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个好地方,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千奇百怪的观点也是层出不穷。以前看古龙的小说,有一句话记得很深,“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可不是吗?中文网络虽然是个虚拟的社会,但也是一个江湖,同样是精英荟萃,藏龙卧虎,刀光剑影。 有一点不同的是,在这个网上的江湖,大家都看不到彼此的真面目,因此网友们的观点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各位在现实生活中的声望,权势,财富,都起不到半点作用。虽然每天网上灌水的帖子多如牛毛,但是,有一些观点还是值得去好好想一想的。比如说,前一段时间有网友们在讨论性交易合法化的问题,大伙儿你来我往,争得不亦乐乎。其中有一位网友为了反驳对方辩友的观点,提出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鼓吹卖淫合法化的,是否愿意自家的孩子当娼妓?”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几个颇为类似的问题:提议同性恋合法化的,是否愿意自家的孩子当同性恋?提倡吸食大麻合法化的,是否愿意自家的孩子抽大麻? 后面的这两个问题,是过去的一二十年里,在西方议会讨论同性恋合法化和吸食大麻合法化的议会辩论中,讨论过很多次的问题。人类社会的认识是在不断进步的,我们一开始不理解,不愿意接受的理念,在不断的交流和认识更新下,慢慢的也达到了共识。那就是,这两个问题在逻辑上,是有漏洞的。为什么呢,因为提议某个合法化议题,我们考虑的,是这个议题对人格的尊重,对社会的影响,和在伦理上的接受度。而这些考量,和辩论双方对自己家孩子的希望,是没有什么逻辑联系的。 回到这位网友所提出的问题,我们讨论性交易合法化的议题,是在讨论当今社会是否有接受这个提议的伦理基础和社会准备,是否会因此对当前社会的社会结构和道德观念有巨大冲击。这和一个人愿不愿意自己家孩子去做性工作者没有任何关系的。我首先要声明,除了我自己,我不能代表中文论坛里的任何其他网友。我自己的看法是,除开那些已经有立法来保护性工作者合法权益的国家,如果将来在我所居住的区域有这样的立法讨论,我是会投赞成的一票的。 虽然我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去做性工作者,但是,那只是我个人对孩子的期望。而如果将来我的孩子,或是提出这个问题的网友的孩子,或是其他网友的孩子,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个人原因,去从事这样的职业,我希望我们能够依据这样的法律,尊重他们的选择和人格,保护他们的权益,不会将他们视为二等公民。 我还想多谈一点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这其中有几个词很明显地反应了提出这个问题的网友的个人倾向性,例如,“鼓吹”,“娼妓”。如果大家是平等地讨论一个议题或是一个理念,我想这样的倾向性是可以尽量避免的,因为这会很容易地升级为对辩友人格上的攻击。 这些其实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只不过是大家平时生活中所用到的逻辑常识。比方说,如果现在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这些鼓吹在家里看黄片合法化的道德败坏者,是否愿意自家的孩子当色情演员?”我估计颇有些网友会认为我很有点君子剑岳不群的风范。 我得承认,群众们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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