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每年都會發生很多槍殺案。最令人痛心和難以容忍的是在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的血案,因為這種案件中經常會有多人被殺或受傷。比如幾天前發生在加州的血案就有七人死亡並有多人受傷。人們會問政府為什麼不把這些槍支沒收呢? 若干年前,我也有過同樣的問題。而且正好在選修一門課時需要做一個五分鐘的演講,我就選了這個題目。因為當時對這個問題一無所知,就去查了一些文獻。結果卻是讓我大失所望,如果當時不是把題目定成是倡導禁槍,我就會站到了對立面。我想和大家分享我當時所讀到的東西。 首先,個人可以擁有槍支是受美國聯邦憲法保護的,其論據是要保證每個公民有用武器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權利,而且這一點是針對個人和政府的,就是說當一個人的人身或財產受到個人或政府威脅時,他(她)有拿起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當然,我想一個人要和政府作對最終總是會吃虧的。不過這一點讓我聯想到,在中國,如果允許個人有槍,強拆可能會難多了。 那麼法律的這一條是不是應該取消或修正呢,圍繞這一點,一直有很激烈的爭論,和所有的爭論一樣,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難達成一致。雙方都是試圖用統計的數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可是這些數據都有片面性。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反對禁槍的一方有軍火商的支持。支持禁槍的一方,主要是用統計的槍支濫用,誤傷,和用槍自殺的數據來說明禁槍的必要性。而反對禁槍的人則認為這些數據沒有反應其他形式的暴力犯罪情況,進而也拿出數據顯示在實行了禁槍步驟的州里暴力犯罪率成倍上升。 反對禁槍一方還有一個論點就是,禁槍只能剝奪守法公民擁有槍支的權利,而非法分子照樣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得到槍支,那時候他們會更肆無忌憚的犯罪,並舉出上面的數據支持自己的觀點。這一點也確實有一定的說服力。 對於美國,禁槍的困難還來源於歷史,早期的美國移民,要靠槍保護自己的安全,使得在民間遺留下很多槍支,很難清理乾淨。 當然,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地方加強了對槍支的控制,包括有些州幾十年前對黑人的不平等的禁槍,現在這些不平等的條款都已廢除,但很多州還是加強了對槍的管理,比如對買槍的人的歷史調查,對個人可以持有的槍支類型的限制,即,不能擁有自動化高、殺傷力大的槍支等等。但是,想完全禁槍,即使可能,也是很遙遠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