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格森白人警察威尔森被法庭宣布不予起诉,立刻全美各地黑人到处示威。其实,不管白人警察和黑人死者之间谁是谁非,只要警察不被判有罪,这场示威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首先,美国有没有种族歧视?答案是肯定的,否则法律就没有必要定跟种族歧视相关的罪名。这一点,美国的种族关系紧张由来已久。这一点,如果说是当初奴隶主的暴行导致如今的报应,恐怕几乎没有异议。只要在同一个国家有不同种族就会有种族歧视。不要说美国,即使中国也难免有种族歧视。不信?如果你长得像维吾尔人,看看你在北京街头会不会受到警方格外关照?
其次,警察威尔森是不是故意谋杀?本人观点,这种可能性很小。警察是一个高危职业,尤其在美国,几乎人人都可能从衣袋里掏出一把枪的国家,警察这个职业的危险性不言而喻。警察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而过度使用暴力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当然我这里说的不是这一个个案,而是就普遍意义而言。
死者布朗身材高大,这本身对于警察就是一种心理压力。如果警察命令他做什么而他没有遵从甚至有意挑衅,警察开枪就不足为奇了。如果说防卫过当我倒是觉得可能性很大。开了一枪,中枪的人如果没有立刻倒下,甚至由于惯性继续向原来的方向走或者跑,警察继续开枪射击逻辑上顺理成章。
从公布的证据来看,发生了布朗抢夺警察枪支的情况。即使真的进入起诉阶段,就凭这一点,警察即使被判有罪,也不会很重,到时候黑人们还是要示威。这就是美国的死结。
对于网上五毛们的幸灾乐祸我就不多说了。千万别表扬中国警察,中国可是严格管制枪支的国家,居然有警察对着手无寸铁的小贩开枪,这本身就是极大的讽刺了。更不要说根本不是警察的城管对路边小贩的毒打。用这个个案来贬低美国司法制度抬高中国警察形象,只能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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