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由於沒有公正的權利競爭方式,在歷史上其權力鬥爭總與路線鬥爭混淆,權力爭奪方式異常殘酷無情,你死我活。 許多人還記得,當年那些權鬥失敗者的罪名—— 毛時期: 劉少奇:叛徒、內奸、工賊; 林 彪:叛國投敵、篡黨奪權; 華時期: 四人幫:反黨,反革命集團; 鄧時期: 胡耀邦:嚴重自由化錯誤; 趙紫陽:黨的總書記分裂黨等等; 江時期: 陳希同:經濟貪污罪; 胡時期: 陳良宇:挪用社保經濟罪; 可以看出,毛的接班人下場最為慘烈,均是死無葬身之地。相比之下,鄧對他的兩個接班人還算優待,這可能和鄧本人受過迫害有關。江胡時期,罪名有了時代特色,與經濟接軌。而這次突然冒出個刑事殺人大案,進一步表明政府在權鬥中與時俱進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