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背影 邵 晓 龙 写在前面的话 之一:慈母仙逝十年,天人永隔,隔不断儿女无尽的思念。年初,84岁的大姐提议我们姐弟几个动笔写下各自心中的母亲,放到云端做一个永恒的纪念。我深以为然。家族叙事没有正史的重量,却有着正史没有的真实、生动与温度。回忆是温暖的,也有泪水和心痛,经过了几个月的辗转反侧,夜不成寐,久疏文墨的我终于完成了献给母亲的文字:《妈妈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 之二 :回溯慈母的生平,父亲的身影总在脑海中时隐时现。我生也晚,从记事起,“家”就被一贫如洗的匮乏和如影相随的歧视所围绕。我三岁那年(1958年),父亲被戴上“历史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并判管制三年(管制是中国刑法中的一种最轻的刑罚。案犯不用关押,但限制其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社区群众监督改造),同时还失去了在教师进修学院的代课教师工作。面对一家老少七口无米下锅的生存困境,父亲每天承受的压力得有多大?所以,在我儿时的记忆中,和已经年迈的父亲实在是没有过什么温暖的亲子互动。长大成人、特别是自己也做了父亲之后,常常感念父母在那样一个极端困苦、极端压抑的境况中,拚尽全力把我们几个孩子拉扯着养育成人;同时也有过困惑:即无论日子过得多么艰难,母亲与年长她十七岁的老伴 ——我的父亲从来没有绊过嘴,没有红过脸,甚至从不在儿女面前大声地讨论生计的艰难。他们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从1930年代的全民抗击日寇的战乱到1970年代全民“造反”的动乱,拉扯着五个儿女,在苦难中踉跄前行,互相搀扶、互相支撑了四十年。 撰写怀念母亲的文章,追忆母亲一生的足迹,我忽然有一种顿悟:作为上个世纪上半叶占中国人口比例极少数的知识女性,母亲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家人的吃饱穿暖;以她老人家的学识和素养,她更需要精神世界的安全与充实。 父亲后半生沦为政治贱民,空有满腹才学,却得不到一份能养家糊口的工作,到最后只能靠沿街叫卖和捡拾废品谋生,成了当代“灵活就业”和“地摊经济”的“先驱”。我至今还记得他在叫卖冰棍儿时吆喝的那两嗓子自创的京城“冰棍儿小调”,如果当时能有智能手机拿来录像,放到今天的“抖音”上,也是具有历史认知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后辈看来,父亲当时那种苦中作乐的自我陶醉和那种贫贱不能移的“穷欢乐”很像一个现实版的“济公活佛”,在化解自己痛苦的同时也幽默了众生。 大姐曾说:这个家能一直坚持着不散架,就得益于父亲的乐观天性伴随着母亲的坚韧。父亲母亲用自己勤劳、善良、诚实、正直的人格,激励我们姐弟五个和命运抗争,不服输、不放弃、最终都能在逆境中学有所成。母亲自己也跟着大姐“润”(RUN)到美国,得享平静幸福的晚年。坊间有一句流传千古的话,“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句话用在我的父亲母亲身上也是合适的。父亲在屈辱与贫穷的重压下,表现出来的那种与生俱来、特立独行的乐观与豁达,无形中成了母亲的靠山和精神支柱。父亲其实是矗立在母亲心中的一座别人看不见的山。虽然父亲在动乱中早早地辞世,但我相信,父亲的在天之灵一直在冥冥中护佑着母亲,陪伴着母亲。现在,我比以前更深地理解了他们,也因此更深地怀念他们,感恩他们。 一、从安庆出发 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在安庆怀宁出生的父亲应该算二十世纪的同龄人。二十世纪的人类多灾多难,破天荒的两次世界大战造成了数以亿计的生灵涂炭。中国呢?惊涛拍岸,内忧外患,一百年都不得消停。父亲在战乱与动荡中走过一生,多灾多难的年代决定了他多舛的宿命。但上个世纪中国发生的所有重大的灾难与动荡,包括外敌入侵、江山易帜以及文革浩劫,都没能把他击倒,让他沉沦。他以自己特有的“认命而不认输”的乐观主义直面苦难、化解压力,这既是天性的流露,也是环境的逼迫使然。 安庆坐落在八百里皖江之滨,是安徽当时的首府,也是近代政治风云际会的舞台。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革命党人徐锡麟、秋瑾策划反清武装起义。徐锡麟在安庆刺杀安徽巡抚恩铭,打响了反清革命的第一枪。起义失败,徐锡麟、秋瑾英勇就义,全国震动。作为后辈,我无法揣测那场轰轰烈烈的事变对当时9岁的父亲有过怎样的震撼。但事变在中国引发的后续反应却和父亲的命运发生了密切的关联。第二年(公元1908年),迫于压力,内外交困的大清朝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作为预备立宪的配套措施,直隶、安徽等省率先组建官办的“省立法政学堂”,为中国未来的“行宪”培养专才。三年后,辛亥革命暴发,清王朝垮台。安徽“省立法政学堂”在民国初年几经併撤、在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更名为“省立高等法律专门学校”,招收新式中等学校的毕业生。校内预科、本科的组成及科目的设置与日本的法政专门学校基本相同,是安徽省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府。次年,父亲成了这所“省立高等法律专门学校”的学生。 法律在当时是新学,也是显学。虽然当时绝大多数的国人不知道“宪法政治”为何物,(现在知道的也不多);虽然“主权在民”“天赋人权”的现代法制观念在中国至今也不曾深入人心。但在民初那个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群雄并起、群英纷争的“北洋乱世”,却出现了近代中国思想界难得一见的“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成就了诸多承上启下、名垂青史的大师。1915年,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陈独秀创办的《新青年》在北京创刊(几年后陈参予创建中国共产党并担任第一任总书记),在创刊号上,陈独秀开宗明义地说:“国人欲摆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族,则急起直追,当经科学与人权并重。”他给人权下的定义是:“思想言论之自由,谋个性之解放发展也。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力,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新青年》吹响了新文化运动暨启蒙运动的集结号。两年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哲学博士的胡适应陈独秀之邀从美国“海归”到北大当教授。三年后,湖南的师范毕业生毛泽东也到了北京,托他岳父的关系,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做了半年助理馆员。 父亲在清末民初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度过了自己的成长期和青春期,他的观念、他的行为习惯不可能没有那个时代的烙印。旧学、新学和五花八门的社会思潮影响着他、塑造着他。 攻读法律无疑是父亲自己的选择,而不会是爷爷的越俎代庖。我没有见过爷爷,我的大伯母说过(她在爷爷身边侍奉了近五十年):爷爷是个特别亲切随和的人。做生意老实厚道,童叟无欺,坊间口碑特好。既然爷爷在当时能容忍大儿子(父亲唯一的哥哥、我的伯父)把妻子和幼子丢在家里,自己去北京闯荡。就不大可能做出干涉小儿子求学的事情。父亲的旧学功底很深,他和我们谈话时,孔孟的圣人之言经常脱口而出。但回头看看父亲一生走过的路和他有过的坚持,“个性之解放发展、法律之前的个人平等”才是他始终不变的向往。 我想,父亲选择修读法学,就是相信宪法政治是国家强大、人民幸福的根本。小时候,我曾经在他保存的旧书中翻到过一本介绍美国的民国版书籍的残本。我当时识字不多,随便翻了翻,只记得在扉页上写着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名字的地方用毛笔小楷划线并注了一行小字“真伟人也”。可见,他对华盛顿早就怀有那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景仰。 华盛顿是最早被介绍到中国的外国政治家。早在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曾任闽浙总督和总理衙门大臣的徐继畬就在他记述西方诸国的《瀛寰志略》一书中盛赞美国的国政民风之美。徐继畬是中国最早的“中式民主主义者”,他评价美国的共和制是: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对于华盛顿本人,他更是大加赞赏:“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上面这段话后来被刻成石碑,作为大清国宁波府1864年赠给美国人民的礼物,镶嵌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最高的建筑物——华盛顿纪念碑上,是纪念碑上唯一的中文石碑。在徐继畬眼里,美国的共和制是真正贯彻了传统儒家“天下为公”的理念,而创立这一制度的华盛顿更是堪比周公、孔子的西方第一圣人,也是世界第一大圣人。和今天还在期盼圣主、明君、救星、领袖的国人相比,徐继畬的认知超前了近两个世纪。 美洲大陆被欧洲的探险家发现之后,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受到迫害的欧洲新教徒(主要是英国清教徒)前仆后继地移民北美。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在乔治·华盛顿的带领下,北美英属殖民地的人民在反抗宗主国英国的独立战争中赢得胜利。由13块英国殖民地联合组成的新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宣告诞生,英国国王的统治权被废黜。大家拥戴华盛顿做新国家的国王,这是“循世及之规”的舆情、民意,却被他断然拒绝。作为殖民地联军的总司令,他遣散军队、解甲归田、回到家乡继续做他的农场主去了。此后几年,美利坚合众国曾短暂地处于没有国家元首,也没有能有效施政的联邦政府的状态。于是,历史给了这块美洲土地上的清教徒精英们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实现“上帝在人间的目标”,建造一个全面超越旧世界的的“山巅之城”。(“山巅之城”一词出自《马太福音》第五章:“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山巅之城’就是激励清教徒用自己让世人看得见的德行,给世人做出榜样的意思。) 1787年5月,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在费城举行。乔治·华盛顿受代表们推举来主持这个会议。来自十三州的55名代表在会场认真地争吵了3个多月直到9月17日(美国宪法日),他们谁都不曾想到,他们正在做一件前无古人的实验。他们正在创造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先例可循的、主权在民的社会治理模式;一个“开天辟地”的、崭新的现代政治文明将因他们的“争吵”而诞生。 我们习惯于把人类有文字记录的信史称为文明史,其实呢,人类走出丛林后从来没有停止过自相残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始终左右着人类的行为和命运,古代史如此,近、现代史也是如此(最远的大约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共工与颛顼争帝”,失败的共工绝望地头撞不周山,把天撞塌了一角。最近的则是正在进行的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战争;这场战争正在把世界拖进经济衰退的深渊、拖到核战争的边缘)。而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呢,在二百年前(中国的乾隆年间)就要挑战人类亘古不变的社会“丛林法则”,并且反其道而行之!作为胜利者的代表,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没有像以往所有国家改朝换代时的胜利者那样“赢家通吃”,谋划着怎样垄断权力,怎样压榨人民;怎样名正言顺地剥夺失败者的生命和财富;怎样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传之万世。他们最为关心并且争论不休的问题是应该制定怎样的契约,才能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平等的尊严和权力不被他人特别是政府所侵犯。他们一心一意想的是:从所有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设计出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确保人们不被自己让渡出部分权利所孵化的公权力所反噬。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对人性的洞察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代。会议代表、宪法的撰稿人之一詹姆斯.麦迪逊(美国的第四任总统)说的很明白:“如果人都是天使,那么我们连政府都不需要;如果我们的官员都是天使,那么我们也不需要在政府设计中加入种种的内外制衡。”美国独立运动的思想家托马斯·潘恩说的更直白:“政府哪怕是在最好的状态中,也不过是个不得不接受的魔鬼。而在最坏的状态下,则是难以忍受的魔鬼。”于是,以限制“人性恶”为目标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费城诞生了。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三权分立、宪法至上、人人平等”的法律基础。创造了一种崭新的划时代的“主权在民”的国家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已经高度成熟的欧洲文明,特别是那个早在13世纪就以“王在法下”的“大宪章”约束君权的英国法制传统到美洲落地生根之后结出的硕果。 人类从部落聚合成国家之后,几大文明古国陆续发明了文字,记录了所有前现代国家的“文明史”。在前现代的历史叙述中。所有国家其实都不过是人类在弱肉强食、打打杀杀的“丛林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用武力夺取,再用武力加以控制的地盘。国家也因此成了王者的私产,包括供他们奴役、盘剥的臣民。国家的设立和运转都是以帝王个人及其家族的利益为核心,为帝王个人的意志所左右。东、西、南、北、中,帝王是主宰一切的,帝王的权力从来不受任何制约,如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所说:“朕即国家”! 美国宪法把以往的“国家”概念来了个底儿朝上的巅覆;给了“国家”一个崭新的、文明的,反“丛林法则”的,因而也是“现代”的诠释:国家不是统治者的私产。国家是生活在历史形成的国家疆域内(如北美13州)的人们基于某种共同的需要和共同的利益(主要是安全保障和协调经济发展)所结合成的社会共同体。国家存在的的唯一理由就是保障公民个人的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受侵犯;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人民提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公共服务。 美国宪法的序言只有一句话:“我们合众国人民(We the people),为建立更完善的联盟,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We the people!我们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在美国,人人生而平等。平等和民主,是这个新国家建立的基石。“以人为本、拿人当人”,还是“以权力为本,只拿自己当人,不拿别人当人”,是民主和极权的分野,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分野。美国的宪法二百多年没改过一个字,弱小的美国也逐渐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成了世界上最富裕、最强大也是最吸引人、最富创新活力的国度。用全球性和大历史的视野看美国的崛起,你就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民主本身就是生产力,就是人民幸福、国家强大的制度保障。 华盛顿在1789年经过选举团投票全票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总统)。四年后,尽管华盛顿相当不情愿,他还是被选为第二任总统。两届总统任期届满后,华盛顿坚决拒绝连选连任,他说:“我走在尚未踏实的土地上,我的所作所为将可能成为以后历届总统的先例。”他苦口婆心地向拥戴他的美国人民解释:“你们再继续选我做总统,美国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了。”华盛顿是只做不说的“行为艺术家”。他没有留下任何著作,也没有留下任何豪言壮语。华盛顿在费城主持制宪会议时总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那儿,用他的威望维持会议的秩序,让代表们能专注于讨论问题而不是关注他本人的立场和态度。他凭着自己的洞察力,看准了就做。他坚信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没有任何人可以在美国凭着暴力、或只因为“血统纯正”就可以垄断权力的继承。 华盛顿对人性的理解特别透彻。他知道人的七情六欲中权力欲是社会性危害最大的“动物性欲望”,是绝大多数人根本不曾领略过的春药,毒品和致幻剂。华盛顿之前和他之后的人类历史证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长期把持权力必然会损害当权者本人的智力,摧毁当权者原本正常的思维逻辑、情绪管理及更重要的认知能力。当权者一旦变身独裁者,其愚蠢、邪恶与疯狂都将是无止境的,对人类的危害也将是难以防范、难以遏阻的,因为你永远无法预测一个疯子握有绝对权力时会做干出什么丧尽天良的事儿。很不幸,二十世纪的人类(包括中国人)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之后才开始明白华盛顿早就提醒人类的、如此浅显的道理。 限制当权者的任期就是对人性恶的防范,而当时制定美国宪法的精英们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任期是一个问题。华盛顿却在实践中感觉到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并且用拒绝连任和有条不紊地和平移交最高权力的行为、为解决这个问题贡献了自己的方案。总统是代表国家执行公权力的首席执行官,任期制是为防范总统个人权力欲膨胀所设的时间控制阀,是确保国家公权力失序时能及时纠错的制度性保障。任期制是人类自有文明史以来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制度设计!这是华盛顿个人的超凡创举,是华盛顿对人类进步事业的杰出贡献!二百多年过去,任期制已经成为现代民主制度的标配!也是检验民主制度真伪的试金石!任何“民主政治”,一旦没有了任期限制,那就一定会蜕变为假民主、真独裁的法西斯!如果这个独裁者是通过民主程序上台并且在开头几年的施政成绩特别“靓丽”、那么当他变身独裁者之后,他的能力和执念对人类的祸害将会大的难以想象,难以置信。这样的典型有两个,一个是二十世纪德国的希特勒,他已经被钉在历史的恥辱柱上了;另一个是二十一世纪俄罗斯的普京,他将走向何方?我们且拭目以待。 美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废黜专制王权,实现“主权在民”的国家。美国有一位华盛顿这样德才兼备的人作为第一任总统是幸运的。它颠覆了人类自有文字以来如天经地义般存在的王权世袭的专制模式,“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或者如徐继畬所说:“创古今未有之局”。(在我们从小学的历史教科书中,“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这个词组一直是形容苏俄“十月革命”的专用词组。这个关于历史的弥天大谎终于被历史啪啪打脸。现在的俄罗斯,“十月革命”被正名为“十月政变”)美国宪法的签署意味着现代政治文明蕴育成型。标志着人类从此步入了由古代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艰难转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在立宪之后的160多年一直都是未写进宪法的“约定俗成”。直到1947年3月21日由美国国会批准了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并于1951年2月27日得到多数州的批准生效,才使华盛顿的创举正式成为美国联邦宪法的法律条文。 美国宪法诞生两百多年了,目前,在全球192个公认的国家中,民主国家已经由当年的1个发展到123个。此道不孤,民主转型的世界大潮浩浩荡荡;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几个专制的极权国家总要喊几句民主的口号,贴几张民主的标签给自己作包装了。 华盛顿拒当国王和拒绝连任第三届总统的“政治行为艺术”让民主在美国扎根,并逐渐培育了稳定有效的权力交接模式和与之相匹配的社会文化心理。华盛顿用他自己做而不述的“行为艺术”为人类跨入现代文明做出了独一无二的、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贡献! 父亲对华盛顿的景仰,印证了五四时代的新文化运动如春风化雨般地播撒着新思想、新观念,开阔了那一代中国青年的格局和情怀,也印证了父亲年轻时选读法学的初心。 我还猜想,父亲选择修读法学的另一个原因,可能因为“省立高等法律专门学校”离家近,他可以在安庆本城住家走读。家族的人丁不旺是爷爷的心病,他是独苗,下一代也只有伯父与父亲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北平,小儿子自然该留在身边。学成后既能用所学的法律匡扶正义、报效国家,又可以就近照顾家人。 父亲很少跟我们说及他的家世。唯一一次说及家世是听他念叨他的祖父(我的曾祖父)。他说我们的曾祖父能双手同时打算盘,是个特有本事的人。长毛(太平天国)起事,祸害了长江以南的半个中国,曾祖父只身从江西原籍避难到北方,定居在淮军驻守的天津卫。恰逢淮军第一名将、直隶陆路提督刘铭传招募管理军队财务的干才,他的能力被人发现并引荐给刘铭传,从此成为刘提督麾下清军“后勤部”的官员。光绪十年,刘铭传临危受命,被任命为台湾首任巡抚,负责台湾的行政与军务。曾祖父同年随刘铭传到了台湾。又过了十年,清国甲午战败,台湾被割让给日本。已经辞了军职在家养老的曾祖父不愿留在台湾当亡国奴,率全家老小十余口渡海回归大陆。为什么偏偏选择到安庆定居呢?我想,因为他的淮军伙伴都是安徽人,或者我曾祖母的老家干脆就在安庆? 在省立高等法律专门学校的学习提升了父亲的眼光和能力,但他毕业后并没有留在安庆,因为安庆的发展空间毕竟逼仄了些。和他的兄长一样,父亲不想在家子承父业,守着爷爷的店铺当掌柜。近在咫尺的南京,顺江而下乘船两天即可到达的上海都有安庆无法比拟的开阔,都是当时让自己所学的“法政”施展拳脚的大舞台。父亲说服了双亲,选择到离家乡不远的上海、南京去闯荡,这个新世纪的知识青年从此踏上了追寻自由、实现自我价值的荆棘之路。他没有去北京投奔他的哥哥,那里是当时新文化运动的中心;他也没有选择出洋勤工俭学,他没有那样的远见和魄力。如果他那样做了,他的命运将会改写。去上海是他长大成人后第一次为自己做出的人生选择,这当中有他的自由意志,但其中可能也包含了某种无奈和妥协,因为当时他是家中唯一留在父母身边的儿子。“父母在,不远游”,他理当离家近些,方便在父母亲需要时回到他们身边。父亲深爱着他的母亲。我记得在头发胡同家里糊着旧报纸的南墙上,永远挂着家里唯一的镜框,已经看不出木框颜色的镜框内镶着奶奶一张发黄的照片和父亲为奶奶写的悼文。那时,奶奶辞世已经几十年了。悼文是用文言文写的。我至今还记得悼文的开篇是:“贤哉,吾母!------”。镶着父亲《悼母文》的镜框一直挂到1966年的八月,红卫兵抄家后才不知去向。父亲的童年应当是快乐的。除了衣食无忧,还有奶奶的惯和宠。还是听大伯母说的:父亲小时吃饭总喜欢在饭碗下再垫一个碗,没有就闹。奶奶就惯着他,直到十来岁才改掉这个习惯。借用二十一世纪的一个“网络新词”,成长期的父亲也许可以算作典型的“妈宝男”,一百二十年前的“妈宝男”。心理学家说“人在0——13的成长期的个体经验塑造了人的个性,影响人的一生”。此话在理,父亲的“乐观”和“短视”,都有他童年经历的影子。 上海是当时中国最年轻的大城市,也是当时东亚最繁华最有国际范儿的大都市。从某种意义上说,上海是西方列强送给中国人的礼物。没有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就没有上海这个城市。1842年初冬,一艘英国轮船停靠在黄浦江出海口,一名英国上尉下船后骑马找到上海县衙门(在今天的城隍庙),他拿出清政府的公文和《南京条约》的中文译本要县知事根据条约划个地块做租界。县知事大笔一挥,在黄浦江边划了一块无主的滩涂地。几年后这片长满芦苇的滩涂地建起了成片的高楼,起名“外滩”。外滩是上海现代化的名片,外滩这个街名也在不经意中讲述着上海的前世今生。所以人们说,先有租界,后有外滩;先有跑马场,后有南京路。欧风美雨的浸润让上海最先“现代化”,上海,也因此成为中国最具契约精神和市民意识的“魔都”,没有之二。 父亲开始“沪漂”的时间应当是五四之后。当时,他那大名鼎鼎的怀宁同乡陈独秀和共产国际的代表正在上海为筹建中国共产党(也是共产国际的中国支部)忙得不可开交。父亲说过他和同乡陈独秀有交集。为什么交集,如何交集,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陈独秀的“阶级斗争理论”和“共产革命主张”没有引起父亲的兴趣。父亲一生无党无派,在他看来,信奉“主义”、组团结社和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相互矛盾的。胡适主张“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和胡适想到一块儿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