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女士在自主離世前,曾增改她的自傳《我的故事》,補上了人生的最後清單,就是她的亡夫平鑫濤的遺囑,見下圖

這份遺囑最令人心驚的是:瓊瑤,這位平鑫濤的一生摯愛,靈魂情侶,事業夥伴,此刻成了一個冰冷枯寂的法律名詞:第一順位繼承人。 我看得全身不寒而慄,不知瓊瑤這位高自尊·極度敏感·極強感受力,且為皇冠辛勤耕耘·奉獻一生的功勳元老,會怎樣地慘傷毀滅,萬念俱灰。 這是那個當年愛瓊瑤愛得轟轟烈烈,曾因瓊瑤執意分手,他開着車就要衝下懸崖·為愛自殺的親密愛人嗎? 我似乎只看到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本色,一個只重血緣的封建遺老。 再看這張紙,像是皇冠出版社的工作便箋,這更像是平鑫濤隨手拿來練習的一個草稿,多少有點兒戲的味道,因為以平鑫濤的億萬身價,不應該是由律師擬好正規的遺囑文件,他只需最後簽字畫押嗎? 再看內容,平鑫濤把全部財產竟然給的是三個孫子孫女,而非三個兒子女兒,這點令人費解,他有一個女兒沒有孩子,難道就沒有她那份了嗎?還是泄露出來的遺囑並不全面。 據說所謂給瓊瑤的台灣法律規定的特留份,就是皇冠大樓前那塊廣場的八分之一,其他七人應是平鑫濤的三個子女,三個孫子女,還有前妻,瓊瑤的那八分之一,她是無法動的,因此和沒給一樣。 平鑫濤這樣做,似乎冷酷絕情,可是,轉念一想,瓊瑤畢竟不是普通女人,她的財富和平鑫濤旗鼓相當,她有自己的幾十部著作和電影版稅,還有幾百部電視劇版權,瓊瑤是個響噹噹的億萬富婆,她真的不需要他人的饋贈,那麼平鑫濤在分配遺產時,是否和離婚時的說法一樣:在經濟上,你(瓊瑤)比較堅強,她比較柔弱,於是按需分配了家族財產。 瓊瑤有沒有吃虧呢?似乎也沒有,她畢竟守住了住宅可園,還有兒子兒媳主要控股的電視製作公司。 只是,平鑫濤似乎有點吃相難看,偷偷摸摸,男人似乎喜歡迴避一些重大事情,象平鑫濤的自傳《逆流而上》,從頭到尾竟然隻字未提前妻林婉珍,他們畢竟結婚二十多年,還是他三個孩子的母親,在他的人生中,仿佛從未存在一樣。 其實,即使平鑫濤和瓊瑤開誠布公·商量擬定他的遺囑,以瓊瑤一貫的慷慨大度,她也會同意平鑫濤的安排,看看何鴻燊和王永慶的幾房太太做法就知道,瓊瑤做事非常有分寸,她幾乎不踏足皇冠大樓,也從未安排自己親屬進入皇冠工作,只是在紀念皇冠成立五十年·六十年時,她作為元老級作家前去捧場,平時她嚴格遵守着那條界限,表明她從未想染指皇冠出版集團。 瓊瑤女士儘管情感豐富,可她也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商界女強人,而且她一生經濟獨立,沒有依靠過任何男人,她離婚後從未找前夫要過生活費,獨自撫養兒子。和平鑫濤再婚後,她從未要過平鑫濤的工資,還把自己掙的錢也都交給平鑫濤管理。平鑫濤真是幸福日子唱着過,和瓊瑤的每張合影都咧着嘴笑,但是這樣天長日久也形成了強大的慣性。 這裡令人失望的是一個姿態,是夫妻間應有的尊重與信任,可以理解平鑫濤把財產都給了和他有血緣的人,因為那才是他生命個體的延續。在愛情里,女人是可以失去自我的,而男人則不然,因為他們深知,如果男人一旦失去自我,也很有可能失去所愛,最終失去一切。 瓊瑤感到平鑫濤的背叛和絕情,她在平去世後三年不願意提他的名字,而是各種療傷,她為了插管問題和平的子女鬧翻,如今看來是否也是多餘的,中國人的血濃於水,人家才是一家人,平鑫濤一家是一個經濟共同體,再相愛的伴侶,也終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不妨設想一下,瓊瑤如果預先知道遺囑內容會怎樣反應?她還會照顧平鑫濤整整十年嗎?平鑫濤一直和瓊瑤一家三代生活在一起,人生晚年是名副其實的老弱病殘,象日本人說的大件米叟,是否遺產給誰,就由誰養老才天經地義? 瓊瑤真是個非常純真的人,其實因為平鑫濤一直在她身邊,如果她想做點什麼,是很容易的,這就是梵克雅寶家族為何女兒綁架了母親,還監護十年,人在手裡就是人質,想怎麼擺布輕而易舉。 平鑫濤似乎是個人際關係的平衡大師,三十六歲愛上瓊瑤,一開始就對她說:等孩子大了再離婚,他真的等到最小的兒子十五歲時離了婚,似乎還算盡到了父親的基本責任。在瓊瑤的堅持下,他們又等了三年,兩個男孩都十八歲了才結婚,平鑫濤年過半百終於取到了夢幻情人,之後攜手一生,開創了一個又一個文藝奇蹟。 可是感嘆其一生叱咤風雲,無往不利,卻不知該如何立遺囑,那種遺囑,足以殺死所愛的靈魂。 至於瓊瑤,擺脫了世俗的牽絆,情感的恩怨,回歸自我,終於解脫,重獲自由,我看到她最後的《悼亡夫》一文,對於平鑫濤,她有如嘆息般的怨懟,嬌嗔般地責怪,可依然充滿靜水深流般的愛意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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