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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岛大侠的博客  
超长篇纪实文学《厦漂17年,那渐行渐远的人和事》作者、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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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七章 仁者乐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六章 一往情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五章 无法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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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一章 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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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漂17年,那渐行渐远的人和事】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七章 仁者乐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六章 一往情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五章 无法双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四章 穷且益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三章 欢喜一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二章 落花有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一章 诱人的
· 厦漂17年之:第四十章 嫁给爱情
· 厦漂17年之:第三十九章 莫可名
· 厦漂17年之:第三十八章 她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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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漂17年之:第二十三章 酒精沙场,爱恨情仇都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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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哥原本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的,比我们小一届,是泉州华侨大学那边的。

坤哥大学的时候篮球打得不错,仰恩大学和华侨大学,离得近,经常搞联谊,篮球赛便是其中之一。那女孩是啦啦队的,一来二去的,就成了男女朋友。

2007年,这个女孩子也毕业后,跟坤哥租住在中埔民房里。

坤哥来往的同学很少,所以他很关注我和阿龙哥,虽然他酒量跟我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每次我们喝酒,他都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同学一场,也不好拒绝吧。

他很爱炫耀他的漂亮女朋友,不过那女孩长的确实标致,甜美可人,还挺有礼貌,我们常常一边咽着口水一边骂:TMD,鲜花都被牛粪给糟蹋了。

坤哥为人比较龟毛,他从来不邀请我们去他那边玩,请吃饭喝酒更是不可能。我们也无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少来往倒落个耳根清净。

上大学那会,只知道坤哥乖张暴戾,我们都敬而远之。到了厦门之后,跟阿龙哥和我相比,倒像是跟班小弟,跟他巨响的“带头大哥”威名完全不符,经常成为我们戏谑的对象。

尤其是阿龙哥,据我今天可以清晰回忆得起来的,阿龙哥借着“不倒翁”般的酒量,对坤哥假惺惺夸奖、引诱、激怒、使诈的次数,不下于50次。

比如阿龙哥会对着一桌子的同学讲:

“还是阿坤厉害,这些个土狗,我一个都瞧不上,阿坤,走一个?”

“阿坤,这酒好啊,真他妈的香啊,不懂行的才干坐着,你要不要来点?”

“阿坤,你人长得倒人模狗样的,就是不知道你的斤两,是不是也一样坚不可摧?有种跟我干瓶?”

“阿坤,这就是你的不是了,酒桌上没有男女生,只有酒鬼,你他妈的哪门子的怜香惜玉啊,自罚三杯吧!”

说也奇怪,一物降一物,每次跟阿龙哥喝酒,坤哥都是被带着走,完全由阿龙哥控制节奏,每次都酩酊大醉,都是现场直播“呕吐”,每次边吐边拉住阿龙哥:CNM的阿龙哥,老子还没醉,我要干死你!阿龙哥巴不得他那样,每次都把坤哥搞到分不清拇指食指才作罢。

这边阿龙哥是屡试不爽,频频得手。那边是坤哥被挠的心神不定,屡败屡战成炮灰也毫不示弱。和这两坨鸟人喝酒,累却有趣。

坤哥每次酒过三盅,其实就差不多了,尤其是三杯红酒,那是他的秦岭淮河界限;三杯过后,必定败北,偏偏他无所畏惧,三杯后,上蹿下跳,总是一口蒙掉一杯,几乎是每次,他要么吐在桌边,要么吐在去厕所的路上,要么当众扣着喉咙,一副被阿龙哥逼上绝路的仇恨,简直就是杨白劳对决黄世仁,可器不如人,一败再败、三败四败,永无翻盘的可能。

直到今天,阿龙哥来厦门的次数少了,有时候来厦门遇上坤哥,还是过去的那套,而且更直接:阿坤那,那么辛苦有什么用,搞不好钱在银行人在天堂,哥们还得去给你扫扫墓,不如饮酒作乐、爽过神仙,要不要搞几两?

简直是英叔在召唤僵尸一样,阿龙哥一点符,坤哥马上一跃而起,跟随阿龙哥的节奏吐、吐、吐、吐……哪怕他身体不适、哪怕医生交代他要想种上种子得戒酒、哪怕是他老婆揪着他耳朵一顿臭骂。

阿龙哥是酒国英雄,坤哥却是酒囊饭袋。酒鬼和酒鬼,雌雄一试便出。他俩倒是爽翻天了,每回都是我在擦屁股,帮他们收拾残局。

比如去KTV,他俩傻货都不会唱歌,一到房间就开战,几个回合下来,坤哥便会现出原形:来KTV的都是傻叉,你们唱个屁啊,有种来跟老子比划比划!再醉,坤哥都不会倒下,而是亢奋地手舞足蹈,一看到漂亮妹妹,便高声吆喝,好几次差点被人男同伴暴揍。

回到住处,完全无知觉,梦游一样,一个晚上会荡悠好几个地方,大小便失禁,一会地上拉一泡、一会厨房拉一泡、一会直接拉床上。最严重的时候,在阿龙哥床上拉了两泡,外加在阿龙哥新买的皮鞋里撒上一大泡骚尿。阿龙哥恨得想砍死坤哥:天天骂,用尽各种低级粗话骂坤哥,前后持续半个月,余怒未消。

在厦门十几年,坤哥经常联系我,不过我都是各种借口推脱掉,一是我确实忙,二是我不图什么,记不得多少次了,下馆子、泡脚、去KTV,买单还是小事;每次扶着不知东南西北的坤哥回家。

坤哥惹事的时候,总得有人挺身而出,所以每次只要有坤哥在,我自己酒都喝得不尽兴。阿龙哥开玩笑说我是全职保姆,称心称职,不搞事,搞了事也从不退缩,可我讨厌那样子,坤哥不是我的儿子,我只是尽了道义,而非义务。

坤哥比我大五岁,一脸的老相。但是在大学的时候,他已经白了头,大学都毕业十六年了,现在的我,比当年的坤哥大了十二三岁,几乎还是满头乌发,因此,我推测:坤哥凄风苦雨的长相,是跟其本身的生长环境有关系。

跟他苍老长相不对称的,是坤哥的见识和心理年纪,坤哥思维偏激,不善于管理自己的情绪,生气的时候,全身都在颤抖。接触得多了,常常是我在帮他拿主意。

有时候阿龙哥会说:那样的垃圾人,离远点好,搞不好你某天就被砍死了。

这是阿龙哥的好意,我自然听得懂。

可在当年的我看来,一个人成熟与否,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始终心怀美好,对理想的不懈追求;一方面是常怀平常心,对残缺人事的接纳。

我是个普通的平常人,一直都谨小慎微,懂事后基本不惹事;遇上事了,也能坦然自若地面对。而坤哥这种人,估计是我命里的劫难,既然躲不开,不如笑脸相迎。

芸芸众生,除了极个别的天才和残障人士,普通人,大家都差不多,智商差不多,很少有人比别人傻上一大截,但人生总有怪事,不是事事都能找到答案解释的。我不爱去算计,不是因为我蠢如猪,而是面对生活,想活得顺其自然一点。

从小到大,我不懂得拜拜,到了寺庙,既不烧香,也不会拜拜。不是我不敬神佛,只是我有自己的坚持。我始终认为: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佛在本心不需求。我到寺庙,不求财不求色不求富贵不求永生,只为了感受那一份安宁和慈悲。

在厦门,跟坤哥交集的最多,估计还是我,相逢即是缘分吧。

每回去泉州参加同学婚礼的时候,坤哥酒过三巡,看到同学们,回想他在宿舍所遭受的种种“委屈”,便会哭哭啼啼。而据他讲,他遭受的那些委屈,都是拜我所赐,我是“罪魁祸首”。

刚开始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纳闷,因为每次醉酒的时候,他已经逻辑混乱,说话颠三倒四了,加上我很痛恨老男人哭哭啼啼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像个弃妇。

后面哭泣的次数多了,我大概把事情了解了个大概:我大一的时候卖面包,赚到了手机、山地车,也赚到了宿舍里的小卖部。这一切被隔壁的坤哥看在眼里,心痒痒得不行,可是坤哥功课差,家里又穷,他没精力也没启动资金。

我开小卖部期间,还买各种冷饮,我经常用小推车,将一件一件的冷饮,拉到男生宿舍外面的篮球场,打篮球的学生们,各个大汗淋漓的,抢着买我的饮料。

坤哥是篮球迷,天天都打篮球,我的一举一动,自然全被他收在眼里。于是,大一下学期,坤哥在老家求爷爷告奶奶,筹齐3000块钱,一开学,就买了很多可乐啊、矿泉水等饮料,原本计划大赚一把。没想到活活被我搞死。

我木讷,但坤哥比我更加木讷,呆如木鸡的那种。那一学年,开学后,经常下雨,喝饮料的人本身就少,再加上我在宿舍把杂货店开起来,熟客们习惯去我宿舍买东西,因为我宿舍总是人气旺盛。这还不打紧,更要命的还在后头。

天气好转了,打篮球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我急着把杂货店出手,好去学生街那边开个休闲吧,我一边到处考察店面,一边把所有的饮料打八折处理,也就是我的拿货价。

我进货的数量比坤哥大,货也销得快,所以就算打八折处理,我也没亏本。这下可把坤哥彻底害死,借的钱陆续都投到饮料中去,不打折跟进,眼睁睁看着我卖,他自己的货将全烂在手里;打折跟进吧,他将血本无归。他那个恨,有一次喝醉酒,他说那时很想把我做了。

我听得毛骨悚然。

在我的挤压下,坤哥的饮料卖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是自己喝,他说今天他看到可乐,就会觉得耻辱,几乎不喝饮料;大多数的饮料,都过期了,一天夜里,坤哥一边哭着,一边将饮料分几次倒入了宿舍前面的惠女水库里。

饮料倒进水库里,坤哥的心也被我蹂躏的粉碎。那一夜,他在惠女水库边上,坐到了天明。

我怀疑坤哥有被迫害妄想症,因为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忙着在校报上发表文章、忙着实践部的各种活动、忙着跟君通信通话……我的日子过得心无旁骛的,真的忽略了坤哥这个弱势群体。

泉州的同学说确有其事,坤哥确实跟在我后面做生意,坤哥从大一上学期就偷偷往家里打电话,叫他老父亲无论如何,也要帮他借到钱,说他要大干一场。

我无心伤害到了坤哥,还好没有被捅死。到厦门,我经常被坤哥连累,但一想到曾经那样蹂躏过他幼弱的内心,我动了恻隐之心,不再像阿龙哥那样,把坤哥当成一坨臭狗屎,往死里整。

坤哥满脸沧桑,却满心幼稚。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喝酒,都是自不量力、螳臂当车。但在泡妞方面,还是可以的。这么些年,坤哥的女朋友换过一茬又一茬,一段时间不见,坤哥还是那个坤哥,留着小胡渣的小渣渣,身边的女孩子却走马观花一样,看得我们眼花缭乱,想不明白那么些个唇红齿白的小美女,怎么年纪轻轻就眼瞎了呢?

泡妞这件事,大概也是坤哥唯一拿得出手的了。

在学校那会,坤哥经常吹着口哨,满面春风出现在我们宿舍,我们都会问:阿坤捡到钱啦?

我出去爽了!坤哥不无得意。

去哪里爽?丰州镇还是罗溪镇?我们好奇害死猫。

NO NO NO。我去泉州爽了。坤哥一脸的淫荡。

这么屌,贵不贵?我们准备打破砂锅问到底。

贵毛,爽我女票啦,不用钱,随便玩……坤哥变态的回答,我们哈喇子流了一地。

有时候,坤哥还会传授经验,在很多个熄灯后的深夜,在我们宿舍过道上,坤哥神采奕奕、添油加醋地描述把妹的必杀技,搞得我们手上的圣贤书,成了听说书时的摆设,再强行静下来复习,也是味同嚼蜡、索然无味。

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坤哥应该深有体会。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们常常设想坤哥的漂亮女朋友从来不曾遇到过坤哥,幻想自己才是她身边的护花使者。对于坤哥的华大女朋友,我们是羡慕嫉妒恨的。可坤哥这个混球,始乱终弃,半路把人姑娘扔在厦门空旷的大街上了。

坤哥家里穷,坤哥女票家里也穷。俩人都是纯屌丝一枚,坤哥又好吃懒做,常常寅吃卯粮、入不敷出。

两个人过日子尚且如此艰辛,坤哥常常觉得人生灰蒙蒙、一眼望不到头。

可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坤哥和小情人苦苦挣扎的时候,房租常常都交不起,经常被房东下最后通牒,坤哥没人缘,一听要借钱,同学们都一套套理由甩过去,次数多了,坤哥的尊口也就免开了。在坤哥最困难的时候,偏偏女朋友的亲弟弟,不识趣地来厦门投奔他们了。

这下尴尬了。

小弟很懂事,打地铺。可坤哥心里有了阴影,每当要办事的时候,想到近在咫尺的“小舅子”,坤哥竟然不举了。

一次不举,没放在心上,太累吧;二次不举,没有在意,没心情吧;三次不举,坤哥恼了。

钱不够花,女票不能满足,坤哥把一肚子火,全部发泄在了女票身上,在“小舅子”出去的时候,把女票打得死去活来。奇怪的是,每当看到女票哭泣的脸庞,坤哥久违的二弟竟然高昂着头,不用说,坤哥把女票按在地上,一顿猛怼。

坤哥爽了,女票的心死了。跟坤哥拜拜了。

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愿意用几世换我们一世情缘。《求佛》这首歌曲,在我们毕业的2006年,火得一塌糊涂。

今生的相聚都是前世的因缘,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都不行。很多心如死灰,平淡无奇的夫妻,却能白头到老,往往是因为各自醒悟,不再怀有风花雪月、阳光白雪的期待,自然能够相敬如宾,采菊东篱下,悠然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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