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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应从“危害公共安全罪”上着眼
   

                                 

新年伊始,雾霾依然笼罩在祖国大地,在整个网络和微信圈儿里,无不为雾霾的各种图片所佔据。面对雾霾,人们有悲凉的控诉;有愤怒的调侃;更多的却是无力的幽怨地挫折感。


值得欣喜的一点消息,便是京津冀五位律师以渎职罪把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告上法庭,虽然有法院已经违法拒绝受理,但面对如此严重的雾霾,他们不再只是"等风来",而是积极地拿起法律武器,来行使自己有权呼吸自然清新空气的权利!


现在网上对于雾霾所形成的原因、成分及谁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都有较多的讨论,我想先从经济的角度,回应一下有些人认为:雾霾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附属品的问题。


对于可能是造成雾霾主因的钢铁行业;石油化工等企业,我确实不是很熟悉,但隔行不隔理,我还是先从同样造成中国环境污染的造纸行业来说吧,从中你也可能看到钢铁石油行业造成雾霾的成因。


1998年中国第一起"新闻纸反倾销案"胜诉以后,开始大量进口美国等国废纸,我2004年到美国,公司计划做新闻纸业务,于是开始走访很多造纸企业,美国法律规定:新闻纸造纸企业要用不少于20%的废纸作为原料以节省资源消耗。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为什么美国的新闻纸企业不大量用废纸做原料,而中国的企业却是大量的进口废纸,其原料配比正和美国相反,80%是废纸,20%是纸浆。美国老板告诉我,由于环保的要求,废纸脱下来的"墨",要经过深埋等技术处理,所以运用废纸的成本比直接运用纸浆还要高。


那中国造纸企业为什么就能够用80%的废纸呢?是中国企业的造纸技术或环保技术高于美国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原因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对于业内人士来讲是不言自明的——那就是环保成本基本等于"零",而之所以能够创造出这样"神奇的环保业绩"除了企业和政府的"默契"外,当然还有大多数百姓的沉默!


在美国这10多年,除了走访过造纸企业,我也看到过很多的发电企业,它们的烟筒也在一直冒着烟,所不同的可能只是那烟是"白色"的罢了。根据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多条法律规定,中国的炼钢等企业的烟筒,是否也应该是冒着"白色"烟的呢?


中国有很多现象令人费解,钢铁行业本来已是产能剩余行业,可烟筒一直在冒着黑烟;中国的石油行业是垄断企业,其油品价格比美国还要高,可油品的质量却比美国还要低,如果说雾霾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附属品,不如说雾霾是"无限制追逐利润"的必然附属品!


本来以上的问题是需要政府向公民解答的,然而现实却是P M 2.5雾霾,是美国大使馆发明的,我们的媒体把它批评为撒谎,干涉中国内政;我们的专家嘲笑他们,向人们解释,P M 2.5不是什么可怕的,我们该相信谁呢?

            

世界上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能靠神仙皇帝。雾霾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还只是停留在环境污染这个层面上。对于环境污染的起诉是属于"公益性质"的,现有相关法规对其起诉主体,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

             

雾霾给人带来恐惧,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这是大多数人的共同感受!我不是学习法律的,不知道对于那些制造雾霾的人或法人,我们应该以何种罪名去起诉他(她)们。但是,空气作为几乎唯一我们可以自由享有的公共资源,它是为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的最基础条件,谁破坏它,谁就是要杀死我们的敌人,这是一个普通人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对于以上犯罪行为,已经造成重大伤亡或者是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曝上以上法条,一来想要引起人们的思考,二来也是要对那些制造雾霾的人以及纵容包庇的相关政府官员提个醒: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李江 01-07-17。     于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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