-01-04 18:24:02

就像打开一本书,看看目录很有趣,准备好好地阅读。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1-04 18:22:01

哇!有三十几节!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1-04 16:16:48

静候。加油!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1-04 15:30:09

看样子蛮夷是在准备2万5千里长征呢。:-)

静待佳作......


引子・想当初

我去年夏天回国的时候,遇上了几个发小儿,其中一个都有二十年没见过了。见面时,两人首先注意到的是对方头上遮盖不住的白发,于是都自嘲地说,我们比以前可成熟多了。北京人称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朋友叫发小儿,用北京话解释,就是从小一块儿撒尿和泥,放屁崩坑的朋友。发小儿见面,握手显然是不够分量,拥抱好像也很不习惯。于是,极为自然地,我们都瞄上了对方的肩膀,而落在相互肩膀上的拳头把二十年的距离一下就打得无影无踪,一切好像又回到了从前。

老朋友聊天儿,话题往往是跳跃的。从小时候谁谁跟人打架时把人给花了【注】到谁谁的女儿今年考上北大了。忽然,有人提起了杨圩子。杨圩子,一个河南息县的小村子。四十年前,我们的父母在那上过干校,我们在那上过学。在三年的时间里,学会了插秧,放牛和一口很地道的河南话。

【注】“花了”是北京土话,就是被打出血了,一般指脸上出血。

一・学习班

一九六六年夏天,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几个月的功夫,整个世界就翻了个个儿。那年的暑假放了八个多月,学校教室窗户上的玻璃没剩下几块完整的了,楼外的水泥球乒乓球台都变得坑坑洼洼的,打球也基本上改打架了。我家里还时常来一帮神色激动的革命群众,大呼小叫地折腾一番后扬长而去,留下一片狼藉。过了一年多,姐姐到山西雁北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去了;又过了一年多,父母先后到河南息县农村去执行他老人家的“五七指示”。六九年的时候,一家子在北京就剩下一个刚上六年级的我,和四、五十个有着同样处境的小伙伴一起住进了父母单位的集体宿舍,由机关派来的几位成年人照管着。一大帮孩子组成了一个临时的集体,这个集体还有一个极负时代感的名字:“少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听起来怪可怜的,可对我们这帮孩子来说,那是件天大的乐事。你想啊,一大帮孩子,一夜之间突然就没家长管了,原来想出来玩还得东家找西家叫的,弄不好家长还不让出来。现在可好,从早上一睁眼,到晚上睡觉,全搅和在一起。一起吃饭,睡觉,玩儿,捣乱,上学,还不用做作业,那日子,快活惨了。

可好日子不长,六九年底,林彪的一号通令把我和“学习班”一起疏散到了父母所在的河南息县的五七干校。那时的干校,是一个半劳改性质的生产基地。大家住集体宿舍,吃食堂。干校里的成员不叫学员,叫五七战士,当地人称之为五七老领导。那时还有一首顺口溜,专门形容这些从北京来的落魄干部:“五七老领导,穿得破吃得好,上街骑洋车,下地戴手表,买东西不讲价,要多少给多少”。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7 11:15:37

华欢笑:不但能说,说得还不是一般的好,闭上眼睛听,就是一个河南孩子。


作者:华欢笑
留言时间:2011-01-07 10:45:06

没想到,蛮夷老乡还会说河南话,“中”,且听下文。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6 20:48:54

多虑了:真得谢谢大家捧场呀!不过这搞得我压力很大,笔尖直发颤:-)

山月歌:我忆苦思甜的办法和你的不太一样。罗卜白菜,各有所爱,到时候咱们得掰扯掰扯,看看哪样更下饭。

百草:好多女士听评书,看电视剧的时候除了瓜子,茶水什么的,还得带条手绢儿,你好像忘了。不过不要紧,我这没有催人泪下的故事。

老冬儿:莺歌问了椰子问,椰子问了老冬儿问。撒谎吧,说不过去,不撒谎吧,不好意思。这么着吧,给你个线索,在那些男孩子里找最丑的那个,不会错的!

雨露滋润:新朋友啊,先握个手。功底谈不上,摸着石头过河吧。多多指正!


作者:雨露
留言时间:2011-01-06 19:38:06

也要学习!好像写作功底不一般啊!(喜欢那发小见面用拳头拉近距离的描述)。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1-06 18:08:18

继续问莺歌的问题,要诚恳回答哦。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1-06 16:16:38

好,京味评书开场了!

俺可是自带瓜子、茶水,坐这儿,慢慢听了。


作者:山月歌
留言时间:2011-01-06 14:12:58

开场很吸引人!等续。


作者:多虑了
留言时间:2011-01-06 13:01:33

老乡长一开口,就把龙乡人都招来了,好不热闹,哈哈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6 12:41:26

马黑:新朋友,先握个手,再说声谢谢来访和留言。

漁舟舟:“忠实读者”让我有些汗颜,我得继续努力。

琴韵:“有什么不一样?”白马非马呀:-)

春阳,北雁高飞:我听出来的的意思还是“加油”。

五彩:“海归回国”,这个联想高级。

转悠:都快赶上炒瓜子了:-) 后面说吃的东西的时候还有更香的呢。

瀛洲大蟹:那张照片永远都给我同样的刺激:遥远、陌生但又亲切。

莺歌燕语:这个问题吗,……

多思:你算是看出“戏核”来了,快活惨了,真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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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1-01-05 22:09:43
蛮夷,
你的回忆录可正式问世咧。

看到那像井绳一样的连环画式的插图,真可爱。

看到你对发小的解释,很特别,开句玩笑,不崩坑也可以是发小呀。:)那张黑白照片里哪个是你呢?

作者:恩湄 留言时间:2011-01-06 06:32:33
命运不是那辘轳
要挣断那井绳
牛铃摇春光

期待读你那“黑油油的铁脊梁 汗珠子滚太阳”,可别让人“盼来盼去,盼个透心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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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恩湄:我在这里回复你们留在前一篇的留言吧。

站在结了冰的井台上摇辘轳,也算是“快活惨了”的内容吧,所以就找了那么一张画。看来椰子是真喜欢连环画,一眼就看出来了。

对发小的解释还有一种,就是从小一起穿着开裆裤从沙坑里玩儿出来的朋友。穿着开裆裤在沙坑里玩儿,和泥和崩坑都是既有需求,又有条件的,所以要想成为发小,二者缺一不可:-)

“透心儿凉”有两种,等不着和等到一个特让人失望的,但愿都别发生。还是那句话:“加油”。


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1-01-06 08:05:01

俺算是看明白了,蛮乡长依然留恋着当年“一大帮孩子,一夜之间突然就没家长管了....那日子,快活惨了”。所以才整出一个接龙乡让大家再度“快活快活”。忒有才!静候下文!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1-06 06:09:47

哪一个是老乡长呢?


作者:瀛洲大蟹
留言时间:2011-01-06 01:22:32

天安门前的那张照片给我脑瓜子的神经记忆末梢产生了些许刺激:遥远、陌生但又亲切。

期待后续篇幅。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11-01-05 22:59:01

写得很有味道,好“香”。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1-05 21:41:39

学习着......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1-05 21:38:34

蛮夷:“五七老领导,穿得破吃得好,上街骑洋车,下地戴手表,买东西不讲价,要多少给多少”---有意思,有点儿像海龟回国啊。 俺自带小板凳听课来嘞!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1-05 21:21:07

好!


作者:琴韵
留言时间:2011-01-05 21:19:25

再加一句别的,接龙的那个选举贴在主页上已经放了N 天了。看来编辑们也对咱接龙乡依依不舍啊!


作者:琴韵
留言时间:2011-01-05 21:13:55

这架势,很有气势!改用第一人称写了?天安门那张相片很有时代感。昨天我儿子还问我:为什么说“天安门上太阳升”呢,天安门上太阳升和别的地方太阳升有什么不一样?代沟啊!


作者:漁舟舟
留言时间:2011-01-05 21:04:27

正在跟着读----- 忠实读者


作者:马黑
留言时间:2011-01-05 20:42:39

好看,会跟读下去。


二・息县

息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属信阳专区,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横贯全境,有“不息之壤”的美称。因无霜期长,气候温暖,息县是河南省为数不多的几个能种水稻的县。当地人以水稻,小麦为主食,基本上不吃粗粮。

就是这么个自然条件良好,物产丰富的地方,因五九年的那场人为的信阳事件,饿死了大批的人(有数据说饿死的人近百万),以至于那年我去的时候,在当地都看不见有多少上年纪的老人,五九年的时候都饿死了。据说人口少也是好几个中直机关把其干校的校址选在那里的原因之一。

棉花厂

因为是紧急执行林彪的一号通令,干校没有任何准备,这么多家属的到来使得干校无法安排他们的住处,于是只好和县里商量,让这些被疏散来的家属暂时住在县城,我们这帮孩子们就被安排在县棉花厂里住下了。所以呀,说是回到了父母身边,可实际上我们还是一起住在“学习班”里,只不过集体宿舍从北京搬到了息县。

我们这帮孩子一共有三十多人,男女各半,最大的已经上初三,十五、六岁的大孩子了,最小的刚上小学三年级。我当时十三岁,上初中一年级。为了照顾这些孩子,干校派来了三个叔叔,三个阿姨和我们住在一起,帮着解决所有生活上的问题。

“学习班”的宿舍是临时腾出来的棉花厂职工宿舍,在一个结构有些像北京四合院的院子里,不过那院子挺大,种得有树,院子中间还有一口挺深的水井。宿舍是朝南的两间大房子,男孩子一间,女孩子一间。屋里除了两排土炕和一个用土坯垒的大火炉子外,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河南农村也盘炕,只是因为天气没河北和东北那么冷,所以不盘火抗。很快,我们在大人的帮助下,每人在炕上占了一条地方,铺上了褥子被子,又在墙上贴上了主席像,升上了火。在河南生活的日子就开始了。

院里厢房中的一间是个茶炉房,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每天在那给住在院里的职工烧开水。这三十多北京孩子来了后,用热水的量大增。那个师傅从来没说过什么,可这事让细心的李叔叔注意到了。一天他把几个大孩子叫到一起,说咱们得发扬一下老八路的传统,住在这不能像大少爷似的。挑水扫院子,那是最典型的老八路传统了,不用再多说,孩子们就明白了。从那以后一直到我们离开棉花厂,那间茶炉房里的水缸永远都是满满的。

要说那井离茶炉也就二十多米远,水缸的容量也就三、四挑水。大孩子们都抢着挑水,女孩子里的大孩子也抢,挑不动就俩人抬,所以挑水这活基本上轮不上我这个年龄组的孩子。当然了,大孩子们也有落空的时候,那天我终于钻了个空子,把水桶和扁担拿到了手。站在结了冰的井台上,摇着辘轳,费了好大劲才从井里打上来两桶水,第一回把那七、八十斤的一挑水挑在了从未负过重的肩膀上,晃晃悠悠地走到茶炉房门口。从那以后,我记不清挑过多少挑水,抬过多少框土,可永远也忘不了那挑水在肩上留下的印象。

油条

到了一个新地方,新鲜事太多了,从哪说起呢?民以食为天,还是从吃的东西说起。

棉花厂是在县城的南关,而县中学是在北关,所以我们上学要穿过整个县城,一路上有县城的屠宰场,百货商店,集市和几个小饭馆,小商店和县里的那家电影院。那基本上就是六十年代末息县县城的一切了。

那条街上最吸引我的要算是那个早点铺子了。临街的铺面房,一口油锅就摆在街面上,后面是一个面案,做油条的师傅在面案上做油条。他把一块预先和好的面拉开,擀平,切成许多小条,然后把两条摞在一起,用一个小竹片在中间压一下,两手一抻,随手放进放进油锅。不一会儿,一根又粗又长的油条就飘在油锅里了。师傅把炸好的油条立在油锅前的铁丝筐里,一方面,滴下的油可以滴回到锅里,另一方面,那金黄色的油条本身就是广告,让过路的人一看就想买。

油条很贵,一毛钱一根,一两粮票。那时在食堂吃油饼已经不便宜了,可二两才一毛一。我从六年级开始就自己管自己的伙食,父母每月把钱寄来,我自己买饭票在食堂吃饭。虽然从来没真正捱过饿,可我知道一到月底,那摞饭票就变得很薄。看着那金黄色的油条,我克制了好几天,终于有一天实在走不过去那家小饭铺了,一狠心,买了一根刚刚从油锅里夹出来的油条。还没等它凉,就咬了一口,真好吃呀!

那条街上还有一个能吸引所有孩子的地方,就是集市边上那个爆米花的地摊。那个爆米花的家什很简单,一个和排球差不多大,铸铁的球形容器架在个小火炉子上,容器的一头是个用弹簧控制的出口,接在一个大布口袋上。另一头有个摇把。把一把米或玉米放进那个容器,再加几粒糖精,爆米花的就开始一手拉风箱,一手用摇把转动那个铁容器。几分钟后,一按弹簧打开出口,随着嘭地一声响,充分受热的米冲出容器,口袋里就是一大捧爆米花了,随之而来的一股浓烈的米花香味。令人遗憾的是,我从来没吃过这种爆米花。原因是爆米花的只提供糖精和手艺,想吃的人得自己带米或玉米去。我吃食堂,没地方找米去,心里馋馋的可只能望洋兴叹。

原来在北京的时候,副食店里有卖点心的,虽然品种不多,但一般也有七、八种,可到了息县的商店里一看,就一种,标签上写着:江豆角,六毛六一斤,比油条便宜。吃过一回,从此不再问津,倒不是觉得贵,可油炸的江米面果子中间有两滴糖稀,觉得太不值了。

后来认识过一个郑州知青,那位老兄长得五大三粗,脸上很有几分霸气。有一天在县城里,远远地看见他在街上晃荡,手里攥着一包江豆角,足有半斤多,一边吃一边遛达着。那情景,就像看见当年的鲁智深,手里拎着半条狗腿,晃晃悠悠地在五台山下的那个小镇上走着似的。

要饭的

说起吃,在记忆中那时好像从来就没吃饱过,每天三顿饭,只有吃完了的时候,没有吃饱了的时候。但平心而论,确实没捱过饿。

小时候在山东农村我曾见过要饭的,穿一身极破,补了无数补丁的衣服,手中拖一根长长的打狗棍在村里乞讨。当时我才九岁,见到要饭的心里曾十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新社会还会有要饭的。在息县,我见到了更多的要饭的,也是穿一身极破,补了无数补丁的衣服,手中拖一根长长的打狗棍在街上乞讨。小时候在村里偶尔可见要饭的,在这里却随时可见,有老有小。只要你在街上吃东西,甭管是在店里还是在当街,基本上就会有一个要饭的,神情漠然地站在你面前,口中喃喃地念叨着什么向你乞讨。

在北京长大的孩子,从小听到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人民当家做了主人,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日子。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可那都在外国住着,等着我们去解放呢。眼前的景象和脑子里的景象反差实在是太大了,可那时没人来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8 14:28:19

我说,怎么一下子我成扶贫对象了?下回给爆米花做广告,就该把一脸旧社会的蛮夷推出来,放在镜头前,然后配上画外音:“给你的孩子买点爆米花吧,千万别让他们跟这位可怜的人一样,过了天命之年,还在为小时候没能吃到爆米花而遗憾呢!”55555

莺歌燕语:上回五彩推出“您了汤”,就让我想起了息县。下面会写到的。

山月歌:甘蔗没有两头甜,这苦不能让你一个人全吃了,是不是?

百草园:小时候那个聪明、勤奋又好学的百草上哪去了?:-)))

老冬儿:我还不知道河南人走乡串户干这个活。息县的小孩子们见惯了,倒不至于欢呼雀跃,可每次那嘭地一声,还是让人兴奋。

叶子:看来叶子小时候肯定也是个挺馋的丫头,要不然怎么对猴急猴急地吃东西的后果那么有体会呢:-)

马黑:没错,那地方的风俗习惯南北方都有。七三年我从重庆坐船到武汉,在三峡里也看到过拉纤的,从远处看,那就是一群猴子,印象极深。后来有个湖北歌手叫吴雁泽的在八十年代初唱过一首《川江号子》,至今还是我最喜欢的民歌之一。


作者:马黑
留言时间:2011-01-08 00:48:25

河南信阳地区是南北方的交汇区域,风俗习惯南北方都有,对吧?我小时候在四川农村看见大渡河里的纤夫,光着身子,整个身体几乎平贴在地面上,很艰难的拉船行进,也是很震撼。


作者:叶子
留言时间:2011-01-08 00:05:29

我觉得蛮夷更可怜的是“……刚刚从油锅里夹出来的油条。还没等它凉,就咬了一口……”,一定是烫的舌头都起了燎泡,竟然还大呼“真好吃呀!”:-)))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1-07 22:41:53

我也见过那爆米花的家什,河南人走乡串户干这个活。每当他们来到我们家附近,小孩子们都欢呼雀跃,抢着排队,像过节一样。

那时的男孩子没吃饱饭的好像不少,也难怪,正是吃长饭的时候。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1-07 21:13:56

多谢,蛮夷。你说难,俺现在就不学了,不过把你给的信息收藏了。现在比较懒,能混就混吧,等到龙乡开门了,好去里面玩。


作者:山月歌
留言时间:2011-01-07 20:03:46

比起我们回独自回老家,你们一直过着集体生活还有几个人照料,真是幸福多了。不过我比你幸福的是吃过爆米花,加一点点糖精,又香又脆。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1-07 19:17:39

我也觉得蛮夷好可怜,连爆米花也没吃过。

看来你跟“您了汤”还是有缘,呵呵。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07 16:51:50

五彩:不是爆米花吸引力不够大,而是那时学坏还没学到家。

北雁高飞:谢谢分享“光头饼”的经验。从没想到过仿制,可怜的孩子,为了转移注意力,只好认真去看那家什是怎么做的。

春阳,百草:息县那地方不错,除了有“嘭地一声”,还有大米白面甲鱼汤,现在都忘不了。

这个翻书的办法不难,可是你得知道些 HTML, 用“发表日志”那个窗口可能有些困难,万维提供的那个 Editor 太简单了,你需要一个稍好一些的 HTML Editor。

在这个地方(http://www.w3schools.com/html/html_images.asp)找 "Create an image map",那有详细的说明。这个课我有点儿开不起,太长了,有兴趣的话可以在 (http://www.w3schools.com/html)学习学习。不过别勉强,那个地方相当专业。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1-07 16:02:42

蛮夷,你下到农村还有这么多好吃的,馋哈!

你的这个翻书的主意挺好,请教是如何做的。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1-07 15:39:52

我也觉得蛮夷好可怜哦。刚炸出来的爆米花,嘎嘣嘎嘣的又香又脆,嗯。。。 周末愉快!
这个链接好别致呀,开班吗?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1-07 15:01:31

我7岁时跟父母下放到东北农村,不是县城,是公社。有一个地方我最爱去,那是一个既是邮局、书店,又是小卖部的地方。里面也是只有一样点心,叫“光头饼”,比半个乒乓球大一点,有一点点鸡蛋和面粉味,苏打粉的味道挺重的,可还是很喜欢吃。偶而妈妈没时间做饭,午饭是吃“光头饼”的话,高兴得和过年似的。

蛮夷好可怜,没吃过爆米花。不仅那爆米花的香味,就是那“嘭地一声响 ”听起来也比过年的爆竹还好听呢。蛮夷对爆米花的家什研究得那么透,是不是想自己仿制一个呀?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1-07 13:40:23

油条一毛一根,还要粮票,是不便宜,现在好像才五毛钱一根,还不要粮票。 蛮夷你们怎么会整不到米,到食堂,来个调虎离山不就成了,可能爆米花吸引力还不够大。


甲鱼

息县多数村落周围都有不少水塘,用来蓄水养鱼。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些水塘里有野生的甲鱼,俗称王八。那时当地人不吃那玩意儿,所以虽然也有人捕来卖,但价钱极低,两毛钱一斤,还不及猪肉一半的价钱。这些五七老领导来了后,虽然心中郁闷,可见了这么便宜的王八,还是跟苍蝇见了血似的,见着就走不动道,嘴里还词不达意地说“你们这真好,王八真多”。谁知这衷心的赞美却惹恼了老乡:“是啊,就是你们外地人来了王八才多起来的!”王八到底是什么时候多起来的另当别论,王八的价钱从两毛涨到四毛则确实是从五七老领导们来了以后的事。

息县当时有好几个中直机关的干校,为了方便起见,这些单位在县城联手办了一个接待站,专门负责各个干校人员的引来送往,临时起居的事。接待站有个让人永远都忘不了的食堂,几乎全天开伙,白天什么时候去,都能买到热菜热饭。那个食堂之所以令人难忘,是因为那里的一道菜:红烧甲鱼。

我们到息县后,家长们就会用星期天休息的机会,轮流到县城来看看我们这些孩子。干校离县城有十五、六里路,累了一个星期的家长们,还是要经常走三十几里路,进城来看看孩子。记得那时爸爸或妈妈来,最让人高兴的事就是到干校接待站去打一回牙祭,吃一盘红烧甲鱼。甲鱼的最佳部位是裙边,就是沿着王八盖儿的那一圈胶质。第二好吃的就是脚爪,王八蛋也不错,而其他部位则是很死的肉,吃起来费力且塞牙。

因为有了甲鱼,就有了许多和甲鱼有关的故事。最有趣的一个是妈妈后来告诉我的。到了七十年代初,那些军代表,革委会的领导等都先后回北京去了。不过,他们虽已不在干校也不再关心干校,却不能忘情于甲鱼,所以往往要找人带些甲鱼回去。有一位和军代表们的关系颇近,频繁来往于北京和干校的人,就常干这种差使,还因此得了一个“王八大使”的雅号。一次,“大使”又带上几筐甲鱼上了火车,夜里那些不安份的甲鱼拱开了没盖好的筐盖爬出来满车厢散步。“大使”发现后只好满地爬来爬去地捉,有些邻座的热心旅客也起身帮忙。捉到一个一看,王八盖上贴着张纸条,上写着“李代表”;又抓到一个,“张书记”。吃王八的多,运王八的少,为了各事其主,王八也各有其尊号了。

屠宰场

县城有个屠宰场,就在我们上学的路上,那里每星期杀两次猪,一次狗。我们上学从那路过,经常停下来看一会。当时息县的猪肉是出口的,所以收购来的猪都在一百二十到一百三十五斤之间。一到宰猪的日子,猪圈里挤挤挨挨的全是个头不太大,活蹦乱跳的猪。猪圈外面的空场上摆着几条长凳,每条长凳边上放着一个气筒,一根细长的铁管子和一个用来接猪血的石头槽子。场子中间摆着几张木头案子和一个用土坯垒的灶,上面架着一口巨大的铁锅,热气腾腾地烧着一大锅开水。

屠夫没有电影里和小说里的屠夫那么面目狰狞,都是些三、四十岁的青壮年男人。既不高大,也不英武,更谈不上凶恶。屠夫走到猪圈里,看准了一口猪后,十分熟练地一把抄起它的一条后腿,另一只手扽住猪尾巴,就把那头猪撂翻在地,然后拖放到条凳上。另一个人上来帮忙把猪的后腿捆上,按住猪,屠夫随后就一刀捅在猪脖子上,放净血后,将死猪扔在地上。整个过程也就两、三分钟,十分的干净利索。头一两次看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扫兴,觉得怎么这么平淡呀。倒是猪圈里那些待宰的猪惊恐万分,不停地在圈里奔跑嚎叫,使得现场的气氛十分热闹。

猪杀死后,屠夫在猪的一条后腿上用刀割一个小口子,把那根细铁管子插进去,然后用气筒打气。很快那死猪就被吹胀起来,最后屠夫用绳子把那个气口捆上,把一只气涨如鼓的死猪扔进那口大开水锅。几分钟后,一只被刮干净了毛,鲜亮白净的生猪就躺在案子上了。

宰狗的场景则不太一样。每到星期三,屠宰场的空地上就堆放着几十个大铁丝笼子,每个笼子里有五、六条从乡里收购来的狗。屠夫用个一头带有铁圈的铁夹子从笼中夹住一条狗的脖子,把狗头夹到笼子外,对着狗的鼻梁骨一棍将其打昏,然后再宰杀,剥皮。有句俗话说“杀鸡给猴看”,可这里是杀狗给狗看。笼子里有几百条狗,可整个过程静悄悄的,听不到一声激昂的狗吠,甚至听不到几声哀鸣。

和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女孩子好像从来不去屠宰场看宰杀,估计是她们怕血,而男孩子们则乐此不疲,常看常新。

打架

“欺生”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词儿,特别是如果你处在“生”的位置上。刚到城关中学上学时,发现我们都处在“生”的位置上, 欺生的“生”。更不幸的是,我们不但生,而且还小,因为当地的孩子上学一般都要晚些,所以年龄较大,很自然地要欺负欺负我们这些刚来的“小生”了。

我当时上初一,可不知为什么比我还小一岁,该上六年级的王宁也到中学来上学了。他的父母给了他个“宁”字,大概是希望他能生活安宁,会息事宁人,可实际上,他更喜欢用“宁(四声)”这个字来解释他的名字。这一天在学校里,几个当地的大孩子欺负他,把他按在地上打了一顿。当他终于挣扎着、红着眼睛爬了起来后,他没去掸身上的土,也没去捡被扔在一边的书包,而是到墙边捡了半块红砖,又一声不吭地向那几个大孩子走了过去。息县的孩子可能对板儿砖的非正常用途不是很熟悉,所以并没在意。于是几秒钟后,那几个孩子之一躺在了地上,另外几个则一面狂奔,一面惊恐地大喊:“冒血了,冒血了”。

用我们的话说就是王宁一板儿砖拍过去就把那小子给花了,用他自己的宁劲儿息了一回事,宁了一回人。这件事的结果就是负责管我们的李叔叔提着一斤江豆角和一网兜儿的水果到被花了的孩子家去道歉,当然了,我们总被欺负的事从那开始就不再发生了。

打架往往是男孩子们磨合的一种办法,特别是在那个年代。

十万个为什么

对想看点书的人来说,七十年代初无疑是最悲惨的几年了。如果说文革初期除四旧后还留下了些没打扫干净的角落,到了七十年代初,整个中国基本上是“净土”一方了。在我的印象中,浩然写的《艳阳天》是仅存的几本还能公开看的小说之一。小说的头一句好像是:“箫长春死了媳妇儿,三年没续上。… … 一家人筷子夹骨头,三条光棍儿。”没书看吗,对能看到的自然记得清楚。

大家住在集体宿舍里,有一天不知从哪旮旯里翻出张旧报纸来,上面有一条介绍新版《十万个为什么》的消息,还附有上海新华书店邮购此书的方法和地址。一帮干部子弟兜里还都有几个闲钱,于是你两毛,他三毛地凑足了书钱和邮费,到邮局就寄了出去。从那以后,这十四本《十万个为什么》成了我们这帮秃小子的精神食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我脑子里很多的科学常识,对的和不对的,都是从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

后来发现这方“净土”其实并不那么干净。《三国》,《水浒》,《风神榜》,《说唐》之类的封建余毒还是顽固地隐藏在一些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而且有时还会出现在“学习班”的集体宿舍里。在那种宿舍里,任何书都是藏不住的,所以大家干脆就不藏,就压在枕头或被子下面。叔叔阿姨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没看见。

一天,一个家长来到我们的宿舍,这位叔叔能说会道是在单位里是个有名的,有个外号叫“尚铁嘴”。他进来后一眼就看见床上扔着一本《三国》,于是就问是谁看这本书呢。王宁说是他在看。这位尚叔叔拿起书,随便翻开一页,调侃道:“能看得懂吗?我问问你,‘魏延谓曰’是什么意思?”

“那就是魏延评论道的意思,”我在边上忍不住把话接了过来,觉得他太瞧不起我们了。

“您还在看《三国》哪?可我听人说,老不看《三国》。”王宁谓曰。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12 09:00:23

莺歌,北雁:在这里只好用牛排代替甲鱼了,唉,苦啊!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1-11 19:19:46

第一次炖完甲鱼汤,看着汤里的王八,有胳膊有腿的,好像还能游,觉得恶心,没法吃。第二次干脆,把四只脚先剁了再炖。真是“暴殄天物”啊。:-)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1-11 18:51:50

果真喜欢吃“您了”。看来春彩要加一道红烧“您了”。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11 09:52:00

米笑:我这店里的酒是越来越淡了:-)

老冬儿:就那么几本,好几亿人一起看。就跟那时候唱的歌似的,也是就那么几首,好几亿人一起唱。记得有一回在朋友家聚会,唱卡拉OK,一位台胞特奇怪地说,怎么你们所有的人都会唱那几首那么难听的歌呀。用你爱说的词儿就是:无语。

马黑:我那兄弟绝对是个狠茬,记得那一板砖拍出去后,那地方就剩下两人了。一个躺在地上,用手捂住脑袋,一个手里还拿着那块砖,两眼通红地喘着粗气。整个一个电影场景。

春阳:“冒写了”,印象极深,好像是我学会的第一句河南话:-)

转悠,五彩:转悠当年肯定是个假小子,五彩连写杀猪都不敢看,更别说看真杀猪了。

百草园:你在那写养猪,我在这写杀猪,真不知道是猪该感谢人还是人该感谢猪。

恩湄:碰上你这么个细心的人应该是我的福气。我也看到那个病句了,一懒,就没改,还是被你给看出来了。我学说话有两个主要来源,一个在农村,一个在工厂,在学校里好像主要是学认字。

珍曼:冻肉和完全没经过冷冻处理的肉在味道上有天壤之别。什么时候自己养头猪,再重温一下那扑鼻的香气和“烧的黏的辣辣的,..”

云门:新朋友啊,先握个手在谢谢来访并留言。看见你在全世界东游西逛的,实在是羡慕得很。

多虑了:看来《十万个为什么》功不可没,这么多人都是读那套书长大的。


作者:多虑了
留言时间:2011-01-11 06:38:35

你文中提到了《十万个为什么》丛书,觉得好亲切,也让我记起小的时候,父母买给我一套《十万个为什么》丛书,是它们伴随我长大的。


作者:云门
留言时间:2011-01-11 05:51:34

好文。细腻,真实。


作者:珍曼
留言时间:2011-01-11 03:49:49

有意思, 人生就是个经历, 我有机会下县里实习, 那食堂的猪头肉真是好吃,烧的黏的辣辣的,..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月,再也吃不到了!


作者:恩湄
留言时间:2011-01-10 21:20:36

蛮夷,估计跟你一起去干校的孩子都特感激你,因为“我到息县后,家长们就会用星期天休息的机会,轮流到县城来看看我们这些孩子”

故事精彩,妙语连珠:“你们这真好,王八真多”, “王八蛋也不错”:-)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1-10 20:54:01

哈哈,越看越好玩了,王八都有名了,笑s了。我也是文革中期读的《十万个为什么》丛书,至少是那些枯燥日子中的一点可以读的书了。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1-10 20:02:22

敢情蛮夷那时就喝过您了汤了? 要在再来个紫云,就更带劲儿了。杀猪那段儿没敢看,打架读书那段儿好看。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11-01-10 18:51:37

一篇里好几个小节,读着太过瘾了。甲鱼这一节,你也就是敢躲在美国这儿写,要是被你的叔叔们看到了,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嘿嘿。

杀猪的细节活灵活现的,俺小时候也没少见过杀猪,细节不从你这儿读到,好多都忘了。。。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1-10 18:34:22

“一家人筷子夹骨头,三条光棍儿”,我也对这句话印象最深。还有“冒血(音:写)了”, 哈哈哈。


作者:马黑
留言时间:2011-01-10 18:20:51

小时候小孩子打架,我记得不是谁力气大谁就厉害,而是看谁敢下狠手。王宁看来是个狠角色。《十万个什么》有两种版本,文革前和文革中的,我估计你看的是文革中的。我看的是文革前的,我记得第一册是物理。文革中出的好像加了好多政治需要的内容。

写得好,写得细,写出那个时代的特色了。会跟读。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1-10 17:17:47

那个年代的人读的书都相似。


作者:米笑
留言时间:2011-01-10 17:16:49

有意思,慢慢看来,越来越有意思


当兵去

转过年一开春,从县武装部传来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七零年的征兵就要开始了,所有十八到二十二岁之间的未婚男青年都可以报名应征入伍。

那年月谁不想当兵去呀。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到征兵开始的时候就十四周岁了,差四年。按农历虚一岁算,差三年,按虚两岁算,还差两年。四下一打听,还没听说有虚四岁的,可是听说几个十六岁的朋友想虚报两岁去应征,我一想,自己先虚两岁,再学着他们虚报两岁,正好十八岁,怎么算都对,于是就报了名。我有个优势,就是长得早,当时的身高已有一米六多了,从背后看,没人能说那是个不满十八岁的孩子。

报名,容易,填张表就行。体检,轻松过关,甚至没人问我一声到底多大了。记得体检的最后一项是验血,要求所有其它体检项目都合格的人带着铺盖卷儿到武装部去住一夜,因为血一定要在半夜的时候抽。一大屋子睡在地铺上的小伙子被一个一个地叫起来,在耳垂儿上划了一刀,挤了一滴血走。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那滴血为什么偏偏要在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抽。

政审是最后一关,我被毫不留情地刷了下来。原因很简单,不管是审我爸还是审我妈,当是他们全在敌方。尽管我在填表时,出身填得是革干,幻想着能蒙混过关,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估计除我之外只要有一个人还想当兵,就得把我给刷下来。多少年后才明白,梦想还是有可能实现的,可幻想只能是幻想。

那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当兵的机会,差点儿就混上了,可到底没当上,好长时间之后仍耿耿于怀,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十分遗憾。当然后来也想开了,那不有句老话“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 吗,可对特想当兵的男孩子来说,这句话和吃不上葡萄,说葡萄是酸的一样,纯粹是给自己宽心而已。

拉二胡

“学习班”的宿舍里有二胡,笛子还有手风琴。我开始学了学吹笛子,才把五个音都吹齐了,就又想学拉二胡。刚开始抓起二胡的时候,弓子一动,出来的绝对是噪音。小孩子反正不在乎,没事的时候就抓着弓子,说好听点儿是来回拉,说确切点儿是来回锯那把二胡。有一天我正锯得起劲,一个大孩子走了进来,听了一耳朵后就说,嗨,行行好,你抬抬脚。我一时没明白,就问他说抬什么脚。他说你没觉得你踩着鸭脖子了吗。虽然后来不再踩鸭脖子了,可终于没能把二胡拉好。不过喜欢听二胡和民乐曲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当时息县有好几个中直机关的干校。物资部干校的宣传队【注】在县电影院里曾有过一次演出,别的节目记不太清楚了,唯一有印象的就是他们的民乐合奏《地道战组曲》。《地道战》是那时除样板戏之外少数几个能放的电影之一,从那个时候过来的人都看过很多次。真亏了这些有心人,居然把谱子记了下来,重新配器编排,又搬上了舞台。

我们这些孩子人不大,可也有革命任务,就是要宣传毛泽东思想,歌唱党,歌唱祖国。在几个成年人的指导下,我们也组织过一台节目,虽然没能在县里演出,但在棉花厂礼堂演过几场。我被选中来了段独唱,上台高歌了一曲:“革命风雷激荡,战士胸有朝阳, 毛主席呀,毛主席,我们有多少知心的话儿要对您讲 ……”。第一次站在台上,心嘣嘣直跳,眼睛也不知往哪看,不过总算没露怯,完整地把歌唱完了,好像还得了几声掌声。可后来那个独唱节目被取消了,我唱歌的天份自然也就被埋没了,一直到好多年后出现了卡拉 OK才再次显露出来,当然那是后话了。

【注】文革期间,所有的业余文艺组织都叫“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宣传队”。

救火

一天放学回家,走在路上看到前面不远街上的一排民房失火了,一股股的浓烟从那排房子中冒了出来。见到这种境况,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跑到失火现场去参加救火。那时救火和现在不一样,县里既没有救火队,也没有自来水,救火全凭人力。

民宅救火,最重要的是要在附近找到足够的水源和运水到火场的办法。这时已经有人在指挥救火,组织大家从周围的几口水井汲水,挑到或提到火场,再由专人浇灭明火。我赶到火场时,只见房子中不断冒出浓烟,时而可见房内的明火。这时一个中年男人从一间房子中踉踉跄跄地冲了出来,脸色苍白,浑身是土,双手捧着一尊毛主席的石膏像。他恭恭敬敬地把主席像放在安全的地方后,转身又冲进了屋里。

我参加了运水的队伍,一趟一趟地从附近的一口水井向火场提水。眼瞧着火越来越小,烟也越来越淡了。心中正在高兴,一抬头看见“学习班”里的两个大男孩子身上干干净净地站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聊着天,悠闲地看着大家救火。

那话是怎么说得来着,什么时候等火上了房,你就知道了。

钢琴协奏曲《黄河》

小时候,家里有一台苏制波罗的海牌的电子管收音机,体积巨大,有一个八寸的纸盆喇叭,能听四个短波波段。那时候,算是一件非常奢侈的高档家用电器了。我从小就喜欢趴在收音机旁,听小喇叭节目,听孙进修讲故事,袁阔成说评书,侯宝林、马季说相声,留下了无数美好的记忆。后来这一切突然都没了,换成了语录歌,各种各样的颂歌和样板戏。大概是从六九年开始,有一段时间,连各种各样的颂歌都没了,音乐节目里只剩下东方红,国际歌等四五支歌曲了。可唯有样板戏还照播不误,任何时间打开收音机,都能听到李玉和,杨子荣那气冲霄汉的二黄腔。当然,还有一段极短的音乐,也许大家都没注意到,就是每当整点时刻,从收音机里就会发出嘟、嘟 …… 的六响,接着是播音员的声音:“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几点正”。不知当时这段五低一高的音乐是怎么合成的,大概可以算是中国的第一段电子音乐了吧。

在这种情况下,电台里的每一首新歌,一个新的文娱节目都会引起广泛地关注。一九七零年五月一号,钢琴协奏曲《黄河》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正式公演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实况转播。在这之前,报上登了消息,电台里还有不少介绍。我们这些自认为爱好音乐,但基本上听不到什么音乐的孩子们,虽然谁也不知道协奏曲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在公演的好几天前就开始热切地等着公演的这一天了。

那时“学习班”里没有收音机,我们大家谁也没有一台半导体。为了能听到这场实况转播的音乐会,我们找到了一个住在附近,家里有收音机的朋友,说好了“五一”那天到他家去听实况转播。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按时到了他家,可因为他家房间小,去的人太多,所以朋友的家长不让大家进屋。于是我们只好把他家的红旗牌八管半导体拿到外面来,大家在地上坐了一圈儿,围着那个半导体听《黄河》。为了能让效果好些,朋友把家里最大的碗拿了出来,把半导体放在碗里。这样声音能稍大些,还能有点回音的效果。

五月初的夜晚,天还有些凉,好几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坐在一棵大树下,围着一个搪瓷大碗,哆哆嗦嗦地听着高亢激昂的《黄河》。虽然有些不知所云。可大家心里却都有些亢奋。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1-16 13:00:12

莺歌,北雁:坐好,那谁,泡茶!

百草:住过有人学拉二胡的集体宿舍,肯定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还知道怎么包容别人:-)

春阳:跟上藤校差不多,有点特长占大便宜了。

五彩:我听出来了,五彩这是说,没有悲剧就没有莎士比亚,要是我当年不走背字儿,哪有今天的蛮夷呀(这比喻合适吗:-)

北雁:要是春阳还唱逛新城那小丫头,那我就来那老头儿,也学学当年六年级的小男生,得意一回:-)

马黑:看来当年你也是虚报年龄应征的了。后来再没有非在半夜抽血的经历了,真是不懂。

谷语草鸣:“双眼的落寞通过屏幕都看得见哦。”这个描述得很有诗意呀。

米笑:“老搭腰了”,这词儿好像连本山大哥都没用过呀。终于碰上个识货的,“红旗”,文革前叫“牡丹”,上海最有名的牌子了。

珍曼:有时一人坐着,外面大雪纷飞,或阳光明媚,或阴雨绵绵,或秋风瑟瑟,见一靓女或帅哥路过...,那就是开始幻想的好时候...,而且实现不实现不重要,重要的是幻想本身...

北村:怎么着,忙里偷闲,来这逛逛。据说当空军极难,身上甭管哪,缝过针都得被涮下来,你说淘气的男孩子有几个身上没缝过几针的呀。


作者:牛北村
留言时间:2011-01-15 14:58:03

高中时学校也有一年征兵,也申请了。第一轮就被刷下来了。后来才知道是招空军。当时很激动。不过我所在的中学没一人被录取。


作者:珍曼
留言时间:2011-01-15 09:24:24

喜欢那句"梦想是有可能实现的, 幻想只能是幻想...


作者:米笑
留言时间:2011-01-14 22:24:02

那时候要是能当兵,就和后来出国一样,老搭腰了。"红旗牌八管半导体",名牌哇


作者:谷语草鸣
留言时间:2011-01-14 19:08:31

没当成兵,蛮夷现在想起还很遗憾嘛,双眼的落寞通过屏幕都看得见哦。


作者:马黑
留言时间:2011-01-14 18:31:26

看来我们是同一个时间都报名当兵结果都没有当上。验血要住到武装部要半夜验,第一次听说,很奇怪啊。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1-14 18:03:15

蛮乡长唱歌的天分在接龙乡也别埋没了呀。春大掌柜的来个女生独唱,乡长来段男生独唱,或者干脆来个男女二同唱,咱接龙乡可以开春晚喽!对啦,报幕的是咱新上任的多头。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1-14 18:01:32

多亏蛮夷没有当成最可爱的人,否则今天哪能听到这又副册的好故事。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1-14 16:02:48

很有时代气息呀。我们学校招兵的时候,我也激动了好几天,结果连见也没见过招兵的就走了。只招了一个特会唱样板戏的男生。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1-14 15:10:50

蛮夷,故事讲的原汁原味的,有品头。那啥,俺领教过初学二胡的声音,嘿嘿,基本希望能有个长镜头之类的东西护耳朵上。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1-14 14:43:48

咱先抢个板凳,晚上再读。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1-14 14:04:15

沙发!还没读呢,先坐一下。


三・杨圩子

杨圩子是一个只有三、四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几十间草房的周围是几个水塘,外面是一大片多为水田的耕地。田中沟渠纵横,其中点缀着四五个大小不一的水塘。为了给干校一个地方种地,息县把这个小村子的原住民都迁到其他村里去了,留下了这几十间草房和几百亩平整、肥沃的耕地供这些北京来的五七老领导们改造思想。

随着人数的增加,那些草房就不够住了,于是干校就在村外盖了三排砖房。等我们到干校时,那三排房子也住满了,而干校的人还在增加,为让大家都有住处,干校又盖了两排砖房。当我们在县城住了四五个月以后,那两排房子盖好了,“学习班”告别了县城的棉花厂,搬进了大家向往已久的杨圩子。

大队中学

六、七十年代交替的时候,学文化是件很不重要的事,可在人们心里,孩子还是得有个学上。所以我们到了杨圩子后,干校领导为我们想到的头几件事之一就是找个地方去上学。说起来容易,可要给一帮从八、九岁到十五、六岁的孩子都找到个合适的学校还真不是件那么简单的事。

小学生都去了孙庙公社的小学,每天往返十里地,辛苦些,可正是从小学习、实践“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精神的好机会。中学生就有些难办了,虽说方圆十里内有三所农村中学,可问题是当地的初中学制为两年,我们中间有好几个初三的学生。眼瞧着这几个初三的学生就要失学的时候,有人打听到何营大队办的中学里有个高中班。文革中高中在多数地方都停了,这里的农村中学里居然还保留的有个高中班,可见当地的教育办得还是不错的。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十几个大孩子就全都到那所中学上学去了。

在当地农民还都住草房的时候,这所中学有三排瓦房,就在何营大队的大队部旁边,紧挨着息县唯一的那条沙石公路。四周是一大片旱地,种得有小麦,棉花和白薯。学校离杨圩子大约六、七里路的样子,可是因为那是方圆几十里内唯一的一所有高中班的学校,所以学校还有学生宿舍。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住了一段时间的校。大通铺,一人占一条,当然这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小时候曾在山东农村住过,和贫下中农有过直接的接触,但那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而且是当客人,觉得还没玩够呢就回北京了。这次就不一样了,我也不知道到底要在这住多久,没准儿这辈子就扎在这了。

和贫下中农的孩子们在一起,头一件引人注意的事就是当地不一样的国骂。国骂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版本,在息县就是“日他姐”,听当地人说话,你总能听见这句国骂。大概是因为用得太频繁了,所以被简化成“他姐”或干脆就一个字“姐”(发入声。不是普通话里的1234声中的四声,而是古汉语声调里“平上去入”中那个短促,响亮的入声)。就像北京人把“丫头养的”简化成“丫”,把“他妈的”简化成“他妈”似的。就连受人尊敬的老师们说话也隔三差五地带出许多的“姐”,当然他们在课堂上仍保持着一副师道尊严,可你要是听他们私下聊天儿,那就不一样了:“你‘姐’中午上哪去了,我‘姐’到处找你,也 ‘姐’找你不着”。翻成北京话就是:“你‘丫’中午上哪去了,我‘他妈’饶世界找你,也 ‘他妈’ 找不着你”。

我们在这所农村大队中学上了两年初中,有不少的新鲜故事。

农忙假

和城里的学校不一样,农村的学校不放寒暑假,而放农忙假。一到“双抢”(收麦子,插秧)和秋收的季节,地里需要人手,学校就放农忙假。在农村,甭管多大的孩子,能自己走稳道了,就应该能干活了,到了农忙的时候,一律到地里干活去。我们当然也不能例外,回干校干活去。

有一回去收麦子之前,大家都激动得很。开镰的前一天,每人分到了一把崭新的镰刀。发镰刀的叔叔说,新镰刀没法用,得好好磨。要不然,割麦的时候累死你们。镰刀要磨得立起来看不见刀口,在手指甲上轻轻一刮,指甲得掉沫才行。最后又加了一句:“磨镰不费砍柴工,小哥几个,今天就好好磨磨你手上这把镰刀吧。”

那天下午,那几块磨刀石成了宝贝,大家排着队磨镰刀。人家会磨刀的,磨新镰刀时得先戗一下开刃儿,然后再磨。《红灯记》里有句特有名的唱词,“磨剪子咧,戕菜刀”,说的就是这个技术。我们那会儿,谁都会这句唱,可谁也不懂那个“戕”字是什么意思,就楞生生地在磨刀石上给新镰刀开刃儿。“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这话一点都不假。几个小时之后,把镰刀立起来,确实看不见刀口,哥几个试刀试得每个人的手指甲盖儿都薄了一层。虽然没敢把刀挂在肩膀上试试能不能直接就卸下一条膀子来,可真有人从脑袋上拔一撮头发,放在刀口上吹。结果呢,腮帮子都吹酸了,头发也没断。于是只好自己给自己找台阶,说不是我们磨得不好,而是这刀不能和杨志那把刀比,钢口不灵。

“磨镰不费砍柴工”是我体会得最深的一句俗语了,后来听说孔老夫子两千多年前就说过这句话,不过圣人就是圣人,他的措辞就讲究多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真是那么回事。当挥动着磨得飞快的镰刀一把一把地割麦子时,心里着实佩服劳动人们的智慧。

在息县,收麦子和插秧是同时开始的,一共一个星期左右,是一年中最忙的几天,也称“双抢”。麦子熟了,马上就得收上来,不然一场大风或大雨,煮熟的鸭子都得飞了;季节到了,稻秧得尽快插下去,不然到秋后就得减产。插秧这活顶累人,站在水田的泥水中,弯着腰,一撮一撮地把秧苗均匀地插下去,用不了一会儿,腰就开始发酸,一天下来,真不是滋味儿。可我们这帮孩子不怕这个,为什么呢,按那些大人讲话,人要到十八岁才能长出半截腰来,你们这些孩子,还没有腰呢,当然也不会有腰疼的感觉。

对于小孩子来说,所谓政治思想工作没什么用。一帮孩子往田里一站,不用说什么,谁也不服谁,谁都想干在前面。脚底下拌蒜,手里掰不开镊子的,那只能认栽。当年我从没有拌蒜的时候,当时只有一个对手,他比我大一岁,插秧的时候不分上下。说句不夸张的话,我们俩要是谁不得已直起腰打个喷嚏,那这一趟就甭想赶上对方了。

干活干得快自然不免要得意,除了这个唯一的对手外,别人根本就不在眼里,不过有一天可栽了个大跟头。平时都是我们都是孩子们在一起插秧,不是为什么有一天我们和那些五七战士们混在了一起干活。那些三、五十,甚至五、六十岁的知识分子当然不是我们的对手,可他们中间有几个非正式的学员,不到二十岁,是干校学员的大龄子女,老三届的学生,没去插队,混在干校里。其中有一个女孩子,大概有十八、九岁,号称干校插秧第一快手,那天鬼使神差地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往身边一看,心中顿时一股豪气往上撞,心说今天可到了第一快手换人的时候了。

要说第一快手确实不是吃素的,两手擦着地皮左右移动着,左手捻,右手插,噌噌地往前走。我也一点不含糊,使出了全身的解数紧追不放,可紧赶慢赶还是落在了后面。一趟下来,比第一快手慢了两三行。当我心里很不服气地站在田埂上往回一看才发现,人家这一趟插了六列,而我插了五列还慢了两、三行。看着在田埂上甩着手走远了的第一快手,我都没敢跟过去,再比一回。这跟头栽的,从此明白了什么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的道理。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08 09:05:52

莺歌燕语:我有机会下地的时候已经过了捡稻穗的年龄了,见到更小的孩子捡,自然是不屑的很,后来看了那个法国人米勒画了幅《拾穗》以后,才知道拾穗也可以那么美。

大蟹:我说也是吗,大蟹现在要“和污泥”,总不至于从小就去抢吃抢喝的呀:-)


作者:瀛洲大蟹
留言时间:2011-04-08 07:49:22

蛮夷,一下子给你问住了,还真不知道那第三抢是何玩艺。赶紧拿放大镜搜了一遍,转录如下:
“三抢”,这个大忙是在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种植双季稻时形成的,开始于每年7月下旬,结束于八月中旬,因抢收早稻、抢种抢管后季稻而得名。八十年代中期,郊区不再种植双季稻,“三抢”从此退出农事活动序列。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4-07 18:01:40

呵呵,俺也下过地,虽然早就自己走稳了道,但还是只够格捡稻穗。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07 17:18:54

五彩:你没看转悠刚刚说的吗,她刚能走稳了道儿就拣麦穗去了,还自认为是高手呢。闭上眼想想,那小浣熊 ……, 嘿嘿。同时炒五个菜玄点儿,同时吃五个菜没什么问题。

瀛洲大蟹:三抢都抢什么呀?抢收,抢种,抢吃?

北雁高飞:要是谁干事比你快上近20%,再稳点儿输得更惨,“得扔啦”!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4-07 11:55:10

输了可惜。女孩一般都比男孩稳得住神,你这个毛头小子求胜心切,是不是就输在“稳”字上面了?:-)


作者:瀛洲大蟹
留言时间:2011-04-07 11:43:57

( 在息县,收麦子和插秧是同时开始的,一共一个星期左右,是一年中最忙的几天,也称“双抢”。)

在中国南方比这“双抢”还厉害的,叫”三抢“。记得上中学时,在“三抢”期间,学校放假,支农两周。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4-07 09:57:48

"能自己走稳道了,就应该能干活了", 玄了点儿吧。那刚会走的孩子能干些啥啊?

蛮夷真是快手,看得俺佩服得不行。现在在家烧饭做菜是不是同时可以炒五个菜?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07 09:32:45

百草:正册人家早就写好了,我用人家的题目,加了个“又副册”都有续貂的嫌疑,哪还感想写正册呀。

马黑:确实是个南北交汇的地方,南北方的典型作物那都有,就是没有高粱和荔枝。

春阳:你就损吧,扔谁呀:-) 出水才见两脚泥,有时候还有几只蚂蟥,把半截身子都钻在小腿肚子里,很惬意地吸吮着血。揪都揪不下来,最有效的办法是用手拍,很有些自虐的嫌疑。

恩湄: 镰刀设计得还是不错的,正确使用不会割着自己的腿。可我的镰刀却割到了别人的手,鲜血淋淋的,相当吓人。本想把这段写上,可转念一想,前面刚骂完人,后面又见血,实在是有些“很黄很暴力”,下一篇怎么写呀?“拌蒜“,”掰不开镊子”都是北京话,不知现在的北京人还说不说了。

转悠:看来你是刚能自己走稳了道就被赶到地里去干活的孩子之一 :-)

老冬儿:其实苦日子留下更多值得回忆的东西。当然了,没长腰的时候时候记不得腰疼 :-)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4-06 21:32:08

在息县呆的日子不错,让你有那么多值得回忆的。

我只是在刚上大学时学农割过麦。好累人,腰疼。不过蛮夷那会儿年幼,可能还没有长腰。:-)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11-04-06 19:26:56

蛮夷还真下过地呀。。。插秧俺轮不上,太小,捡麦穗倒是把好手。


作者:恩湄
留言时间:2011-04-06 19:16:50

一直觉得这镰刀设计得不够科学,总担心割快了会割着自己的前小腿,在这杞人忧天了!其实从没有机会试用过。蛮夷无师自通,还从没有拌蒜的时候,了不得!

“脚底下拌蒜,手里掰不开镊子”,听着新鲜啊∶-)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4-06 18:01:21

别扔啊,第二名也不错嘛。插秧我最怕的是蚂蟥。


作者:马黑
留言时间:2011-04-06 17:48:54

真是个南北交汇的地方:割完麦,就插秧。我没有收割麦子的经验,我只插过秧。弯腰弯得很累。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4-06 16:19:25

呵呵,蛮夷,至少你的镰刀是磨好,开了刃的。

有一个问题,你写的都是又副册,会像红楼梦那样,也写写正册吗?


兼学别样

放农忙假是回到各自的村里干活,可平常上学时也得干活。我们学校后面有挺大一片旱田,是大队划给学校的。种的有棉花,红麻和许多不同的蔬菜,就是从来不种粮食。后来想起来,也许是生产大队把那条“资本主义的尾巴”留在这块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了。“五七指示”里有这么一句话:“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学校里种些经济作物,首先能让学生做到“兼学别样”,以此为幌子,还能不引人注意地弄些钱来养学校,弄得再好些还能给队里增加些收入。一举好几得,何乐而不为呢。

种经济作物是件细活,首先一条,那块地得伺候好了,肥料一定得跟上。我们学校有几十个老师和学生,就一个厕所,那大概是学校最宝贵的财产之一,就差每天派人站岗看着了,因为那是学校最主要的肥料来源。看过《西游》的人都知道那猢狲的刁钻古怪和无法无天。可不知有没有人注意到,那猴子虽然上打天,下打地,连如来都不服,可从来不放粗口。除了偶尔恶作剧,要当一当别人的外公外,连厕所,茅房这样的词儿都不愿意用,生怕脏了口。实在要用的时候,就用“五谷轮回之所”代之。没去过农村的人,理解这“五谷轮回”的意思也许会有些困难。

在息县,村旁和田中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塘,因为雨量充沛,这些水塘总是满满的。经过长年的淤积,水塘下会有厚厚的一层富含有机腐殖质的淤泥,所以水塘在当地是一个很重要的的肥料来源。学校有一口不大的水塘,是我们学校第二个重要的肥料来源。

那年入冬之前,学校决定挖塘泥肥田,劳力自然就是所有的学生。挖塘泥是件力气活,在挖之前,先得把那满满的一塘水掏干。那个水塘看上去不大,比个标准的游泳池还小些,最深的地方也末不了人,可水塘的地势挺低,没地方放水,学校没有抽水机,那一塘水全凭人力掏干。掏水用的工具叫戽,藤编的,看上去像个斗,一边一个耳朵,每个耳朵上系着两根四、五米长的绳子,每根绳子的末端拴着一根不到一尺长的木棍儿。扈水的时候两个人在塘边相距十米左右站好,把扈斗甩起来,让它口朝下进水,然后拉直绳子,把一扈斗水拉出水面,抛向岸边。这可是个高强度,高技术的体力活。我没干过这活,说实在的,在那之前,见都没见过。上手练了好几回,才基本找着了那个劲儿。扈水的两个人必须配合得极好,干得好时,那个戽斗就像小孩玩的“悠悠”似的,随着绳子的一张一弛,在两人之间有节奏地穿梭往来。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把那一塘水一斗一斗地掏干了。

学校里有一年种了挺大一片红麻。在地里的时候,那麻杆开始是绿的,等到秋天就变成紫红色的,有大拇指粗细,一人多高,配上墨绿的叶子,十分好看。到秋后割下来捆好,成捆地扔在一条小河沟里泡着。我当时不懂,就问为什么要泡,他们说得泡透了才能把麻剥下来。等快到冬天了,哪一沟水沤得都绿了,稠呼呼的发出一阵阵的臭味。在结冰之前,大家把泡在水里的红麻全捞了上来,然后就一根一根地开始剥那红麻的皮。剥下来的皮放在一旁,晒干了后摔打摔打就是原料麻,可用来织麻袋,打麻绳;剩下的杆儿单放,留着当柴火用,从头到尾全有用,什么也不能浪费。虽说还没上冻,可水里也已经见冰碴儿了。天倍儿冷,水倍儿凉,更难过的是,麻倍儿臭。在水沟旁蹲着剥了好几天麻后,估计连骨头都给熏臭了。

在那上了近两年学,真没少干活。从耕地,下种,除草,打药,施肥,采摘,收割,基本上全套的农活都练了练。有一点遗憾的是,那些收下来的农产品,都让大队拿走了,我们从来没体验过收获后带来的那种物质享受。

打落水狗

这天的语文课讲鲁迅的杂文《痛打落水狗》 (注)。“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相提并论,以为都近于卑怯 ……”,把课文的第一段念了一遍后,甄老师阖上书,开始不紧不慢、逐字逐句地解释先生的话:“鲁迅先生说,现在有些人把打死老虎和打落水狗这两件事相提并论。相提并论这个词的意思是把不同的事放在一起谈论或看待,往往是说两件事意义相当。”甄老师停了一下笑着说:“把老虎打死和打落了水的狗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也难怪先生要批判他们。”

听了甄老师的解释,我差点儿没笑出声来。可往四下一看,见同学们都在挺认真地听讲,好像对老师的这个解释都没什么异议。我以为是我搞错了,可把课文又读了一遍后,觉得肯定是老师搞错了。于是我也没举手,张嘴就来了一句:“鲁迅先生的意思是打一只已经死了的老虎而不是把老虎打死。”

甄老师是个十分和蔼可亲的老师,班里的同学都很喜欢且尊敬他。我是个从大城市来的孩子,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一类,但却不知天高地厚。此言一出,班里顿时有点儿乱。虽然文革开始已经有几年了,可在农村的学校里,老师还是像家长一样,受到孩子们无条件地尊敬,极少有人敢挑老师的眼,像我这样毫无顾忌地说老师有误,实在不太招人待见。当时课堂上就分成了两派,当地的孩子们是一派,无条件地认为老师是对的,而干校来的孩子们是一派,站在我这边。这时甄老师停止了讲课,仔细地看了看手里的书,又想了一下,然后对大家说:“我觉得干校来的同学说得对,课文的意思应该是打一只已经死了的老虎,而不是将老虎打死。”

我已记不清那堂课是怎结束的,可我相当清楚地记得当时我很为能指出老师的错误而得意。多年后想起这件事来,很佩服甄老师的为师之道,能在课堂上向学生承认自己的失误,也为自己能有这么个老师而感到庆幸。

注:《痛打落水狗》是鲁迅杂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的一段。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11 10:00:21

百草:年幼时不知天高地厚,见笑了。不过想起来,要是教学能像孔夫子时代那样,师生坐在一起聊天长学问,估计就没这种不愉快了。

转悠:童趣是常想常乐,写出来自娱。转悠也捣腾过红麻?那肯定也会搓麻绳吧。

大蟹:“暗中偷乐”可是门高级技术,我练了好多年了,还不敢说真能做到随时都能在暗中偷着乐出来。大蟹有同好,以后得多交流交流。

老冬儿:说起断句,想起论语上有一句:“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一般人都把逗号点在人字前面,读作: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可有一位女权主义者却把逗号往前挪了一个字,点在了女字前面,于是孔老夫子就成了女权主义的鼻祖了: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五彩:谢谢五彩夸奖,其实我自己看自己倒有点像是,闻也闻不得,舞也舞不得。春阳最喜欢这句话:-)

北雁:为了把那点儿臭味儿给盖住,我可是努了一辈子的力啦:-)

恩湄:想放粗口的时候想想那猢狲,也许就忍住了。想起当年扈水的情景,现在还能感觉到那种劲道和韵律呢。


作者:恩湄
留言时间:2011-04-11 05:42:29

蛮夷可真不一般,“五七指示”融会贯通;看西游不仅看那猢狲的刁钻古怪和无法无天,连那猴子从不放粗口也检测过了。更加厉害的,如冬儿所说了,挑出鲁迅的错来了∶-)

扈水的那段写得很精彩!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4-10 08:01:00

“在水沟旁蹲着剥了好几天麻后,估计连骨头都给熏臭了。”可进了你的门,咋光闻到了满园子的书香呀?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4-09 21:28:32

蛮夷是个文武全才。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4-09 11:19:17

都是鲁迅的错,用了个可以随便断句的词。:-)


作者:瀛洲大蟹
留言时间:2011-04-09 08:16:59

蛮夷少小之时就敢不‘信邪’,出手纠错;俺是老大之秋才敢在博客上‘指正’。

不过,从你的文中可以看到,有一点你我一样:那就是‘暗中偷乐’。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11-04-08 20:35:27

有闲情坐下来写童年趣事,俺们跟着沾光泥,要不都不会想起红麻这档子的东东了。谢谢辛勤的笔耕。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4-08 19:08:03

呵呵,好厉害,可以纠正老师的错误了。

周末快乐!


放牛

国画名家李可染有许多幅以牧童为题的大写意,无声的画面后面透出阵阵的暑热和蝉鸣,池塘,树枝,水牛和牧童协调自然地勾勒出一幅幅怡然恬静的田园情趣。有一年回北京时,曾专门去买了几幅荣宝斋的木版水印画,其中就有一幅李可染的牧童。现在那幅画仍挂在家中,常看常新,也时常引起我对小时候在干校生活的回忆。

淮河在息县境内有一条很小的支流叫小清河。小清河从县城旁边流过,那里河岸很宽,长满了青草,是放牛的好地方,也是孩子们玩耍的好地方。除了游泳,追逐打闹外,我们还在河岸上烧过牛粪窑,就是把河滩上那一堆一堆晒干的牛粪捡来堆成一大堆,下面放些干草、树枝后点火,留下一堆灰烬后继续游泳,追逐和打闹。

刚到干校时,让我们这帮孩子,特别是让我们这帮男孩子最感兴趣的东西就是干校养的那十好几头水牛了。水牛比在北方常见的黄牛大多了,一般有六、七百公斤重,宽宽的脊背,滚圆的肚子和一对长长的犄角。这些牛闲的时候就愿意在水塘里泡着,或在泥地上趴着,摇着尾巴,嘴里永远都在不停地嚼着什么。最初见到这些庞然大物时,心里还有些害怕,不敢接近。后来才发现,这些水牛温顺得很,那对可怕的犄角长在它们头上真是可惜了。对我们来说,那对犄角是一副爬上牛背的梯子,而且还是声控的。只要抓住牛脖子,蹬着牛角,然后对它大喊抬头,水牛就会缓缓地抬起头来,把你稳稳地送到它的背上去。

牛的温顺和鹅的高傲都是有名的。牛体重千斤,力大无穷,对人却永远都是低眉顺眼的;而鹅不过是一只飞不起来的大鸟,可对人永远是高昂着脑袋,不时还要用它那扁嘴对人攻击一下。据说牛眼看人大,人在它们眼里是巨人;鹅眼看人小,人在它们眼里不过是些不起眼儿的小不点儿,所以牛和鹅才有这种的区别。

到了夏天,水牛就基本上不干活了,于是白天这群水牛就交给了我们这帮男孩子。只要不上学(记不清为什么了,我们好像有很多时候都不上学),我们就一人拉一头大水牛,到外面去让它们吃青草。放牛最好的地方是在稻田里,因为那一条条窄小的田埂上长满了野草。整天不紧不慢地走在田埂上吃草,大概是牛一年中最惬意的一段时间了。

那会儿我放的那条水牛是十三号,因体型巨大又极为训服,基本上不发牛脾气,所以得了个名字叫小象。每天的头一件事就是先把它牵到水塘里,把它背上的泥洗干净,然后就骑上它,顺着田埂走进稻田,信牛由缰,任它在田埂上随便走。小象很懂事,长长的舌头只卷田埂上的草吃。当然偶尔也会偷偷地卷一把稻子到嘴里,被我发现后,就会一面在牛背上大骂,一边用手在牛背上猛捶。小象从来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且有错就改。我们一般是几个小伙伴一起出发,可往往很快就走散了,各自和自己的牛在一起,带着顶草帽,趴在牛背上,一面专注地看着牛吃草,一面做着自己不着边际的白日梦,和牛一起融化在一大片翠绿的稻田中。

鳝鱼・青蛙・蛇

一个初冬的晚上,收工回来的母亲很扫兴地对我说,今天她在田里挖到了一条冻僵的黄鳝,悄悄地扔在田边,准备在收工后带回来打打牙祭,可惜回来时又忘记了。一面惋惜一面说那条鳝鱼是多么长,要是带回来做该有多好吃。说到后来,觉得要放弃这顿来之不易的美味太说不过去了,于是披上衣服,拿起手电,摸着黑去找那条黄鳝去了。在干校那几年,我不太记得母亲有过真正高兴的时候,可那天晚上,当母亲手里提着那条冻僵的鳝鱼回来时,她脸上那副由衷的笑容,让我永远都忘不了。

有句成语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其实鳝鱼比蚂蚁对水渠,田埂的破坏性更大,它们喜欢在泥里钻来钻去,在水渠田埂上留下许多的洞,久而久之,水渠田埂就四处漏水。管水的人最恨黄鳝,一到夏天,他们手里的就会拿着一根长长的,用细铁丝做的钩子,上面穿一条蚯蚓,一看见黄鳝钻的洞,就把铁丝钩子慢慢地伸进去钓黄鳝。记得干校水班门口有一口大缸,里面总是有上百条黄鳝。那时我常想,他们是怎么处理这些好吃的黄鳝呀。

钓黄鳝的技术性太高,还得有合手的工具,我们只好放弃,可逮青蛙却简单得多了。估计是因为稻田里有很多青蛙的缘故,所以青蛙也叫田鸡。逮青蛙的工具就是一根在稻田里随处可见的稗草,拔下来,去掉那些枝枝杈杈的叶子,在尖儿上留一小撮草籽,捕蛙器就做好了。田里有的是青蛙,看见一个,把那根稗草伸到青蛙眼前晃一晃,青蛙会把稗草头上的那撮草籽当成飞过的小虫子,吐出它那长舌头准确无误地将稗草吞到嘴里去。可怜的青蛙就这么成了一帮顽童的猎物。

宰杀,红烧等技术也是那会儿学会的。说是红烧,其实就是一口锅,一瓢水再加几勺酱油。葱姜、花椒、大料之类的东西那会儿也不懂,就算懂也没地方找去。可田鸡的美味从那时起就种在心了,什么时候提起来,总忍不住要咽两口口水。

我怕蛇,见了那玩意儿哧溜哧溜地在地上游走,心里就不是滋味。可男孩子不应该怕任何东西,于是见了蛇我就站住不动,做出一副量你也不敢怎么着我的样子。虽然怕活蛇,可对做熟了,乘在盘子里的蛇却情有独钟。头一回吃蛇肉也是在干校。有一天几个成年人在一间草房的房顶上发现了一条四、五尺长,手腕子粗细的草蛇,于是他们就想办法把蛇逮住了,然后又做熟了,炖出来有好几碗。他们逮蛇时我在一旁给他们鼓劲,吃蛇的时候当然也不能落后,虽然下第一筷子时犹豫了一下,可吃了第一口以后就有点收不住手了。

拉练

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地方了,七零年的时候,老毛为了让没吃过苦的学生吃点儿苦,发令让所有的中学都得组织几回拉练,出去走走。要说让城里的少爷小姐们锻炼锻炼也还说得过去,可我们在农村上学,天天风里雨里的,拉哪门子练呀。可最高指示不能违背,拉吧,于是两个班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每人书包里踹了小半块土坯,走了五里路,就算拉了一回练。真不知道那是哪跟哪呀。

背小半块土坯走五里路实在算不了什么,可抬着一张桌子走十五里路可相当费劲。有一回学校要把几张办公桌送到十五里外的公社去,既没有汽车,也没有板车(在当地叫架子车),只有几根扁担。

我和我们班班长抬一张桌子,农村的孩子上学晚,他至少比我大三、四岁,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和他比,除了个儿不比他矮以外,那样都比不上。可扁担上了肩,那就是爱谁谁啦。他在前面走,俩手揣在袖子里,俩腿捣地倍儿快。想换肩时,头一低,背一拱,扁担就从一肩膀换到另一肩膀上去了。我在后头可忙活惨了,得跟上他的节奏,又不好意思说咱们走慢点儿,更不好意思说咱们歇会儿。想换肩就得手忙脚乱地用俩手托着扁担换,而且越到后来换得越勤。十五里路就在中途歇了一回,等终于到公社门口把桌子放下时,我俩腿肚子都快朝前了。

踢毽子

小时候在北京的时候,踢毽子,跳皮筋等是典型的女孩子的玩意儿,哪个小小子手里要是拿个毽子,非招人笑话不可。可到了息县,踢毽子绝对是个男孩子的玩意儿。街头巷尾,房前屋后,从来看不见女孩子踢毽子,玩那玩意儿的全是秃小子。入乡随俗,我们这些秃小子自然地也加入了踢毽子的队伍。

想踢毽子自己先得有个毽子,可没地方买去,得自己做。做毽子并不难,两、三枚铜钱,一把鸡毛,一条布,一段线。那会儿铜钱不难找,当地好多人家都有,要几个不费事,张嘴就成。不太好办的是那把鸡毛。做毽子最好用公鸡脖子上的毛,五彩斑斓,又软又长,做出来的毽子成一团,便于携带,踢起来漂亮,而且稳定性好。为了那把鸡毛,不少平常趾高气扬,在一群小母鸡面前耀武扬威的大公鸡可倒霉啦,别让这帮秃小子看上,看上了就得被他们追得满地乱跑,到最后被按在地上,活生生地被拔成了个秃脖子鸡。

踢毽子从看谁踢得多开始,慢慢地加上另一只脚,加上脚弓的两侧,加上膝盖和脚面,踢的过程中还要不断调整姿势。当时我们中间有一哥们,踢得不错,就是那双手总是摆不好,用右脚踢的时候,右手就跟着一上一下的,用左脚踢的时候,左手就跟着一上一下的,看上去总觉得像个吊错了线的木偶似的,怎么看怎么别扭。毽子在脚上踢稳了后,就可以想着怎么进步了。跳起来,左腿抬高,右脚从左腿后面踢出叫“别(bie 4)”;跳起来,左腿蜷起,右脚从左小腿下踢出叫“跪”;半蹲,右脚从左腿下踢出叫“掏”。能左右开弓地“别跪掏”,就可以算高手了,自然受到尊敬。后来我们又发明了一种,用脚面接住毽子,然后向后甩出,是毽子在空中画个弧线后回到身前再接着踢。这个动作太复杂,成功率低,所以也没名字。好多年后在电视上看到有人这么踢,有个漂亮的名字叫“探海针”,估计是从太极拳中的一个动作名称演化而来的。

那会儿踢毽子踢得上瘾,一下课几个小哥们就凑到一起踢。先踢的人出踢法,踢出来后,后面的人得能照样重复,输了挨罚,极具竞争性,所以个个争先。赢了的得意洋洋,输了的垂头丧气,回家后要找个没人的地方闷头苦练。

离开河南后就再没踢过毽子了。不想前几年有一次在朋友家聚会,主人家拿出了个从国内买的,做得相当漂亮的毽子给小孩子们玩。我一见,童心骤起,在后院和孩子们一起踢了几下,没想到三十多年前的手艺居然还没全扔,虽然老胳膊老腿的踢得不够流畅,但左右开弓地“别”了两回,也得了个碰头彩。朋友有些诧异地对我说:“瞧不出来,你一介书生的样子,还会玩儿这个哪。真是屎壳郎爬竹帘,不时地还露一小爪儿。”

“我要是再露几小爪儿,你就得把那个‘一介书生’换成‘一代儒将’了,开眼吧你。” 露了一手儿后,我免不了有些喜形于色。

“说你胖你就喘,还知道北在哪吗?”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15 09:05:56

春阳:看来就像马黑说的,那是个南北交汇的地方,从那往北或往南,全是女孩子踢毽子,就在那地方是男孩子踢。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4-15 07:45:37

太有田园气息了。那踢毽子倒让我想起来有一次我和同学们一起踢的时候,一女孩为救一个动作把手腕弄折了。 周末快乐!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14 15:36:57

转悠,百草:说实在的,我在写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

雨露滋润:说起抓田鸡,那时还有些犯罪感,因为青蛙是益虫,可实在抗不住那美味的诱惑。

莺歌燕语:这宠物的个儿可不小,你这一提,还真有点儿那个意思。

五彩:上回五彩不忍看我写杀猪,这回看不得我们拔鸡毛,看来得把你送到穷乡僻壤,缺油少盐的地方过几年,保证到时候你见着鸡呀,猪啊的,眼都得发绿 :-)

老冬儿:“放牛”里的田园风光现在可没有了,想起来还有挺有意思的。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4-14 12:17:13

边读边慢慢地回到了从前。拉练?踢毽子?那些好遥远又温馨的岁月。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4-12 23:14:25

很喜欢蛮夷在“放牛”里描述的田园风光。
我小学时也搞过拉练,半夜把我们弄起来,好像也没有走太远。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4-12 21:28:24

踢毽子那段太生动了,不过看着那些威武的公鸡被你们活生生地被拔成了秃脖子鸡,就有点儿看不下去了。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4-12 21:02:23

把水牛当宠物了?
毽子在上海也是女孩的活动。长的鸡毛可"值钱"啦。


作者:雨露
留言时间:2011-04-12 20:49:16

哎呀,说起抓田鸡,我可一点也不陌生。我老爹是抓田鸡高手。他老人家靠的就是一个手电筒。听他说,田鸡见到手电灯照过去,就不会动了。然后,老爹就一抓一个。吃田鸡的鲜味,那就更不用说了。弄得我这么多年后,还记得那美味。每次回国,必要尝田鸡。可惜,都没有我家做出的味道好。只好,我自己亲自动手。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11-04-12 20:45:06

这个系列里描述的场景,把很多久远的记忆慢慢地拉到了眼前。。。


“五一六”

杨子荣:栾平!
栾  平:有。
杨子荣:这一向交待得怎么样了?
栾  平:我是愿意坦白的,有什么交待什么。
杨子荣:你还有一样东西没交待。
栾  平:长官,除了身上穿的,我是一无所有!

…… ……

七零年到七一年的有一段时间里,每到吃午饭时,干校广播站准是以这段《智取威虎山》选段开场,以配合当时那场清查“五一六”的运动。随着清查运动的发展,能用杨子荣那种听似随便却暗含着无限威严的声音说话的人越来越少,而像小炉匠(在智取威虎山的故事里,栾平又称小炉匠)那样小心翼翼,心怀鬼胎的人却越来越多。夸张点儿说,随便往人群里扔块砖头,准能砸着一个“五一六”。

唯一没有清查活动的地方就是我们这帮孩子住着的“学习班”了。可那并不说明我们那是一方净土,因为我们的家长有的是小炉匠,有的是杨子荣,有的开始是杨子荣,后来又变成了小炉匠。也有既不是小炉匠也不是杨子荣的,那是因为他们早就是“牛鬼蛇神”的一员,被打倒在地,连当小炉匠的资格都被取消了。每天听见那声“这一向交代得怎么样了”,我们中间谁心里的感觉都不好。要是再从喇叭里听见自己父母的名字,甭管是作为小炉匠还是杨子荣,脸上都讪讪的。你想啊,今天我爸斗你爸,明天你爸都我爸,后天他爸斗咱爸,那谁他爸倒是谁爸也没斗过,可那是因为他从一开始就让咱爸斗倒了,再也没爬起来过。

等运动到了最后,整个干校就剩下一个小炉匠了,那就是我爸。每次受审的时候,他连“我是愿意坦白的”的这句话都不说,总是说他不是“五一六”,没什么交待的。而且居然表现得心中坦荡,能吃能睡。我妈后来告诉我,以至于专案组中看着他的人都说:“我们为了解救你,吃不好睡不着,你倒好,睡得呼呼的,吃馒头还要蘸糖。”终于有一天专案组想出了一狠招,他们对我爸说:“这样死顽固,明天带你到‘学习班’门口斗去,看看你儿子的脸往哪儿搁!”这句话,使我爸破例地一晚上没睡着觉,辗转反侧,思前想后,第二天一早,最后一个小炉匠终于交待了:“我参加了五一六。”

站在“学习班”门口挨斗是免了,可我爸更睡不着觉了。后来当要他进一步交待同党和更多细节时,他又翻供了。不幸中的万幸,到“学习班”门口挨斗的事他们竟忘了再提起。又过了一段时间,随着运动“排除”阶段的开始,他这个死不认帐的小炉匠和所有认了帐的小炉匠一起被一个一个,无一例外地“排除”出“五一六”组织之外。最后的结论是“查无实据,事出有因”,那段让每个人听着都哭笑不得的《智取威虎山》也从此销声匿迹。

文革中老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十年里不知酿成了多少出悲剧,也不知上演了多少出闹剧。那场持续了一年左右的清查“五一六”的运动,就是一场以闹剧形式结尾的悲剧。从悲剧中走出来的成年人脱了一层皮,而在台下的孩子们,则练就了一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二皮脸,那后面有茫然、无奈;从中学会了忍耐、妥协;还懂得了同情、宽容,同时也长了一根有时不免显得有些麻木的神经。

春节

那几年在干校过的春节都是“革命化”的春节,不放假,大家一起吃顿饺子就算过年了。好几百人的饺子食堂那几个人包不出来,于是他们就把面和馅儿准备好,连同擀面杖和盖帘儿一起发到各个宿舍,然后烧上几大锅水。哪个宿舍的饺子包好了,就端到食堂去煮,再端回宿舍去吃。虽无阖家团圆的亲情可言,倒也不失热闹。不过我们这帮从小吃食堂长大的男孩子,确实不知道怎么下手才能把那一大坨面和一盆饺子馅儿变成一个一个的饺子。想起《红旗谱》里有个瞎了眼的孤老头子朱老明,为了过年能吃上饺子,愣是用一坨面,一块肉包了一个饺子。难道我们也得学朱老明不成。幸好后来来了个会包饺子的阿姨,在她的指导下,我们不但吃到了饺子样的饺子,还学会了怎么揪斤儿(在没有刀的情况下,那坨面得用手一下一下,均匀地揪成小块后再擀成皮儿),擀皮儿和捏饺子。

只有七二年的春节不是在干校过的。当时干校的大部分人已经搬到罗山县去了,可“学习班”还在息县。节前我妈托人捎信来说她要趁过春节的机会到武汉去看看外公,让我赶快搭车到罗山和她一起去武汉。可天气不好,一时没车,等我终于赶到罗山时,妈妈已经走了,留下话来说我可以和我爸一起在罗山过节,也可以自己到武汉外公家去过节。

好不容易能出去一趟,这机会不能放过,于是跟我爸要了点钱我就上路了。先走了十五里路到罗山县城,可到哪后发现,当天去信阳的长途车已经走了。再走三十里打一个来回坐明天的车太不值,而且也不赶趟了。我来到公路边上,开始打量那些过路拉货的卡车。转了两圈儿后,看见一位挺面善的司机正坐在他车边上啃干粮,我走了过去,先叫了声叔叔,然后和他聊了起来。半小时后,我和他拉的一车鸡蛋一起,上了去信阳的路。

这不是我头一回去武汉,自以为到武汉肯定不费什么劲就能找到外公家,可下了火车一会儿找不着北了,于是只好在街上问路。热情的湖北人一张嘴把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做错什么事了呢,过后才明白,人家就那么说话(后来听到“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的说法后,深以为然)。好不容易快到外公家了,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幢熟悉的楼房,前后转了一阵子,终于又开口问了一回。这回问的是一老者,在问之前我就准备好了,你冲我怎么嚷嚷我也不会吃惊了。说是问路,实际上是问人,因为我记不得外公家的门牌号码,所以只能提外公的名字,问那位老人知不知道外公住在哪。出人意料地是,这位老人听我问完路后,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我实在是不明白,到底是哪句话说错了。老人走了两步回头见我没动地方,就冲我招招手,意思是要我跟着他。走了没多远,他指了指路边的一幢楼房,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他自己的路去了。我一看,认得,就是以前来过的那幢楼房。回过身来想对老人说声谢谢,可他已经走远了。

上楼后发现外公家的门没关严,我推开门走进去,见外公正靠在藤椅上,闭着眼睛养神。厨房里有人说话,还有哗哗的流水声。我正想叫人,可一眼看见桌子上放着半块绿豆糕,那可是久违了的好东西呀!等他们发现屋里多了一个孩子的时候,还发现桌上少了半块绿豆糕。

乒乓球

不知是哪出了个岔子,居然有人从北京的机关里运来一张乒乓球台,正经的红双喜牌木质比赛用台。虽不是全新的,但毫发未损,摆在食堂前的一个四面漏风的大棚里。五七战士们每天累得臭死,干完活还得学习,斗争,当然再没有一点力气去打球娱乐,那张案子就归我们这帮孩子所有。那会儿我们每天上学来回要走十四、五里路,可放学后从来不做作业,实际上也没作业可做,头一件事就是抄起拍子拿球,占盘儿比什么都重要。

七一年初,一个冬天的中午,我们吃完午饭后,在教室里聊天。这时从外面有说有笑地走进来几个知青,其中一个手里还提着把吉他。那时的知青在城里练完文革,被他老人家轰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一肚子的无名之火。偷鸡摸狗,打架起哄,用北京话说,那就是一帮三青子。所以受教育的都跟大爷似的,而教育人的反而得处处赔小心。不过干校的孩子和当地知青的关系相当特殊,应该说还挺不错。第一大家都是城里人,见了面有点老乡的意思;第二大家都是被轰下来的,总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第三年龄上有好几岁的差距。所以知青们还是拿我们这帮干校的孩子当小孩子看,从来也不欺负我们。学校这地方他们常来,那天这帮知青进来后往桌子上一坐,就开始抽烟,说笑,唱歌。知青不唱革命歌曲,也不太唱样板戏。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歌,一般是集体重新填词的民歌小调。记得他们常唱的一支歌的歌词是大概是这样的(曲子是从青海民歌 《花儿》演变出来的):

第一次我到你们家,你呀不在家呀啊,人家说你在地里摘呀吗摘棉花呀;
第二次我到你们家,你呀不在家呀啊,人家说你在后院摘呀吗摘苦瓜呀;
第三次我到你们家,你呀不在家呀啊,人家说你正和人谈呀吗谈恋爱呀;

…… ……

第七次我到你们家,你呀不在家呀啊,你家的大黄狗呀咬住我裤腰带呀;
第八次我到你们家,你呀不在家呀啊,你爸爸走出来呀给了我一锅盖呀;
最后一次我到你家,你呀不在家呀啊,人家说咱们俩的事真是扯JB蛋呀!

唱到高兴时,大家就开始起哄,乱哄哄地闹成一片。嘈杂声中,一个个儿不高,脸上很有几分英气的男知青问我说:“你们刚才聊什么呢?”

“听说这次我们要派队参加在日本名古屋打的三十一届世乒赛了。”我回答说,“不知道原来的五虎上将还有几个能去。”我从小最喜欢打乒乓球,对文革前国家队的事门清,所以一说起乒乓球,我就开始来劲。没想到那小伙子听了后,脸上不知为什么多了一丝惆怅,像是自言自语地说:“要不是文革,我肯定早进国家队了,说不定这回还有我呢。”

“你?!”我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不知该说什么好。

“不信?”小伙子脸上的那一丝惆怅转眼间又消失了,“你跟他们打听打听去,从六四年开始,知道是谁一直占着河南省男单冠军的位子吗?洪敏杰,认识认识吧!”小伙子说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怎么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位居然连拿过三届河南省的男单冠军,而且还大言不惭地说他能和庄则栋一起代表中国去打三十一届,这现实和传说好像怎么也捏不到一起去。(后来河南队曾出过像张力、葛新爱、邓亚萍、刘国梁这样的世界冠军,可见实力相当不凡)

“那你现在还打球吗?” 我问道,话里明显地已带有崇拜的语气了。

“还打个球啊!”河南人不像北京人用“屁”来表达带有忿然情绪的否定,而是用“球”这个色彩更为强烈的字。

“那什么,我们那有张案子,还行,红双喜的,你什么时候没事,上我们那打两盘?”能和专业的过过手,我太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了,可一着急,连话也说不太利索了。

“和谁打,你?”冠军很不以为然地说,“你打到过哪了?”

“什么打到过哪了?” 我一下没转过弯来。

“区里还是市里,得过第几?”冠军可能觉得,敢跟他说打两盘,说不定练过两下子。

我一听,知道冠军弄拧了,连忙解释说:“还区里市里呢,连校队都没进过。这不,我们几个就是喜欢比划两下子,随便玩玩。” 我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你是专业的,什么时候到我们那,教我们两板。”说完我转过身去对另外两个比我大两岁的哥们说:“知道这是谁吗?洪敏杰,六四,六五,六六,连续三届的河南省男单冠军!” 【注】

这下可不得了了,哥几个一下就围过来,倒把我挤一边去了。没辙,谁让我小呢。七嘴八舌地一阵吵吵,最后商量的结果是:等学校放假后,请冠军到干校去住两个星期,教我们打球。至于那两个礼拜的工分儿,冠军不要了,但作为补偿,我们集体掏钱负责冠军这两个星期的伙食。

那两个星期,是我从记事以后最愉快,最兴奋,也最投入的两个星期了。每天哥几个一起排着队和冠军练球。从最基本的持拍,站位开始,然后就是推挡,进攻,发球,接发球,搓球,摆短,加力和减力推挡,提拉过渡,侧身攻,发转与不转的球,最后甚至还学了两板弧圈。一板一眼地,学生们学得非常努力,冠军教得还真挺耐心。两个星期一晃就过去了,把冠军送走的那个晚上,我觉得当年把父母送走时都没那么失落过。我小学二年级时入过少先队,曾对着红旗宣誓要时刻准备着,心里也激动过一回,可和这次比起来,那简直就算不上什么。

之后冠军又来玩过几次,顺便又指导大家几下。后来干校从息县搬到了六十里外的罗山县,我们一帮孩子连再见都没机会对冠军说一声,就离开了。

【注】为了写着方便,把人物和时间稍微做了些调整。那段时间里,我们其实遇上了不止一个冠军,有河南省冠军,还有郑州、开封,上海几个地方不同级别的好几个冠军,合在一起就成了文中的这个冠军。另外冠军名字的写法是根据记忆中的河南口音猜的,不一定准确。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17 18:47:08

smile4gd:太不影响了,我觉得博客的好处之一就是能让不同年龄组的人在一起说话,引起共鸣。


作者:smile4gd
留言时间:2011-04-15 23:20:53

好看!没赶上那时代,但不影响咱有共鸣吧?:-)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15 15:58:12

雨露滋润:那孩子是谁?小的那个姓王,大的那个姓张,我这胡编呢。我也不知道,从网上找的照片,就觉得那小孩的神情真像我们当年看着冠军的神情,又专注又崇拜,所以就借来用了。


作者:雨露
留言时间:2011-04-15 14:39:05

那照片里的孩子是谁呀? 看春节那段,就看出蛮夷是个爱出门旅游见世面的人。真大胆啊,一个人出门, 自己找车搭,居然也找到了。真行!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4-15 13:26:20

先问大伙周末好!

马黑:在你那读过到好几篇和乒乓有关的文章,就知道你肯定也是个乒乓爱好者。31届完了后,县里放那个电影,我们在电影院里待了一整天,连看了七场。我以为那就是纪录了,没想到还有更厉害的。

春阳:谢谢表扬(是表扬我那吧:-)

百草:当了父母后才知父母心呀。没错,打球的故事以前写过,挑出一段发生在那段时间内的,加在这里。

五彩:其实还有一项技术我没提,因为大家都会。我风格高,学新技术的机会让给他们,我主要复习已经会了的技术,就是吃饺子。孔老二说过,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1-04-15 11:52:14

蛮夷还会揪剂子, 真不简单! 周末愉快!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4-15 11:10:37

好看,读你父亲那段五一六的故事,真是感觉孩子在父母心中的分量。

乒乓球的这一段,你以前写过,不过重读,又感觉出了一个孩子能有机会从高手那儿学他心仪球的心情。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11-04-15 10:56:12

写得太好了。谢谢。 周末快乐!


作者:马黑
留言时间:2011-04-15 10:41:30

好看好看,是那个时代的故事。名古屋那次世乒赛的纪录片,我连看了14次。我那个时候也最崇拜乒乓球打得好的人。河南籍运动员现在还很有名的还有一个帖亚娜。


四・罗山

随着干校的人逐渐减少,息县的那个分校被撤销了,所有的“学员”都被合并到六十多里外的罗山县总校,我也转到了罗山县城关中学去继续上学。第一天上学,我很自信地用很地道的河南话和当地的学生打招呼,聊天。可聊了没几句后就发现我说的河南话不太地道。这个发现让我纳闷儿,怎么相距仅仅六十多里地,两个县的口音居然不一样。又说了几句后有了个让我更惊奇的发现,在罗山县城年轻居民的眼里,我这个说一口外乡农村话的人,是个让人看不起的乡巴佬,一个从大城市来的乡巴佬。

四十四个零分

那时河南的初中学制是两年,所以我到罗山后上的是高中一年级。课程也确实是高中课程,比如说数学课的内容有对数,任意角三角函数之类的高中数学课内容。我们班的班主任就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看上去有四、五十岁的年纪了,讲起课来有板有眼的,只是听课的人多数都毫无节奏感,跟不上他的板眼。

不知是哪个地方出了毛病,在第一学期上了一半多的时候,县教育局有位仁兄突发奇想,要到县高中检查一下教学质量。要知道那个年代,学文化在所有不重要的事情中是最不重要的,教学质量一词的意思都变了,数理化之类的文化课学得好坏和教学质量没什么关系。可这位仁兄却偏偏要测验一下居数理化之首的数学课,而且居然还搞突然袭击。

这天早上一上课,县教育局来的几位走进了各班的教室,每人手里拿着一卷纸。他们先让学生们把自己的桌子收拾干净,然后对大家说,这节课考数学,不难,内容绝不会超过这学期大家学的内容。说完后,发卷子,大家开始做题。我看着那张卷子着实有点发呆,哪道题看着都熟,可哪道题也没把握,眼看着要下课了,可卷子才做了不到一半。抬头看看班里,出人意料的是,绝大多数人做得都挺快,到这会儿已经没几个人还趴在桌子上写了。把一张基本上只能算是半成品的卷子交了以后心想,这回好了,不但说话像个乡巴佬,考试也是个乡巴佬了。

要说那次考试确实很简单,记得第一道题就是写出以10 为底的对数的定义,写出来就得10分(或 5 分?),类似难度的题不少,要是在现在的中国高中里,这类考试应该没有不及格的,多数学生甚至会觉得这种考试简直是浪费他们的时间。可是第二天公布成绩的时候,我们班四十八个学生,四十四个零分。只有从干校来的四个同学的卷子上有分,其中一个得了95 分,另外两个将及格,惭愧得很,我不及格。

后来想起来,那是我上小学以后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从那以后,还不止一次考试不及格过,以至于五年后第一次考大学时,几乎每门课都不及格,看着重新打开的大学校门,只有望洋兴叹的份儿。

那位得了95 分的同学一下成了明星,当问及是怎么学得那么好时,他说出了一个到现在还有很多人都在使用的简单办法:每天抽空看看上礼拜学过的内容,要是还没忘,就算了,否则就花点儿时间复习一下。估计我这辈子也不会忘了这个简单而有效的学习方法,尽管我从来也没真正好好用过。

困难吓不倒英雄汉

县城里的学生都是城里人,平常没有劳动的机会,所以要专门组织去干几天农活以“改造思想”。在罗山的半年中,学校组织过一次到附近的部队农场去参加劳动。

部队其实不缺人干活,那几亩水田根本就是种着玩的。为了给这帮“城里的学生”一个改造思想的机会,他们特地收拾出几间营房让我们住,那是一个星期住集体宿舍、吃食堂的生活。对我们这些干校来的学生来说,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可对那些县城里的学生来说却是个相当新鲜的生活体验。

最有意思的就是吃食堂了。部队给这帮学生单开伙,因为是初夏,天气不凉,所以食堂设在露天的篮球场上。每到开饭的时间,球场的四角上是四大筐馒头和四大笸箩米饭,场子中星罗棋布地摆着十几桌菜,桌子是虚的,菜其实就摆在地上,四菜一汤,十个人围成一圈吃。菜每顿就那么多,可主食管够,吃完了再去添,添多少次没限制。在这种吃法的鼓励下,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吃完最后一碗饭后撑得都站不起来了,四仰八叉地躺在球场上喘气,足足歇了小一个钟头才爬起来。后来我在工厂当工人时,车间里有人打赌吃红烧肉都没撑成那样,要不怎么说大锅饭有百害而无一利呢。

吃饭的样子是有点散德行,可学生们干起活来还是有声有色的。有一天修水渠抬土,干着干着天上忽然下起了雨,可几个班的同学没一个往回跑的,天越来越暗,雨越下越大,哗哗的雨声之中不知是谁唱起了《沙家浜》里那句高亢的西皮散板:“困难吓不倒英雄汉,红军的传统代代传 ……”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6-22 17:35:03

百草:其实他老人家不错,对我说过,你可以一直考到八十岁。当时我还不信呢,前些天央视新闻上这又有一个年逾八十的考生,而且今年不是他第一次参加高考了。等我退休了,我还得再去考一回,目标是:门门及格。

叶子:亏你还记住了“革命的英雄主义”这词儿,下回我得码一篇有“革命的浪漫主义”的字出来。

月弯儿:白天吃好,晚上睡好,码出来的字自然平实,看你现在没日没夜地狂写,可得悠着点呀!:-)

北雁:其实罗山比息县穷,可是罗山县城的童鞋们觉得住在罗山县城以外的人都是乡巴佬。你还可以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中国的和外国的)发现类似的想法。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6-17 14:00:40

是不是息县比罗山县穷,所以他们才认为有息县口音的人是乡巴佬?


作者:月弯儿
留言时间:2011-06-17 07:10:00

好文,俺要学学你平实的写作风格。


作者:叶子
留言时间:2011-06-17 06:59:36

零分加上革命的英雄主义,蛮夷这时代的脉搏把的蛮准的:-)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1-06-16 21:12:39

呵呵,蛮夷,所以了,上帝他老人家给了你第二次高考的机会。


排球队

考试不及格并没让我沮丧,有人比我考得好也没能激励我从那时起开始努力。往上比,只有三个在我前面,往下比,有四十四个整齐地排成一排在我后面。那年月,读书太不重要了,玩儿才是重中之重。

县里有个灯光球场,晚间的球赛是县城居民为数不多的几项娱乐活动之一。因为我住在学校里,所以只要晚上有球赛,我就会和几个同学一起去看球。球队就那么几个,有学校,县人武部,当地驻军和县化肥厂的, 球赛也往往就是这些球队互相之间的比赛。县人武部的球队是县城的本地球队,当然是观众的倾向所在。有一次他们和当地驻军赛篮球,有一个又高又壮的战士抢球时摔倒在场边,然后爬起来接着去抢。这时听到场边上一个观众评论道:“这么一大块,砸在谁身上都得够他一呛。”头一回听说人还可以论“块”的。

球赛一般是篮球,可有一次是当时很少能看到的排球赛。在这之前只在北京看过一场中日女排的比赛,那还是文革前的事了,对那场比赛,唯一还能记住的就是日本人发球时,总是把球发得极高,几乎都要到体育馆的顶上了。可在罗山看的这场比赛,却记得很清楚,一方是罗山县队,其实就是临时凑起来的几个会打排球的人。另一方是物资部干校队,那时的干校已经不像刚开始的那两年那么紧张了,所以干校的一些年轻人居然组织了个排球队,在劳动之余玩一玩。

县队里的主攻手是我们学校的数学老师,那可是个大玩家。田径,球类无所不能。文革前的河南省跳高记录保持者,省足球队的正选大门儿,篮球、排球也都拿得起放得下。估计是那场球赛勾起了他的排球瘾,于是出面在学校组织了个排球队,找了帮爱玩的学生,自任教练,每天下午下课后就练了起来。这种事跑不了我,当时在乒乓球队里没对手,打得没劲,于是就从乒乓球队逃了出来,参加了排球队。从最基本的垫球,托球,发球,扣球学起,你别说,一招一式地还挺认真。

八十年代有个日本电视连续剧叫《排球女将》,里面的那个女主角小鹿纯子天天扣一个挂在篮球架上的球,直到有一天把球打破,发现了里面那张决定她命运的纸条。我们那会儿练扣球跟那差不多,用得是一种特殊的练习排球。那个球有两个耳朵,上面系着两根长长的粗橡皮筋。练习的时候拴在两棵树中间,你就跳吧,累死你也不可能把球扣在地上。练到后来,一看见那个挂在树上晃晃悠悠的球腿就发软。

学打球的时候也能学文化。记得学发上手飘球时,教练说发上手飘球的要点是将球垂直抛起后,用手掌击打球的重心,使球在飞行中完全没有旋转,因此在球到达对方场地时,就会产生不规则的漂移,从而造成对方球员接球的困难。开始我不懂这里面的道理,教练也没讲。可有一天拿到一本武器杂志,里面有一篇讲步枪来复线的文章,读后恍然大悟,原来发飘球就是使用一支老式的,没有来复线的步枪。

到美国后还喜欢打排球,周末时常和一些朋友在附近的公园里,支个网子打几局。有一次在公司的野餐会上,几个部门之间打了几场友谊赛,赛后有个美国同事很不理解地问我:“看你那样,剥皮去骨后剩不下四两精肉,怎么发出来的球那么难接?”

我想了想,觉得以我的英文水平要把空气动力学的道理讲清楚不太容易,于是就挺认真地告诉他说:“我曾经练了二十多年的气功,发球的时候会运起一股真气,从脚底下开始,经过腰,再到手,最后这股真气随着球走,带着球晃动,没点儿功夫的人接这球有困难。”

回北京

七二年初夏,干校的领导给当年所有被“疏散”下来的干校学员的家属,当然包括我们这些小孩子,发了个通知:我们要回北京了。领导没说原因,但我想那一定是因为林彪和老毛闹翻了,在温都尔汗摔死后,他所做的一切都得翻过来。我们是执行他的一号通令才被“疏散”下来的,现在想必是要翻过来,“集中”上去才是。

七月底的一个深夜,经过好几次晚点,火车终于了到北京站。我们带着一身的疲倦,一脑门子的兴奋和一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小脸走出了喧闹的北京火车站。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灯火通明的车站广场,我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这地方真热闹啊,这么晚了,街上还有这么多人;夜这么深了,可周围还是这么亮!

五・再访干校

回到北京,还是住在那个“学习班”里,可昔日的热闹已不复存在。许多大孩子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走了,更多的伙伴因家长从干校返回,搬回家去住了。这时的“学习班”只有不到十个人,挤在三间集体宿舍里。因为文革中的混乱,北京的中学改成了寒假毕业,所以我回去后,还要上半年的初三,从高中一年级学生“蹲班”到初三接着上学。我总说我没上过高中,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上过高中的,尽管只有半年,所以那句话应该改成我高中没毕业。

蹭车

北京人常用“蹭”这个字表达占便宜的意思:坐公共汽车不买票叫“蹭车”,找地方白吃白喝叫“蹭饭”,不花钱看戏看电影叫“蹭票”。“蹭”成功的主儿往往自鸣得意,被逮住了往往也不以为然,臊眉搭眼地补票或走开就是了。记得侯宝林有一段相声《空城计》,他在里面讲到小时候蹭票看白戏的经历,堪称蹭票的经典。

眼看要放寒假了,我们有四个小伙伴要到罗山去看望父母,过春节。可当一切都准备好了,要上火车的那天却出了件意外的事。

那天早上起床后,发现宿舍门上的一块玻璃被人用相当专业的手法打碎了,玻璃在被打碎前横七竖八地贴上了许多纸条,所以碎玻璃全挂在门上,而我们几个居然一个都没被惊醒。小偷从破窗户伸手进去开了门,把我们哥几个的财产洗劫一空。说是财产,就是仨钱包,一共二、三十块钱,可要命的是,小偷连钱包一起偷走了三张火车票中的两张。因为我没把车票放在钱包里,所以我的车票还在。四个人中有个女孩子,所以我们四个人只剩下两张车票。再买票?没钱了,也没时间了,可年不能不过,于是我们决定蹭车去罗山。

在北京站花一毛钱买了两张站台票,四个人上了开往信阳的火车。因为快到春节了,车上非常挤,所以一路上也没人查票,顺利到信阳后下了车。那是个阴冷的清晨,下车时天刚亮,站台上阴沉沉的,冬天的寒气透过棉衣直往身体里钻。那时的信阳还是个很小的城市,下车的人不多。我们几个磨磨蹭蹭地等别人都走了后才慢慢地向检票口走去。

检票口设在站台的尽头,是一个像传达室似的小屋子,从墙上伸出来的烟筒向外冒着烟。屋子旁边是个小铁栅栏门,所有出站的旅客都得从那检票出站。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办法,我拿着票走在头一个,两个没票的哥们走在中间,最后是那个拿着第二张票的女孩子。我走到检票口后,先把手提包放在地下,然后一边和检票的打招呼,一边开始在兜里找票,左翻右翻,一直翻到第四个兜时才把票找到。天特冷,检票的那位没穿棉衣,只穿了件铁路制服,冻得他在原地直跺脚,我觉得他一定想赶快把我们这几个打发了好回去取暖。于是我就和他用河南话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说天气这么冷,你怎么就没披件大衣呢。他说要不是你们几个这么磨蹭,我早就在屋烤火去了,用什么大衣呀。趁这个功夫,没票的两位从我身后溜了出去。当最后那个女孩子又一个兜一个兜地找她的车票时,检票员早已不耐烦,对她挥挥手就让她出去,然后关上栅栏门,一溜小跑地回去了。

妈妈的猫

这时的干校和一两年前大不一样了。既没有了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也没有了剑拔弩张的阶级斗争的火药味。墙上的大字报已不见踪影,高音喇叭还在,一到中午还按时开播,可播出的是歌曲,样板戏,虽仍不失铿锵,但比起声嘶力竭的战斗口号来还是要中听多了。多数学员都已离去,剩下的基本上是些多少有些“问题”的人。往日的集体宿舍变成了一家一家的住房,所有的双职工都有一间大房子。整个干校冷冷清清的,有点像个大村子,可最根本的区别是,不管在哪,干校里看不见小孩子,那是一个没有人味儿的村子。

春节前,我和姐姐和未来的姐夫先后来到了干校,一下使这个冷冷清清的家温暖了起来。回到家里,我一下就注意到,家里还有一个新成员,一只大猫。它懒懒地趴在窗台上,对新来的人置之不理,俨然一副主人的架势。

妈妈自然是最高兴的人,她从自由市场上买来了活鸡和活鱼,准备一家人好好吃一顿团圆饭。忙了一阵回头一看,发现养在盆里的活鱼少了一条。家里这五个人显然都不会活吃生鱼,于是妈妈把眼睛转向了她那只宝贝猫。那只猫显然久经考验,仍然懒懒地趴在那,从它的脸上看不出半点的惭愧和慌张。被看得时间长了,它甚至张开嘴打个哈欠,然后转过头睡觉去了。于是我只好在房内到处乱找,最后发现,那条鱼没成精,或者说真地成了精,变成了床下的的一滩水迹,还留下了几片鱼鳞。

一说起这只猫,妈妈好像有很多话,讲它如何馋,如何听话,又如何能干。说它有一回生了四只小猫,在小猫走稳了道后,就逮了几只老鼠来,把吓得半死的老鼠放在小猫面前,手把手地教他们抓老鼠。从小到大,我们家从来没养过任何小动物,我也从来没见过妈妈对小动物表现出过任何兴趣,可这回她对这只猫这么投入,使我很有些吃惊。

一天我在桌上看见一本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于是就问妈妈说:“学马列啦?”

“没别的书读,就读读马列。”然后就开始对我说恩格斯是多么有学问,他用了很多自然科学的知识给他的哲学思想作论据。听着妈妈如数家珍般地讲着恩格斯怎么用零度的水和零度的冰之间的形态转换来证明他的哲学论断,我心里颇有些不知所措。当时父母都正值壮年,一肚子学问和一副好身体,虽然已经没人再有兴趣斗他们了,可他们整天无所事事,儿女还未成年就都已不在身边,所以只好用猫和恩格斯来打发时间。

多年后想起这段,觉得其中另有一种意境。老猫教小猫逮老鼠是出于本能,妈妈在失意之时读恩格斯应该是出于天性。也许正是这种不经意间的传授,小猫学会了生存的本领,而我从中得到了如何对待生活的启示。

六・在那少年的记忆中

当年一起到干校去的发小中有一个在报社当记者,在席间聊起杨圩子时他说几年前他又到息县去过一回,还专门去看了杨圩子和我们当年上学的大队中学。那地方变得让人都快认不出来了,可杨圩子里原来的那六排砖房还在,现在成了县里一个养殖场的房子。他居然还见到了几个当年大队中学的同学,一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老农了。

可不管怎么变,那个地方在我的印象中永远还是那一毛钱一根的油条,衣衫褴褛、提着根打狗棍的叫花子,搪瓷碗里传出的《黄河》,悠哉悠哉、听话老实的水牛,满地金黄的稻田,鸡毛和铜钱做的毽子,劳动竞赛取胜后的得意,美味的田鸡,让人崇拜的冠军,四十四个零分,当然还有那句高亢响亮的的西皮散板:“困难吓不倒英雄汉 ……”

- 全文完 -






文章评论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6-30 09:30:09

莺歌燕语,晓竹:这一篇沥沥啦啦地拖得太长了,谢谢你们一直跟读。不知道“选择性记忆”在别人那是怎么选择的,在我脑子里,这些少年的记忆都剩下好的了,“当时是身在其中,现在是重新翻阅,活龙活现,别有一番滋味”,原谅我抄你们的,真是这么回事。


作者:晓竹
留言时间:2011-06-29 21:14:58

一直在跟读这个系列。
娓娓道来的文字,时不时的俏皮幽默,恰到好处的配图,很有看头。
过去的经历,当时是身在其中,现在是重新翻阅,别有一番滋味。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1-06-29 19:52:13

非常喜欢这一系列。“少年的记忆”被你描写的活龙活现。


作者:又一蛮夷
留言时间:2011-06-29 11:53:10

我刚才回头看了一下,发现这个系列的第一篇居然是一月份写的。一晃半年多,写了三万字,绝对是我始料不及的。

北雁,老冬儿:谢谢你们一直在跟读这个系列。说起来我在这个系列上确实是费了些力气,虽然还不时“胡侃”,可在写的时候,就像北雁说的,真是想把心中珍藏的一副山水画拿出来。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6-29 07:28:17

蛮夷,非常精彩的系列,谢谢分享!


作者:老冬儿
留言时间:2011-06-28 22:40:06

蛮夷的记性和笔头都很厉害,这么多的细节都描绘得栩栩如生。很珍贵的纪录。

蹭车我也干过,不过没有蛮夷的精彩。我一个亲戚在铁路系统工作,他托人把我们几个孩子带上了去重庆的火车(买通了乘务员),没有受半点惊吓。

非常喜欢文章的结尾。


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1-06-28 20:39:38

杨圩子在你的记忆里,永远都是最值得回味的地方。它是一幅珍藏在你心中的山水画,时间越久远,那幅画就会被你构勒得越清晰、越完美……蛮夷想回去看看吗?

读到你的“排球气功”之说,我笑得呵呵的,老公问我笑什么呢?我说蛮夷又在“胡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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