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落到实处 提要 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前提,就必须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细化,并且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逐步消除行政性壁垒,破除“透明天花板”的桎梏。 温家宝总理周三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鼓励民企参与到国企改制重组中来。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可以说是对前一阶段社会上纷纷议论“国进民退”的一个正面的、明确的回应。不管在一段时期内许多领域呈“国进民退”态势,也不管有关官员对此如何否认,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及温总理的指示,都表明了中国对“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问题是这几个原先一直为国有资本垄断的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早在5年前国务院的“非公经济36条”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当然,展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的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这就表明了5年来,“非公经济36条”执行落实得并不太理想。 5年来,钢铁行业的民营企业被国有企业一并再并,民营钢铁企业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一直被政府完全垄断的航空业对民营资本开放了才4年,如今仅有的几家民营航空的生存状况惨不忍睹;乳业里数一数二的民营企业——蒙牛也被大型国企中粮集团参股,国资成为蒙牛最大股东。国资大肆扩张、通吃一切、重新垄断,表现得最突出、最全面的是山西煤炭业。诸如此类事情一年多来频频发生。 今天,人们对于民营资本的高效率、活跃经济、促进就业等有利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优越性认识得很清楚了,同样人们对国有经济的低效、垄断甚至常常违背市场规律的不利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性也有所认识。因此,要使中国经济健康发展,有必要使民间资本健康发展。而要使民间资本健康发展,则有必要让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一些充分竞争的成熟行业。必须始终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因为一个服务性的政府应该是在市场之外而不是直接参与市场。 为了壮大民间投资,要确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不过,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明文规定。“非公经济”与“公有经济”一视同仁,可是当民航全行业亏损时,国有的民航大企业都获得国家补贴,民营的小企业却没有补贴;当油价倒挂时,国有石油大企业获财政巨额补贴,而民营小企业却无进账;几乎所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都有过国家注资的经历,而银行业内鲜有民营企业,更谈不上国家注资或补贴……因此,倾向国有资本的力量也就是挤压民间资本的力量,这种立体的、全方位的、时时处处的现象存在于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一纸文件、几条政策确实是难于马上改变这个局面的。 所以,确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必须具体。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四项具体措施,然而还需要有细则,这样才有可能将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落到实处。 而在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的前20年民营资本基本上也只是在个别行业内小打小闹。至今,中国的民营企业仍主要停留在高度依赖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这里当然有政策环境的因素,但民营企业本身对传统经营模式缺乏创新也是难辞其咎的。本轮金融危机已经让我们看得很清楚,中国的经济结构转型势在必行。在这种大背景下,民营企业实际上与国有企业一样,也有一种调整转型的迫切需要。而中国业已存在的一些具有冒险意识和创新精神的民企——如比亚迪汽车等,已经通过自身的成功尝试,为其他民营资本指出了一条充满希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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