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是因為以前和一位網友討論。他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那就是,在我們的現實世界裡,每天都有殺戮和生死,那我們修行人該怎麼看待這樣的現象,該怎麼樣去處世呢?我覺得不僅是對修行人,對所有在紅塵中打滾的眾生,這都是很好的一個問題。 首先,實事求是的說,關於殺戮的實際情況,的確是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的。我們喝的每一杯水,都有無數的微生物,它們會被我們體內的胃酸所殺死。我們所邁出去的每一步,都會造成無數小生靈的滅亡。我自己更是個享樂主義者,吃的經常是大魚大肉,那可都是用有情的性命換來的。 既然如此,是不是我們就可以破罐子破摔,乾脆放開手腳,大砍大殺呢?只要是對自己有利的,或者說,更高大上一點,對自己的理想有幫助的,就神來殺神,佛來殺佛。反正都是佛性不移,生死都是無生。可能還有一些得道高僧,甚至覺得,我是在幫你們這些無知的有情提前超度,死在我手上是你們十世修來的福分,可以幫助你們提前往生淨土,阿彌陀佛!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我們無意中所造成的殺孽,我們為了自己的生存所做的業,是惡也是適應,是障也是任運,本來就是我們在世間生活的很自然的一部分,沒有必要妄自菲薄,當然更沒有必要沾沾自喜。但是,如果存着犧牲其它生靈的心,去幫助自己得道,傳法,或是成就利益眾生的偉大事業,那必然是和佛家的第一義背道而馳的。 什麼是第一義?是空性不一不二;也是任運圓成,本性自性空。簡單的說,是世俗與勝義雙運。只懷着空性無生,不行世間法,不尊重世間萬物,那終將是空中樓閣,不僅不得解脫,而且作孽。 我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在殺生;但是,這並不妨礙我也愛惜和珍視生命。家裡有了小蟲子,我會想方設法放它們出去;我踩死過無數的螞蟻,心裡卻坦坦蕩蕩,沒有一點罪惡感;但是,如果哪天我看到腳下有隻小螞蟻,我照樣會高抬一步,放它一馬。
總而言之,我就是個假正經,明明殺生無數,可是我也不願有意識地傷害生靈。我信奉的是眾生的覺性平等,那是因為我相信世間的有情都是有覺性的,皆能開悟。我不能因為我想解脫,或是我想幫助別的人解脫,就去故意傷害那些無辜的生靈。 我自己的師門裡有很多的方便法,其中有一種叫誅殺的法門,據說是降魔護道的利器,斬的都是妖魔鬼怪。我這個人有點憊懶,不是很虔誠,我從來就不學這個。為什麼呢?首先,什麼是妖魔鬼怪?我覺得,除了我自己的心,世間有情,都不能說是妖魔鬼怪。因為這只是標準的不同。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對屠宰場裡的牛羊來說,我們人類,才是貨真價實的妖魔鬼怪。 我以前開玩笑,說自己想當個花和尚,我其實是真的這麼想的。我從來沒有守佛家戒律的習慣,而且我從來都不去記,也記不住那些大戒小戒。我只信一條,依法不依人。其實我還有另一條在世間生活的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然,很可笑的是,我心裡雖然是這樣想的,但我現在一樣還是貪圖美食。如果將來我的境界升華了,到了能捨身飼虎的地步,很可能就和我兄弟陶陶三一樣,肉也不吃了,開始持齋修行。那時候,我可能會變得很無趣,或者更有趣。 不過,又有誰在乎呢?不損本來面目!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修行的一點體會(下) 修行的一點體會(上) 佛家的見地 打坐的正確姿勢,好處,和一些切身體會(下) 打坐的正確姿勢,好處,和一些切身體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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