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策略,善用离婚配偶的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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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这段婚姻维持了最少十年,且你没有再婚,不幸中的万幸,你将仍然拥有所有的已婚配偶的社安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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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离婚最少两年,只要你的前配偶达到合法的年龄62岁,不管他/她是否开始申请社安金,你都享有根据他/她的记录领取社安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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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注意,如果你没有达到完全退休年龄66岁,你的根据前配偶记录的社安金将按月递减,并且在你满66岁后,也不会增加到全额(你的前配偶社安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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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满完全退休年龄66岁,而且你的前配偶也满了62岁,你可以做有限申请 (Restricted Application) 。 这样,你的根据自己记录计算的社安金将获得推迟退休奖励 (Delated Retirement Credits),直到70岁,然后,你可以转到领取自己的较高的社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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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前配偶不幸过世,你可以要求转为未亡人的关系,领取未亡人的社安金(100%,而不是50%) – 如果后者高于前者。
最有趣的是,如果你的前配偶再婚,他/她的现任配偶和你这位前任配偶,拥有一样的配偶权利。诸位读者,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婚姻,不要给国家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当然,自己的幸福最重要,该离就离,这个世界,谁怕谁?谁离了谁也能活,起码有联邦政府社安金的保证。但最好能挽留就挽留,各自后退一步,天也宽地也阔。
第六策略,善用未亡人的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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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未亡人,你失去了领取50% 配偶社安金的权利,但你可以在60岁,而不是62岁,开始申请未亡人的社安金,如果你等到完全退休年龄66岁才申请领取未亡人社安金,你将得到100%去世配偶的社安金;或者是在62岁,开始申请根据你自己记录的社安金;但两者不能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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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60岁时开始申请领取未亡人的社安金,在以后的岁月里,如,70岁,转到领取 自己记录的社安金,如果后者高于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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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在62岁时开始申请和领取自己的社安金,到完全退休年龄66岁时,转领未亡人的社安金,如果后者高于前者。
下面简单介绍有关领取社安金的一些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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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退休年龄(Full Retirement Age)。
出生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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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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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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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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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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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and 2 mon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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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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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and 4 mon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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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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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and 6 mon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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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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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and 8 mon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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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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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and 10 mon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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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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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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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是为工作者和他们的配偶制定的。未亡人的规定有些微不同。同时,从这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完全退休年龄是在推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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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限制(The Earnings Test)。
据我理解,这个规定回答了可否一边领取社安金,一边继续工作挣钱。
如果你在没有达到完全退休年龄的62到66岁之间申请领取社安金,你每年工作的收入限度为$15720 (2015年),每超过两元,扣除一元的社安金。如果你达到完全退休年龄的66岁时才申请领取社安金,那么,在你申请领取的第一年,你的工作收入的限度是$41880(2015年), 每超过三元,扣一元社安金;从下一年起,因为你已超过完全退休年龄66岁,你将没有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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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社保金额的50%的按月递减
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在62到完全退休年龄66岁之间申请领按配偶中另一方的工作记录领取自己的社安金,其百分比将按月递减:
离完全退休年龄66岁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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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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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月(初步退休年龄62岁,离66岁差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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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 (能领取配偶社安金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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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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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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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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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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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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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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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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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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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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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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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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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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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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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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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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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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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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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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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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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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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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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9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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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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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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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5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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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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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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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4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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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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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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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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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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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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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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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3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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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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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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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7
|
23
|
42.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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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6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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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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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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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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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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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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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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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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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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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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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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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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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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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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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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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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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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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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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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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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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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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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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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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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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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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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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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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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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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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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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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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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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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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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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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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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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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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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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满完全退休年龄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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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将领取配偶社安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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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双方开始领取社安金后,有一方过世后的领取规则。
不管谁先过世,社保局将取消两笔社安金中低的一个,保留高的那一个(参阅前面第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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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12个月退出领取社安金的规定。
配偶中的一方和单身者在未到完全退休年龄66岁前开始领取社安金,可有一次机会退出领取(Withdrawal),但必须是在开始领取的头12个月内。以前的规定是在满完全退休年龄66岁后12个月内可更改退出。 退出时,必须退回所有已领取的社安金,但不用交利息。
当你在62岁到66岁之间申请并领取了社安金,随后发现计算有误,或者经济状况有很大改善,以后每年自己的收入铁定超过$15720 (2015年限额) 很多,你应该在头十二个月内申请退出领取,并退回所有已领取了的社安金。这样,你在66岁时可以重新申请并领取全额社安金。
(版权归作者长啸所有,欢迎讨论。2015年元月二十二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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