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裁決,把是否允許墮胎的權力交給各州之後,已有13個州立法限制墮胎,預計不久會增至20幾個州。
但這對於一個沒有戶籍制、遷徙自由的國家來說,只要有一個州允許墮胎,再多的州限制墮胎,也是阻止不了的。因為打算墮胎的孕婦,可以當作一次旅遊,自由自在地前往允許墮胎的州做墮胎手術,說白了也就是一張往返機票的事。
所以,墮胎的實際決定權依然在孕婦手中。
【法律管不了孕婦的想不想墮胎的思想,唯一能控制的是錢的流向】
上周在古林風博主那留過一個帖子,提到避孕器械與避孕藥行業股市看好。
果不其然。避孕藥股瘋漲240%。現在很多州開始囤積避孕藥。
我一直說,法律管不了孕婦的想不想墮胎的思想,唯一能控制的是錢的流向。最終結果是富家女隨意,而窮人則是兩難,跨州墮胎肯定支付不起,而懷孕十月也是沉重經濟負擔。更不必說養育孩子了。
沒考慮到這些方面的障礙。如沒有更好的辦法,就只好遷徙了。
【因為打算墮胎的孕婦,可以當作一次旅遊,自由自在地前往允許墮胎的州做墮胎手術,說白了也就是一張往返機票的事。】
何止機票呀?手術費用呢?一般這種手術要1千多美元。還不算檢查費。你如果在加州、紐約等,你的私人保險或政府對低收入人群的保險可以cover。
最近加州州長針對聯邦法院的這個裁決,簽署了SB245(墮胎無障礙法)。你若是德州來,到加州做手術,加州能為你買單嗎?
美國這方面的統計數據是,做流產最多的人群是有色人種。而且是低收入的有色人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