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5: 1-19】【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在尼希米記第五章中記載了,尼希米解決了百姓中富人欺壓窮人的問題,為窮苦百姓主持正義;尼希米以身作則從未加重百姓負擔,充分體現了這位神所重用的僕人的美好品格。本章首先說到:【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有的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要去得糧食度命’;有的說:‘我們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有的說:『我們已經指着田地、葡萄園,借了錢給王納稅。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並無力拯救,因為我們的田地、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百姓和他們的妻”,是指民中一些窮困的夫妻。“大大呼號”,就是在極度悲痛中發出的喊叫,也說明問題的嚴重性。“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就是指控訴同胞中富裕階層的人。“有的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要去得糧食度命‘”。這一類窮人家庭,因為人口眾多,所得不足供養,他們就“去得糧食度命”,就是想辦法借錢買糧食來活命。“有的說:‘我們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這一類窮人家庭,他們雖有田產、房屋,但所得不足供養家人,被迫以田產、房屋作抵押,為“要得糧食充飢”。“有的說:’我們已經指着田地、葡萄園,借了錢給王納稅”。這一類窮人家庭,雖然出產足夠自家溫飽,但不夠繳納國家賦稅,就拿田地或葡萄園作抵押。“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並無力拯救,因為我們的田地、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這裡的“我們”,就是向人借貸的窮人家庭;“我們弟兄”和“他們”,都是指猶大的債權人。“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就是這些窮人家庭即將被迫出賣兒女作人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是指他們已經將女兒賣為人婢。“我們並無力拯救”,指無力贖回。窮人家庭怨聲載道,若不及時處理,後果是嚴重的,必會影響建牆工程。 【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我心裡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我心裡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因尼希米敬畏神,通曉神的律例典章,因此他聽到不道德不公平的事,“便甚發怒”。不僅如此,他“心裡籌劃”之後,立即“斥責貴冑和官長”,因為他們一面剝削窮人,一面謀取高利貸。“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摩西的律法規定不可向弟兄取利(出22:25等)。“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這是發動公眾的力量對富人施加壓力,同時也可教育大眾。“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是指尼希米、他的肉身兄弟和那些熱愛同胞的人,出錢從外邦人手中贖回猶大人。因神不願意祂“所贖的百姓”(出15:13)再度失去自由,因此律法規定:若有窮困的以色列人賣身為奴(利25:47-49),百姓有義務“盡力贖回我們弟兄”。而這些“貴冑和官長”唯利是圖,沒有遵行神的律法,所以尼希米責問他們:“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就是默認自己有錯。 【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着所應許的而行。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着所應許的去行。】“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你們所行的不善”,是指他們所行的違背律法。“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就是要他們敬畏神,遵行神律法。“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意思是猶大人有神的律法,卻違背律法,這樣必遭外邦人的嘲笑,也使神的名被褻瀆。“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尼希米告訴這些富人,他們也借錢給百姓,但他們沒有向同胞取利。“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就是呼籲所有的有錢人不僅不放高利貸,甚至應當免除利息。“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是窮人所抵押的財產,或因無力還債所沒收的財產。“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就是將已經收取的利息,或折算與利息相等的實物,都要歸還貧窮的家庭。“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着所應許的而行”。“我們必歸還”,就是歸還從前所取得的財產和利息。“不再向他們索要”,就是不再索取今後的利息。“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尼西米不僅要他們口頭答應,並且要讓他們在祭司面前起誓,就是要他們為自己所說的話:“必照着所應許的而行”留下記錄。“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着所應許的去行”。“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是象徵錢財被抖空的咒詛。“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就是他們若不履行所說的話,咒詛就會臨到那人的身上。“阿們!”表示衷心贊同,他們“又讚美耶和華”。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我的神啊,求禰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尼希米在擔任省長的十二年期間,並沒有象從前的波斯省長那樣“吃省長的俸祿”。因“省長的俸祿”,是從國庫稅收撥給,所以至少可以減輕百姓的負擔。“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加重百姓的擔子”,除了領取俸祿之外,還額外向百姓每日索要糧食、酒和金錢。“銀子四十舍客勒”,約值一般人半年的工資,這個數目可能指省長官府每日的開銷。“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就是任令他們的僕人作威作福,管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尼希米不肯濫用權力,因為他敬畏神。“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是指尼希米來到耶路撒冷,一心只為修造城牆,全力以赴,並沒有為自己謀利。“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是指尼希米的僕人們也同心合意,加入修造城牆的工作。“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是指從各國和各省暫時回到耶路撒冷的猶大人,或從被擄之地新近歸回尚未安定下來的猶大人。“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這包括親友、僕人和各級官長在內共有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就是受邀一同進餐。“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表明他待客非常慷慨。“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就是每隔十日就有一次特別酒席的招待。“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是指所有宴客花費,全部都出之他自己,免得加重百姓的負擔。尼希米以身作則從未加重百姓負擔,充分體現了這位神所重用的僕人的美好品格。而尼希米的積蓄可以供養一百五十多人十二年,可見他在回歸之前已經非常富有。“我的神啊,求禰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因尼希米看輕地上的一切名利,單單看重神的“記念”和“施恩”,尋求屬天的福氣,所以他能放下屬地的豐富,回到耶路撒冷重建城牆。從本章中我們看到神所重用的僕人尼希米的美好品格。願我們今天也都要像尼希米那樣,我們要擺脫屬地事物的捆綁,並要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活出來,讓人從我們身上看到基督而歸榮耀給神,這樣神必會記念施恩給我們!阿們! www.biblestudy-xbss.com 聖經分卷分章註解 霞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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