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以前,新泽西州若歌大学大一新生,十八岁的同性恋者金文泰跳下华盛顿大桥自杀了。他的印度裔同室拉维被起诉,本周五被定罪(包括侵犯隐私/偏见恐吓/篡改证据/阻碍逮捕等多项罪名)。拉维的中国裔同学莫莉也因牵连在案发后不久被学校开除,作为证人,免于起诉。拉维面临高达十年的刑期,并有可能被驱逐出境。 这实在是一个满盘皆输的坏结局,虽然金文泰的父母与同性恋阵营认为公理得胜了。 我只有感到悲哀。 首先,我为金文泰感到悲哀。他出身在一个白人基督徒家庭,从小在教会长大,也热衷于青少年团契,喜欢音乐,但一旦上了大学,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似乎毫无忌讳地展露出来。他很快在同性恋网站里找了一个比他大十二岁的同性恋者MB,并在学校宿舍开始他的性冒险。而他的行为被同室拉维发现,并通过拉维预先对准的电脑摄像头实况转播给包括莫莉在内的几位同学看。那是2010年9月19日。隔一天又继续与MB幽会,发现摄像头后把它罩住。次日,他跳桥自杀,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带给他父母亲人巨大的哀伤。 其次,我也为拉维感到悲哀。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见怪不怪的同性恋行为出于某种猎奇甚至不齿,用明显触犯法律的手段,昭示于天下。他做了一件完全没有必要的事,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第三,我为这个社会感到悲哀。一个失去了廉耻与德行的堕落社会里,偏要用法理与公正,把一个少不更事的十八岁少年的愚蠢行为,上升到被定重罪的地步。法律,制裁了某种不道德,却纵容了另外的不道德。 有些罪人被关在监牢里,另一些罪人继续逍遥法外。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没有人可以声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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