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前言:34年前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准备坐牢的。因为,那时国内没人如此明确和系统地挑战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尤其是他称之为核心的“坚持党的领导”。可惜,虽然本人费尽心机,对此文真正感兴趣的,主要是公安局的办案人员。那时对此类文章看都不敢看的精英们,现在都成了反体制的激进派,而我反而成了落伍者。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识时务者总是不识时务,反之亦然。最近从箱底翻出这篇旧作,回想当年,挺自豪的。
论党
金小丁
1980.02.20
如果这些“思想”使任何人都不喜欢,它们就只能是坏的;可是如果它们使所有的人都喜欢,我就认为它们是可憎的了。 ------ 狄德罗
我不仅怕少数人的猜忌对我不利,而且怕全体人类要和我作对,因为人人都会被成为人的第二天性的习惯、经过习惯而深入传播的学说以及尊古心理所支配。. . . . . 但我已决意,把一切托付于爱真理的热忱和思想开通者的同情。 ----- 哈维
一. 破题
党是领导一切的。此乃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近来,又有人创造性地将它提拨为四元之首,立为核心,这是不可怀疑的。“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了一切”。有了它的领导,也许就有了一切,可没有了对它的怀疑,更不会有辩论。真有点像英王詹姆斯一世说的:“因为辩论上帝能做到任何事等于侮辱神圣,所以臣民辩论国王以及最高权力所做的任何事也等于煽动叛变”。
这一切都证明是那样的简单,仿佛已成为妇孺皆知的真理。然而,“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的东西,正因为它们是熟知的”(黑格尔)。总有些傻瓜,要向常识挑战,而真理绝不会拒绝他们。
二. 来龙去脉
马克思、恩格斯组建第一国际时,章程上写着联合各国无产者与资产阶级斗争。七年后有了巴黎公社,才想到将来要有无产阶级专政。但直到1895年恩格斯逝世,谁也没说新社会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第一个提出并实践了党对国家政权领导的是列宁。在他掌权的几年里,始终进行着工农与敌对阶级的紧张战斗。当时若象考茨基主张的那样放弃独裁,就是对革命的犯罪。但至于在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后,这条原则是否更“基本”的问题,他也留给了后人去探索。
斯大林才是首创这条原则的。也就在他提出社会主义阶级斗争不断激化理论的同时,他说:“党不仅是无产阶级联合的最高形式,而且同时又是无产阶级手中的工具,当无产阶级还没有争得政权时,便运用它来争得政权,而在无产阶级已争得政权时,便运用它来巩固和扩大专政”(《论列宁主义基础》)。他又说:“经过无产阶级的残酷的阶级斗争来消灭阶级-------这就是列宁的公式”。
过后不久,可怕的肃反运动蓬蓬勃勃地开展了起来,大致可与我们的文化大革命想媲美。
这当中不见得有必然的联系,肃反以后,党的领导并没削弱。赫鲁晓夫在台上那一阵胡踢乱打,使它的地位有些动摇。然而当勃烈日涅夫体制确定后,它又“官复原职”了。如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尽管勾心斗角者有之,誓不两立者有之,然而党的领导都是在使劲坚持着(南斯拉夫使劲最小)。这在另一种意义上也可称为够“基本”的了。
可惜,这么多执政党,是否存在一位理论家,能够象马克思当年剖析资本家与雇佣工人那样,用生活里丰富的材料,对社会做深刻的研究,以写科学论文那样的严肃态度来做出如《资本论》那种紧密、扎实、令人信服的结论呢?
一般看到、听到的,都是告诉我们“是什么”,却少见“为什么”。或者张口就是“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雄辩地证明. . . . .”。持此论据的同志能否雄辩地回答下述问题:“半个多世纪前,你兴许穿开裆裤吧?恐怕此原则‘坚持’了几年吧?那么,今天是否仍在继续加强呢?”如果您不能雄辩地回答,那么这恰恰“雄辩”地证明了:假如今天的条件不同了,那么以古代今的证明可就“雄辩”不起来了。
相比之下,对此问题阐述最详细的,还算他的发明家斯大林同志,其他人(党)大约都是属于“继承、捍卫”但不怎么“发展”的。
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几个问题》一文中写道:只有共产党,才能执行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这个基本领导者的使命。为什么呢?(注意:这里也只把党的使命限于专政体系中-----本文作者)第一,因为党是工人阶级优秀分子集合点. . . . .,第二,因为党既是工人阶级优秀分子集合点,所以它是造就工人阶级首领的最好的学校. . . . .,第三,因为党既是造就工人阶级首领的最好的学校,所以按其经验和威信来说,它是能把无产阶级斗争的领导集中起来,因而把工人阶级一切非党组织都变成服务机关,变成为使党与本阶级连接起来的引带的唯一组织。”
诸位可见,其中第三条“因为”第二,第二又“因为”第一。但如果我们追问:“为什么党是工人阶级优秀分子集合点”呢?过去它却曾如此,可有什么能保证它在取得政权后亦如此呢?他给省略了。或许因为,党的本性决定的吧,它是能吐故纳新的。但是,新陈代谢是维持健康的手段,而充分地具有这个手段的人,他本身又得是有生命的,而光吐故纳新却维持不了生命力。老头子也会吐故纳新,却终将死亡。这类矛盾在有些人那里是不屑一顾的。苏共廿二大纲领仍然斩钉截铁地断言:“工人阶级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党内站主导地位”。
依据何在?又省略了,或者说证明的不充分。这就要引起对党的绝对领导作用的怀疑。大概苏联人对此是怀疑的,中国也有人怀疑。因而,既然权威没有得到理论的充分保证,它在实践上也就不断地受到挑战。如波兰工人的两次骚动,捷克的布拉格之春,虽然头面人物是党的书记杜布切克,但作为运动中心的《两千字宣言》确非党的作品。
从党内受到最尖锐的挑战,来自南斯拉夫铁托同志在《南共联盟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75年)中说:“我们的社会制度的实质在于:作为生产者和自治者的人,在解决个人的、集体的和社会普遍问题时,在平等和互相负责的基础上彼此磋商,订立契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和发展人的自由。. . . . .共产主义者联盟作为制度的内部动力,必须存在于自治者作决定的一切地方,而不是置身于这个利益之外,或者之上. . . . .。因此,共盟应当参与同劳动人民的平等的创造性对话”。
经济学家霍尔瓦特在《经济制度》一书中更直率地说:“只要承认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个人的自由和自己管理自己的集体的自治,就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结论。第一,国家和党的机构的政治垄断是和这样一种社会制度的设想不一致的。第二,为了做到真正的独立自主,工人集体必须对决定他们经济地位的决定因素进行全面的监督”。
而最肆无忌惮的则是已下台的理论家,叫做德热拉斯,他在反抗苏联的集权专制,创立工人自治理论上有重大贡献。早在1954年他就在党报上写道:“党和国家的列宁主义的形式已经过时了(尤其是建立在党的基础上的专政)。只要革命条件不在存在,民主主义开始活跃起来,这种形式就会到处变得越来越陈旧了”。
幸亏这个“异教徒”的阴谋未能得逞,否则我们党中央恐怕至今也不会承认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了。但同时,他的阴魂也未消散,否则,我们党中央如今也就不会一再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
三. 正名
“名不正则言不顺”。错误的单词难以构成正确的句子,模糊的概念导致结论的混乱。
什么是党的领导?一曰,马列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也。这种说法巧得很,凡是不符合马列的党的错误领导都给排除在外了,如党的“基本路线”;凡是符合马列但党所反对的正确领导都给包含在内了(如马寅初的人口理论)。显然,这种概念与现实中党的领导是有出入的。
既然以马列主义来定义党的领导,那么马列主义坚持:概念必须与现实相符才是正确的,而绝不是让现实来适应概念。结果,马列主义本身就否定了以它作为定义的企图。
二曰,党中央的领导以及各级党委对它的贯彻。这个提法进了一步,但必须注意,它作为全社会的公共意志的行政领导之间的区别。假如一个铁路局局长兼任党委书记,在他领导下,避免撞车。这种领导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属于后者,因为他执行的是整个社会的意志,而丝毫不带有任何党派性质。当然,个别人可能希望火车出轨。但当他们不成其为阶级或党派时,只是孤立的反社会行为,仍不足以使这位局长的工作成为党的。当某一党派的意志与全社会融合为一时,它就不再属于党派专有了。
把人们的共同意志说成是服从某些人的领导是荒唐的。正如有人说:“我命令:所有想活的人都必须吃饭,你们全人类都必须服从我的领导!”尽管谁也不会违背他,但都不会承认是服从他。
党派从它出现于人类社会起,就是不同集团为各自利益,或为宣传自己的观点而斗争的工具。今天据说敌对阶级消灭了,党是为全社会服务的(此处又得强调:个别流氓、特务不能成为是党失去全民性的理由)。但它总是基于社会不同阶层或各种观点的人们对事物的不同认识。
例如实现四化,不是党的领导,而是全民族的意愿。取消“四大”才算是党的领导。
另外,党的领导应当满足这样的条件:它在党内应受到叫社会上更为广泛、坚决的拥护;持不同意见的人在社会上的比例应比在党内大。
例如平反冤案,主要反对者是中“四人帮”流毒较深者、“凡是派”等,大多数是共产党员。而社会上,从摘帽右派到地富子女反对者寥寥无几。可见,没有党,其他人也会这样做的。因而,将它列为党的领导也太勉强了。
根据以上讨论,是对党的领导定义如下:
任何用当时的合法手段以党的名义实行的、且遇到社会上主要来自党外的某些政治派别或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群怀疑、反对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党的领导。
四. 权利与权力
由以上定义,加强党的领导,就是要社会的一部分人服从于另一部分。比如,“作家必须服从党的领导”。这个命题仅当作家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与党的政策有矛盾时,才有意义。即作家应当怀疑自己由观察、思考所得出的结论,而相信党是正确的。即他不应当确信自己有把握现实的能力。那么,在他按照党的路线写作时,一个不敢自信能够把握具体现实的人,怎么会自信能把握住抽象的路线呢?没有自信,而出版作品,只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作家。
另一种说法是应该“自觉服从”。何为“自觉”?一,是自己感觉到党的某项政策是正确的。而人总不会一贯正确,即使党不凡错误,人也不会永远做到这种“自觉”。如果服从以它为基础,也就一定会有不服从的时候。
二,“自觉”是指对“服从党的领导”本身的自觉性。这个自觉性不可能来源于党的领导,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做到“自觉服从”。也不可能天生。只有通过自己的观察、思索。“服从党”的自觉性产生于服从自己的观察和思索。信心自己是相信党的前提。
理智的服从的根据正是自信。人要放弃自己的一些自由,承认别人对他的某项权力,应当确知这种放弃和承认是合理的,有根据的。少数对多数的服从,正是基于对这一原则的信仰。
那么,党要人民服从,这种权力的根据是什么呢?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大众给的。然而关键在于:什么时候给的?怎么给的?
的确,四九年,人民心甘情愿地让共产党做主。按君主专制主义者霍布斯的观点,人民从此就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权力一经让出,就不能取回。
人民主权论者卢梭反对这种观点。他认为:“权力应当以人民为着维护自己天赋的权利而订立的契约为基础,触犯自然权利的权力是非法的。所以,人民的主权不能一次出让,它是高于统治者的权力的。谁要握有权力,就必须承认人民对它不可剥夺的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这些就是领导者行使权力和人民服从它的根据。
卢梭说过:“人民之所以要首领,乃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使自己受奴役”。这种进步观点,驳倒了霍布斯。它的精髓在于:不受人民选举、监督和罢免的统治者或集团,就没有命令人民、让人民服从它管辖的正当权力。这个观点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同志那里得到了更深刻的阐发。
由此证出:党既要领导全民的一切,那就应当由全民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选举中、罢免党员、各级书记、中央政治局,直至决定它的执政党资格。如果他们只由党内选举、罢免,那么对党外,就不该具有让人民必须服从的法律权威。
补充一句:这里所说的是在社会上没有敌对阶级的状况,卢梭把它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想,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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