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23: 1-17】【約伯回答說: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在約伯記第二十三章中記載了,約伯回答以利法。因以利法指控約伯是大罪人,所以約伯要將他的案件向神陳明,因神知道他所行的路;而當約伯知道神的定旨不會更改時,他心驚惶。本章首先說到:【約伯回答說: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台前!我就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我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祂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祂必理會我。在祂那裡正直人可以與祂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約伯回答說: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約伯的意思是,他的朋友把他的哀告看成對神的“悖逆”,而他所受的責罰超過比我哀哼的言語還要沉重。因以利法指控約伯是大罪人,使他真是有口難辯,於是他說:“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台前!我就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我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約伯不再與他的朋友做任何的辯論,他要到神的面前陳明,辯駁。神必然明白他要訴說的話,而他也會明白神要告訴他的話。“祂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祂必理會我。在祂那裡正直人可以與祂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約伯確信自己“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他更不害怕自己會被定罪,因為他始終堅信自己“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6:10),確信“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只是,我往前行,祂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祂。祂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祂。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只是,我往前行,祂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祂。祂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祂”。約伯在此是說神好像隱藏了,並沒有與他同行。但約伯在朋友攻擊、神向他隱藏的痛苦之中,仍然堅信“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這是約伯信心的宣告!“祂知道我所行的路”,這“路”是約伯所行的路,但更是神所安排的。約伯從苦難中又發現,他是神所寶貴的“精金”,因為只有貴重的金銀,才需要經過火的“試煉”!因此神在約伯身上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借着“試煉”把他“煉成精金”!“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約伯在苦難中,即便神好像沒有與他同行,但他的腳仍然在“追隨祂的步履”,“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約伯即便是遭遇了如此無法解釋的苦難,但他對神的信心仍然不減,口裡仍然是敬畏神的話語,他看重神超過一切。 【只是祂心志已定,誰能使祂轉意呢?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祂還有許多。所以我在祂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祂。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只是祂心志已定,誰能使祂轉意呢?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祂還有許多”。“祂心志已定”,是指神的計劃是不會改變的,因此約伯相信“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所以我在祂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祂。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約伯在神面前很驚惶,懼怕,喪膽,不是因為在他身上的患難和黑暗,也不是侵入他內心的攻擊和陰影,而是他覺得這一切似乎是神出手攻擊他,其中的原因,他百思不解。為什麼神要如此對待他?他也不知道這樣的患難還要持續多久?約伯害怕他無法再支撐下去。由此可見,約伯看重的是在神眼中的自己,是否遵行神的道,是否能承受神的試煉。約伯對神的信心可謂是人類所能做的極限,在那樣的患難下,約伯仍然不離棄神,仍然謹守神的話語,這要有多大的信心和順服才能做到啊!很多時候我們不明白,為什麼神會允許患難臨到我們,願我們都要學習約伯的信心,即便在遭遇這一切的時候,仍然看重神口中的話語勝過一切,仍然仰望神,仍然相信神在我們身上有祂自己的時間和計劃,不是我們能夠看見的。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無完全相信和順服神,因為知道神掌管我們的生命,神的權能勝過一切!阿們! www.biblestudy-xbss.com 聖經分卷分章註解 霞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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