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一詞最早源於希臘文DEMOKATIA,由人民(DEMOS)和權力(KRATOS)兩詞合成。原意是指:人民的權力。民主形式成為一種國家制度,始於希臘雅典,實行奴隸民主政治,雅典人民大會擁有最高最大權力。 17、18、19世紀歐洲先後有了英國等的君主立憲,法國經過資產階級大革命,建立了法蘭西共和國;北美經過獨立戰爭,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國家-----美國;亞洲日本實行了君主立憲。 在古代中國西周,就有‘民主’詞語。《尚書》中周公曾語:“天唯時,求民主”。但其意並非人民當家作主;而是上蒼要根據時勢變化,為民老百姓求得賢君聖主,-----即天神授權夏的君王為民做主,替民做主。它反映的是君權神授思想;與我們現在所說的民主含義,風馬牛不相及,完全根本不同。 中國古代,無論是夏、商、周的君王統治,還是秦漢至滿清的一家一姓的皇帝統治,都是家族世襲制,帝王集權獨專制,家天下。 19世紀末葉民主觀念才逐漸引進中國先進知識分子當中。首先嚴復嚮往英國式民主,康有為、梁啓超鼓吹日本的君主立憲。孫中山一夥借鑑學習美國式民主。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統治,建立了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孫倡導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是對的,合乎中國實際的。認為選舉權、罷免權、決定權是人民的大權,即政;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權是治權。(記得小時候上小學老師告訴我們:孫中山說:政,就是全體國民大家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國民大家的事就叫政治,與我們後來在革命隊伍里受到的宣傳教育說:國家、政權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政權就是鎮壓之權;完全不同)。但好景不長,袁世凱稱帝,張勳復辟,北洋軍閥當政混戰。1928年蔣介石北伐成功後,長期實行軍政、訓政,獨尊一個領袖、一個黨、一個主義政府,遲遲不還政於民,實行國民黨蔣氏家天下獨裁專制。1947年底,雖開了全國國民代表大會,正式制訂了中華民國憲法,選舉了國家總統、副總統。但仍是有民主之名,奇缺民主之實。 新文化運動,五四運動,使‘民主、科學’兩個概念深入人心。民主既是一種國家政治制度,也是一種議事決策制度。它表現為尊重多數程原則,保護少數原則。堅決反對少數人、領袖個人,說了算的原則。 1949年中共推翻蔣氏獨專,建立了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很好。可依然是變相的獨尊一個領袖、一個黨、一個主義的原則。名字雖然由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改稱由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了;但卻徒有人民共和國之虛名。依然實行勝者王侯敗者賊,踐行着‘打江山者,必坐江山’之實。黨官包辦代替,替民做主。誠如電影《七品芝麻官》台詞所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可是解放後各級當官者卻都不回家賣紅薯;繼續為民做主,替民做主;高舉黨領導下的人民當家做主旗號。一句話就是不要不許人民真當家作主。奉行的還是秦始皇極權那一套,----即馬克思加秦始皇。至於憲政、法治、普選、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顯系政治花瓶、擺設。人民代表大會異化淪為成官員代表大會,更合乎事實;即使有幾個工農兵代表,也是官方指定的擺設,只會聽喝,不會為民表達心聲,參政議政。各級領導多是老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民治、民有、民享多是空話。 俄國十月革命後,中國又傳進來蘇俄無產階級專政、列斯式社會主義民主,將其奉為金科玉律,照搬照套獨尊之,誤國害人不淺。改革開放比起以前好多了,但至今民主制度,普選,依法治國、公平等仍未真正完全兌現。 民主的公天下,與帝王君主獨裁專制的家天下,蘇斯的黨天下,希特勒法西斯主義暴政、寡頭政治,領袖人治、官治,根本不同。它們水火不容,針鋒相對,是勢不兩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