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4: 1-22】【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在路得記第四章,也是最後一章中記載了,波阿斯娶路得為妻,路得懷孕生子,給拿俄米乳養;路得按家譜是大衛王的曾祖母。因拿俄米有一個比波阿斯更近的親屬,如果他不願意盡本分,波阿斯才能買她的地,他才可以娶路得為妻,所以這裡一開始就講到:【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波阿斯與路得在禾場分手後,就趕去城門口;波阿斯不但言出必行,而且動作快,條理分明,在短時間內已經擬訂好通盤的計劃。“城門”是古代以色列城邑里公眾集會、買賣交易和審判案件的地方。波阿斯要找“那至近的親屬”,那人就“恰巧”經過了,這是神奇妙的安排,是神奇妙的引導。在《路得記】中一系列的“恰巧”,證實了路得與波阿斯的結合,自始至終都合乎神的計劃。這“某人哪”指出波阿斯是認識那人的,他就是比波阿斯“更近”的那位親戚,於是那人就坐在那裡。“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這十位長老是證人。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在此波阿斯向“更近”的那位親戚陳述有關贖迴路得之產業的事項。“我想”就是我想我應該告訴你,意思是提醒對方。“以利米勒的那塊地”,可能之前租給了別人,現在收割季節已過,拿俄米就可以賣這塊地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按照律法,“賣”地其實就是長期出租,到了禧年必須歸還原來的業主(利25:13-16)。因此波阿斯一再強調是“贖”,而不單純是“買”,也就是要給以利米勒留下後代,好讓那塊地將來能回到以利米勒的名下,“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而這位”某人”聽了波阿斯的陳述後,他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肯贖”。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波阿斯提醒這位親屬,按照律法,他在贖回以利米勒產業的時候也要娶死人的寡婦路得為妻,並且所生的後代仍然歸於以利米勒,為以利米勒的家族繼承產業。 聽到這裡“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那人本來願意贖回這地,可是一聽說還要娶死者的妻子,就不肯了,他的推托之詞是“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這正是當時百姓的屬靈光景,他們喜歡享用神的祝福,卻不甘心付上順服的代價。今天,我們若以自我為中心,當對自己的利益沒有妨礙時,表面上可以順服神,當與自己的名利衝突時,就很難順服,因為“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從前,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從前,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這人“脫鞋”表示放棄權利,讓給對方,就是象徵把買贖的權利交給波阿斯。而“脫鞋”並不是光榮的事,因為表明不遵行神的話,在神面前是蒙羞的(申25:9)。“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那人自動把鞋脫下來,卻完全沒有羞辱的感覺。神嚴肅的律法,現在已經被百姓看成了一件平常的事情,這正是當時大部分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波阿斯當眾位證人的面表明,他不但要買以利米勒家的土地,他還要娶“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這裡波阿斯提到路得“摩押女子”的身份,為要顯明神悅納投靠祂的外邦人。【在城門坐着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在城門坐着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那些在場的見證人很讚賞路得的人品,又佩服波阿斯付出的愛心和代價,很樂意成全這件好事,所以非常爽快地作見證,並且祝福他們。利亞和拉結是為以色列建立家室之典範,因此眾人祝福波阿斯,他所娶的女子路得也如同利亞和拉結一樣,為他建立家室。路得將使以色列家重新被建立起來,到了大衛的時候,這個預言就完全顯明出來。“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她瑪”是外邦女子,她和猶大所生的兒子法勒斯,成為整個猶大支派法勒斯族的祖先(創38:24-30)。路得也是外邦女子,因她投靠神,神就越過她外邦人的身份,賜給她蒙悅納的資格。長老們的祝福還包含了人丁興旺、家業穩固、名聲遠揚,國家強盛等許多方面,而歷史已經證明,神的祝福遠遠超過了他們的期望。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表明路得的兒子是神特別賜給的,因為波阿斯的年紀已經不小,而路得之前將近十年的婚姻里也沒有懷過孕。路得原是外邦人,她從一個可憐的摩押寡婦,到一個卑微的拾麥穗的,最後成為波阿斯的妻子,替他生了兒子俄備得,作了大衛的曾祖母,這是《路得記》的中心,也是本書情節的最高潮。波阿斯經過合法的手續,宣告要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並與路得結婚。因此,波阿斯不僅成為了路得親屬的救贖者,並且接納了她,成為她的丈夫。從此不再有”摩押女子路得”,而是”波阿斯的妻子路得”。此外,愛神也愛人的路得,經歷了神的揀選和安排,終於嫁給了波阿斯,與拿俄米同享波阿斯一切豐盛。【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這些婦女們從拿俄米的經歷,看到神在掌管一切,都讚美神說,路得懷孕生子,也是神的作為。拿俄米剛回伯利恆的時候,也是一群婦女迎接她,如今又是這些婦女,讚美耶和華神不但沒有撇下窮苦的寡婦,還賜給她一個養子,讓原來滿面愁容的拿俄米變得滿面笑容。“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拿俄米的“至近的親屬”,是指路得的孩子,“他必提起你的精神”,意思是他必使你的生命迴轉。當初出去的是甜的“拿俄米”,回來的是苦的“瑪拉”(1:20)。現在神借着這個孩子,使甜的“拿俄米”又回來了,所以說他必使你的生命迴轉。而且這愛她的兒婦比親骨肉還孝順,他們之間的情誼也比親母女還貼心。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因波阿斯買贖了以利米勒的產業,又娶了拿俄米的兒媳路得為妻,生下的長子就算作拿俄米的孫子,成為她“至近的親屬”,所以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婦女們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名字有敬拜和僕人的意思。通常人都希望孩子不富也貴,為什麼他們給兒子起名叫“僕人”呢?可能是路得留給人謙卑忍耐的僕人印象,也可能是希望孩子將來成為“耶和華的僕人”。路得與波阿斯是大衛王的曾祖,大衛王常常自稱是“耶和華的僕人”。可見在一個尊神為大的國家,作神的僕人是很光榮的。【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侖;希斯侖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這份家譜從法勒斯到大衛,中間跳過了若干代(代上2:5-15),只留下十代:從法勒斯到拿順,是寄居在埃及的五代,從撒門到大衛,是出埃及後的五代。“法勒斯”是猶大和外邦兒媳她瑪所生的兒子。“撒門”娶了投靠神的耶利哥妓女喇合(太1:5)。而《路得記》就以”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作結束。以色列的歷史就從黑暗、遠離神的士師時代,進入光明、信靠神的大衛時代。路得因着投靠耶和華神,她就蒙了神拯救的恩典,被波阿斯贖回,成為大衛家中的先祖,而列入耶穌基督的肉身家譜中。這是何等美麗和奇妙的完滿結局!《路得記》之所以能從饑荒、遠離和死亡開始,以豐富、迴轉和盼望結束,都是因為我們的神是信實、慈愛、也是全能的神。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堅定的信靠神,並順服祂,神也必按祂的信實和慈愛眷顧我們,賜福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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