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下23: 1-21】【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在歷代志下第二十三章中記載了,在亞她利雅篡位第七年,耶何耶大就為神奮勇自強,力助年幼的約阿施登上王位;亞她利雅就在殿外被殺死;耶何耶大又恢復猶大老百姓對耶和華神的敬拜。本章首先說到:【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裡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第七年”即亞他利雅篡位後第七年。“耶何耶大”是當時的大祭司,他的妻子就是亞哈謝王的妹妹,是把約阿施救出來的人。耶何耶大的“奮勇自強”,是來自於他對於神的話深信不疑。這裡的“百夫長”,就是護衛隊長;“與他們立約”,就是使他們宣誓效忠大衛的後裔。“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裡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為要擁立大衛的後裔作王。 【會眾在神殿裡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着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會眾在神殿裡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着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王的兒子”是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耶何耶大特別提到:“耶和華指着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意思就是,根據神在撒母耳記下7:12-16里應許大衛的話,只有大衛的子孫才可作猶大王。“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你們當這樣行”,就是給了王室衛隊真正的任務。“安息日進班”是指在安息日輪值上班的王室衛隊;“三分之一”是指上班之三隊中的一隊。“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就是把守聖殿的門。“三分之一要在王宮”,就是監視並防備亞她利雅。“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基址門”是王宮通向聖殿的那個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除了值班的祭司和利未人,誰都不可進聖殿,因為祭司和利未人是侍奉神的人,他們可以進去。百姓一定要遵守神的規定留在外面。“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是為了防範並保護幼王的生命安全。“凡擅入殿宇的”,就是誰想擅自進入聖殿的,“必當治死”,就是處死不留活口。“王出入的時候”,是指幼王在眾人面前出現的時候,特別指在登基儀式時。“你們當跟隨他”,就是緊隨在王的身邊,作貼身保護。雖然亞她利雅已經統治了六年(22:12),但即使在黑暗的日子裡,神不但保留、也堅固了祭司耶何耶大和這些與他同心的人,忠心的跟隨神。 【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祭司耶何耶大便將神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裡,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耶何耶大特意把登基儀式安排在安息日,並且“不許他們下班”,這樣,五隊護衛兵當天全部在場,既把守了王宮,也護衛了聖殿和新王。“祭司耶何耶大便將神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裡,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大衛王的槍”,是指大衛本人用過的槍,代表大衛王的權柄,而不是當作兵器來使用。“壇”指燔祭壇,正對着聖殿的門廊;“殿右”指聖殿的南邊;“殿左”指聖殿的北邊;“站在王子的四圍”,就是將幼王團團圍住,防止任何不相干的人接近。“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戴上冠冕”是加冕典禮中的最重要程序,代錶王的地位和權柄。“律法書”就是神吩咐以色列王登基時當抄錄的“律法書”(申17:18-20),約阿施接受“律法書”,代表他要照着神的吩咐來治理百姓。“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就是立他作王。這時通國一片歡樂說:“願王萬歲!” 【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裡,進耶和華的殿,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裡把她殺了。】“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裡,進耶和華的殿”,因王宮就在聖殿的隔壁,所以亞她利雅很容易就“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於是亞她利雅進殿察看為何百姓有歡呼聲,卻“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柱旁”是殿廊前的兩根銅柱,一根叫雅斤,另一根叫波阿斯(王上7:21)。“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撕裂衣服”是悲傷和憤怒的表示;“反了”意思是背叛了。這時“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耶何耶大吩咐人將亞她利雅殺死,但“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因不可讓神的殿被玷污。“馬門”,指馬匹出入王宮的地方。所以眾人等到亞她利雅離開聖殿、進入王宮,才將她處死,亞她利雅終於受到她應得的結局。而耶何耶大剷除南國亞哈家的餘孽,是執行神的審判。 【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又率領百夫長和貴胄,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在王宮那裡用刀殺了。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方七歲。】“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作王的人首先必須接受神的權柄,願意“作耶和華的民”,才能為神作王,在神的百姓中間顯出神的權柄。“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巴力廟”和“巴力的祭司”,是指約蘭、亞哈謝或亞她利雅統治期間,在耶路撒冷城中建立的巴力廟和設立的巴力祭司。現在耶何耶大拆毀巴力廟,打碎巴力像,殺死巴力的祭司,就是想要消滅巴力敬拜對猶大國的影響。“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聖殿本來應該是有人看守的,可能在亞她利雅執政期間被撤除,現在由祭司耶何耶大重新“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耶何耶大又恢復猶大老百姓對耶和華神的敬拜,“給耶和華獻燔祭”。“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又率領百夫長和貴胄,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聖殿的聖潔不容許再被輕視,守門的人將不潔淨的人拒諸門外。約阿施就被帶進王宮,神讓大衛的子孫再次坐在猶大的國位上。“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表示耶路撒冷城在新王的統治下顯得平靜安穩。“眾人已將亞她利雅在王宮那裡用刀殺了。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方七歲”。由此可以看到,神的權力在亞他利雅之上!而耶何耶大之所以能奮勇自強,是因為他堅信神的應許,因此他能扶持和膏立新王,這給我們作了很好的榜樣。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效法耶何耶大對神堅定不移的信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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