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此,我願給希望薄“必須死”而羅列一大堆冠冕堂皇理由的媒體澆一盆冷水,你們這次可能又要失望了。薄熙來被判各種刑期都有可能,就是不可能被判死刑,判死的理由有千萬條,但不被判死的理由一條就夠了:薄熙來的政治能量已徹底消解。
薄案發生後,許多媒體在各種動機背景下對薄熙來的判斷,都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高估了薄熙來的政治能量。高估薄熙來的政治能量,實際上是低估了中共的組織體制對體制內的掌控能力和對社會的影響能力。
薄熙來的政治前途實際上在十七大已經確定,中共組織體制已經確定其邊緣人的政治定位。何為中共組織體制?組織體制即是中共內部的組織程序、人事慣例和用人標準,各派政治勢力的角逐必須以此為基本基礎。外界津津樂道的中共內部各種政治算計和交易就是這種體制的外在反應,在後鄧時代,沒有人能夠違背這種體制安排。 作為一個頗具政治野心或者說雄心勃勃的黨內另類人物,薄在重慶的所作所為走的是一條從體制外尋求支持的道路,從而把其政治雄心訴諸民意,這種做法對薄來說是正常的,對體制卻是危險的,甚至是致命的。中共體制自上而下的特點決定了其集權是必然的,否則今天也許就看不到中共了,薄所挑戰的看似以習李為首的十八大接班體系,實際上挑戰的是這個體制本身,也許薄本人也沒意識到這一點。 從這個角度,薄之所作所為,恰恰是在解構中共現有的集權體制,你很難說它有何積極意義,但是薄畢竟作出了這一動作。關於此點,在思想界,只有少數學者如蕭功秦教授,曾經隱晦的指出過。其他都被幾乎所有的右派學者歡欣雀躍和一些腦袋發熱的毛左憤憤不平的大合唱給淹沒了,中國思想界的思考能力實在讓人為之氣結。 薄案發於王立軍,看似出於偶然,但卻是中共體制剷除異己的必然邏輯結果。是體制在剷除異端,而不是某個政治人物。因此,在薄案後,各類媒體集中於薄與某人某家族的個人恩怨,基本上都是扯淡,在中國幾千年的政治權謀傳統影響下,中共政治哪能這麼小兒科水準? 由此可看出,當中共宣布薄從重慶市委書記之位退下之後,體制對如何處理薄的磨合已經結束。薄在黨內有大量支持者,但是這種支持是以體制的有效運作為前提的,亦即中共對外所言的“大局”。沒有中共體制的支持和任命,薄就什麼都不是。至於民意,既是理想的,也是功利的,甚至是投機的,其代表是薄是張是孫,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代表,而不是具體的代表是誰,政治的殘酷就在於此。薄案發生後,民間最初的反應從大到小,最後無聲無息,就是這種民意心理和中共體制靈活性合力的結果,在薄的支持者中,如王錚老師那樣出於信念的不離不棄是可貴的,卻也是珍稀的,根本無力影響大局。 明白薄案的基本性質,就可明白,薄案是中共體制在自我手術,而不是政治人物之間的私人恩怨在作怪。薄之犯罪事實尚需審判,但薄之政治能量已經消失殆盡,薄之死活已無關體制的威脅,在此情景下,誰願去落井下石,在體制約束下,誰又有能力去落井下石? 因此,薄案會在波瀾不驚的情況下順利謝幕。也許多年以後,當民主化後的中共完成對現有體制的逐漸解構和重構時,研究黨史的學者會重新關注此案,他們也許會驚詫,薄熙來這個體制的另類就像那頭無意闖入瓷器店的公牛,如果他們有幸,也許還能採訪到薄熙來這個垂暮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