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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投毒案——童話天使,謊言大師 2016-04-14 11:09:11


清華投毒案——童話天使,謊言大師

風景會因為回眸而美麗;而真相會因為回顧而清晰。貝志城與朱令的關係,在朱令出事之前的那一段怎麼編都沒有問題。可以說上大學後三年不相往來。也可以說偶然路遇會寒暄幾句。說朱令就是他心目中的女神,也都不是問題。問題就出在朱令中毒之後,貝志城最開始是怎麼介入的。求救信是怎麼寫出來的。鉈中毒的診斷是怎麼得出來的。最後鉈中毒診斷已經確立之後貝志城到朱令宿舍又有何貴幹。朱令物品的失竊與誰有關。“咖啡杯事件”的來龍去脈。貝志城以“一毛不拔大師”發表的朱令案文章《現實不是童話》為這些問題留下了洞察真相的破綻。

第一個破綻,神秘“同學”。

在本文中除了貝的母親、女友之外,其餘所有出場人物均有名字,均有具體出場時間,均有出場理由。可以為貝提供不在場證明,或者為貝提供做某個時期的行事理由證明。

沒有名字的人是文首的“一個同學”。這個同學的出場非常奇怪,他初次出場,他對貝說了朱令的初次病狀。但是貝對此無動於衷,這個同學的第二次出場,叫貝去看朱令,而且口吻非常奇怪(你是不是去看看朱令,她好像不行了)

如果貝和朱已經如貝說的,初中畢業到大3的六年間只見了一面(朱令毒發前),常理來說,是沒什麼交情了,為何這個同學的口吻似乎是直指你(貝)對朱負有某種責任的樣子?(常理來說,作為普通同學,應該口吻是“我們是不是應該一起去看看朱令,她好像不行了”)

這個同學第三次出場,是看完朱令的病體之後,跑出來對貝說(貝志城,你一定盡力想想辦法)。為什麼這個同學再次毫無理由地代表朱家表現出對貝的信任和託付感?

這個同學到底存不存在?還是只是貝志成的某個分裂人格?為什麼整篇口供前後左右所有人都有名字,就是這個語氣口吻怪異,不斷提醒讓貝關注朱令的“同學”沒有名字?

上面這段文字來自網名為“一個真正老刑警”寫的《事出反常便為妖》。在這篇文章中,作者以自己警察工作的經歷指出“嫌疑人”、“竊聽器”、“打死了裝麻袋再放出去”等等說法,在1995年的工作環境下根本就不可能出現。那時還不使用“嫌疑人”這個術語;那時的微型竊聽器工作時間不會超過一天;而聲稱要把“嫌疑對象”(當時的警方行話)打死等於有謀殺動機。也只有這位以刑警眼光觀察朱令案的人才第一個發現這個引導貝志城介入朱令案的關鍵“同學”沒有名字,不排除是貝志城的某個化身。

破綻之二,“照抄病歷”。

『於是我這樣開始了“這裡是中國北京大學,一個充滿自由民主夢想的地方,但是一個年輕的女孩正在死去,雖然中國最好的醫院協和醫院的醫生盡了最大的努力,還是不能診斷她是什麼疾病”,之後是照抄病歷。』

——貝志城《現實不是童話》

 

 

上一篇文章《清華投毒案——求救電郵,知情鐵證》,尼羅河指出貝志城從病歷中準確篩選了鉈中毒的臨床表現,天才地否定了協和醫院的診斷。毫不掩飾地宣稱朱令的病非常罕見,醫生們不知道朱令的病,無法做出診斷。而貝志城所謂“檢查結果不支持這個結論”,按臨床討論的行文慣例應該是對“檢查結果不排除這一診斷”。所謂“照抄”其實是貝志城信手拈來的謊言。而否定協和的診斷本身就是事先知情的鐵證。

破綻之三,“美國朋友”。

『找到一個美國朋友翻譯成地道的英語,我拿着它去學校和蔡全清一起去系裡的機房在四月十日周一晚上發出了這封求救郵件(當時是向兩個類似BBS的學術網絡UsenetBitnet所有跟醫學相關的群組發出的)』

——貝志城《現實不是童話》

方舟子和斯坦福大學博士,語言學和邏輯學教授石毓智指出貝志城起草的求救信是美國朋友翻譯的肯定是撒謊。因為那英語根本就不地道。充滿了簡單的詞彙、語法、表達方式的錯誤。方舟子認為執筆者就是貝志城本人。石毓智認為求救信和後來出現的白宮請願書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沒有明確肯定但是傾向於出自貝志城的手筆。

尼羅河同意他們的觀點。這封求救信肯定不是“美國朋友”翻譯的。但是兩位在誰是寫手的問題上看走了眼。他們高估了貝志城的英文寫作水平。要知道當時中國學生的英文水平如果沒有經過特別培訓還是很低的。當時的碩士研究生英語考試錄取線長期在50多分。而英語對中國學生最難的就是寫作。就以這封“求救信”為例。全文中最主要的是習慣用法錯誤,拼寫錯誤在其次,語法錯誤很少。相對於中國學生而言英語寫作水平是比較高的。

注意最後一段附言(有些轉載中沒有這段附言):“ Please foreword this message to  your freinds if you think they can helpus ,Thanks advanced!”。在語法中無論如何不會有用過去式(advanced)修飾名詞(thanks)的情況。邏輯上只能理解成主謂結構“多謝(thanks)登場(advanced)了”。即使沒有實際經驗,讀過英文小說也應該知道正確的表達方式是thanks in advance (謝謝在先了)。注意這裡還有一個常用詞的拼寫錯誤(freinds-/friendshelp us之間沒有空格。從這些低級錯誤判斷,這段話才是出自貝志城自己的手筆。關於這個問題,尼羅河在後續文章中會有進一步分析。

破綻之四,診斷回信。

『四月十日周一晚上發出了這封求救郵件(當時是向兩個類似BBS的學術網絡UsenetBitnet所有跟醫學相關的群組發出的),很快第一封郵件回來了,是個愛爾蘭人說他會為朱令祈禱,接着第二封,說懷疑是一種叫“thallium”中毒的病;然後是很多中國留學生回信驚訝地說沒想到中國也有Internet了,他們會幫忙把信轉發給他們周圍認識的醫生或者他們的導師。那天我頭一次感受到Internet的力量,看着郵件不斷在Unix綠終端屏幕上跳出,興奮的一直待到早上五點,才把受到的近百封郵件拷到軟盤上帶回宿舍。』

——貝志城《現實不是童話》

從臨床醫學角度看,醫生對於疑難病例不可能只下一個診斷,而是同時給出多個診斷,通過進一步的檢查治療和觀察進行鑑別診斷。有些時候這些診斷屬於同一種性質的疾病。有些時候是完全不同性質的疾病。當年直接參與朱令案遠程診斷的一位美國醫生在與尼羅河的通信中特別強調了對朱令診斷思路存在鑑別診斷過程,當各種診斷建議的郵件如潮水一般湧來時,鉈中毒的診斷根本就沒有浮出水面。

根據貝志城的原文,當天晚上收到的回覆郵件有近百份之多。就算第二份郵件就提到了鉈中毒,貝志城看到第三第四直到第近百份回信的時候又怎麼會知道第二份就是正確的診斷呢?他在不到35小時之後發出的第二份求救信怎麼就能提出誘導性的問題:是不是鉈中毒『Urgent!!! Need diagnostic advice for sick friend (?thallium poisoning)』。為什麼不問是不是播散性腦脊髓炎,是不是格林巴利,是不是紅斑狼瘡。對已經發現的上百份郵件的分析,這些診斷出現的頻率都高於鉈中毒。

破綻之五,離奇泄密。

『此時協和的醫生提醒朱令的父母,這多半是投毒,趕快報警。當時由於忙着救孩子,她的父母就給學校保衛科打了個電話,希望聯繫警方封鎖宿舍保護現場,保衛科干出了最離奇的事情,不僅沒報警,反而給朱令宿舍的同學打電話說現在確診是鉈中毒請你們把朱令的東西保管好。

朱令是兩次中毒,而清華的鉈鹽只在研究生班的一個課題組有過使用(不知道當時清華的證明是沒調查清楚還是怎麼回事),而本科生中只有朱令的一位同宿舍女生在這個課題組實習(本科生的這種實習就是製備實驗藥品,之後洗器具)。尤其是朱令第二次中毒前由於身體虛弱基本職能在宿舍和教室兩點一線活動,吃飯和喝水都靠宿舍同學打來。嫌疑在哪很明顯了,但由於保衛科的這個舉動一切證據都被破壞得乾乾淨淨。就在這五一期間,朱令宿舍的同學聲稱發生了失竊案,丟的居然主要是朱令所有的洗漱用品。』

——貝志城《現實不是童話》

這段文字如果不是親眼看到,尼羅河絕對不相信這是出自一個活人之手。因為它充滿了一種非人間才具有的險惡和詭異。但是有一個致命缺陷——不能見到陽世的光明,也就是事實、常識和邏輯。

首先,把朱令鉈中毒的消息告訴朱令同宿舍同學的究竟是誰。從三個獨立信息來源一致證明正是貝志城本人。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確診,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學來到我們宿舍告訴我們說朱令被確診為鉈中毒,他們收到太多的電郵回信,希望我們幫忙翻譯。——孫維《關於朱令案的一些傳言》(2006

我記得,因為缺少人手,有一個周末我去清華找她的同學增援,沒有人表現出興趣。相反,他們刻意保持距離。這種冷漠刺傷了我們。以後我們再也沒有和他們聯繫過。朱令宿舍她喝水的杯子充滿了鉈(我記得)。顯然她是被身邊的人所毒害。主要的嫌疑人是她的室友,雖然未被證實。——吳向軍《加拿大楓葉論壇文章》(200235日)

我和吳向軍跑到清華找朱令的同學求援希望翻譯一下郵件找出有用的信息,那是五一前的一個下午,我們聽說朱令所在的物化二班在上課我就先回來留下吳向軍在那裡等。——貝志誠《現實不是童話》(2012

而奇怪的是,貝志城明明知道朱令病因的真相涉及刑事案件,為什麼如此輕易透露出去。按他本人的說法,他去朱令宿舍是想要朱令的同學幫助翻譯郵件。他真的認為北京醫科大學畢業的醫生們英文比他們還差嗎?就算他真的如此誤判,他本人418日拿着翻譯好的郵件去找協和醫生無果而終的事情不會忘記吧。既然朱令的診斷已經明確,如果協和醫生們真的需要外國專家教他們如何治療,難道還需要等着看朱令的同學翻譯郵件嗎?

所以尼羅河才說這種事情活人是不太可能想出來的。因為這裡面謊言套着謊言。詭異疊着詭異。

第一層詭異,是貝志城自己去告訴朱令同學鉈中毒的事情,然後說是清華保衛科的人打電話告訴她們的。那麼清華保衛科打電話告訴朱令同學鉈中毒的事情貝志城又是如何知道的呢?如果這件事是清華保衛科的人或者朱令宿舍的人說的,不應該只有貝志城知道。如果不是他們說出來的,唯一可能就只能是貝志城自己告訴他自己了。這個邏輯與《天妒紅顏》作者“聽說”的邏輯如出一轍。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如果真的是“天一線”從清華同學那裡聽說的,其他人也可以聽到而且轉述。如果只有“天一線”自己聽說,唯一的可能就是聽他自己說的。

20年之後的今天,我們無法查證清華保衛科有沒有人給朱令同學打電話泄密,但是可以肯定貝志城自己告訴了朱令的同學鉈中毒的消息。

然而更為詭異的是貝志城把朱令鉈中毒的消息第一時間告訴朱令同宿舍同學的真正動機是什麼。所謂請朱令同學幫助翻譯明顯只是一個經不起推敲的藉口。協和的醫生們不需要,即使翻譯了人家也不會看。貝志城的真正的目的是設局,為日後的系統性栽贓誣陷埋下伏筆。也就是貝志城知道朱令的生活用品中有投毒證據必須偷走。而偷竊的最佳時間就是在即將到來的五一長假。選擇在五一長假前一天告訴朱令宿舍的同學鉈中毒,就埋下了一個合理的動機。最後再把投毒和盜竊證據的指控全部強加在朱令宿舍同學的身上。這也就是這篇文章要告訴公眾的:

『但由於保衛科的這個舉動一切證據都被破壞得乾乾淨淨。就在這五一期間,朱令宿舍的同學聲稱發生了失竊案,丟的居然主要是朱令所有的洗漱用品。』——貝志城《現實不是童話》

雖然貝志城沒有明文指控。誰都可以看出這裡面的邏輯:投毒人就在朱令身邊,保衛科的離奇泄密讓她們偷走了投毒證據。

但是貝志城的鬼魅邏輯在人世間是無法成立的。“如果投毒的真是朱令宿舍同學,她們不需要盜竊。因為當時朱令的物品並沒有人來查點封存,更不可能第一次沒偷到還要冒險去再偷第二次已經封存的東西。

破綻之六,杯子戲法。

『後來警方在五月七日立案,再去搜查拉出嫌疑人的箱子,從邊上滾出了朱令的水杯』

——貝志城《現實不是童話》

朱令的咖啡杯究竟是從孫維的箱子邊上滾出來還是從孫維的箱子裡面翻出來。貝志城有兩套說法。最早是在2005/2006年天涯發文。朱令的杯子從孫維的箱子裡翻出。十年來的互聯網文獻證明這種說法的最早也是唯一的來源就是來自貝志城。從來沒有得到其他獨立消息來源的支持。

五年之後貝志城 終於承認朱令的杯子從孫維的箱子裡翻出是撒謊。既然杯子不在孫維的箱子裡而是在箱子外,孫維從來沒有把朱令的杯子洗淨珍藏。更不會把自己從來沒有作過的事情告訴貝志城。所以貝志城撒謊是肯定的。但是事情沒有那麼簡單。貝志城把朱令母親和老公安也拉了進來。老公安已經去世。朱令母親既沒有支持貝志城也沒有否認。當然這個一度轟動的“咖啡杯事件”最大可能從頭到尾都是貝志城一個人編造的,因為老公安和朱令母親都沒有理由誣陷孫維。不論第一個撒謊的人究竟是誰。杯子戲法已經成為成為清華投毒案的謊言經典,永遠不可能從互聯網空間裡抹掉。

『朱令的杯子在床下孫維的箱子中翻出。這個事實我第一次得知是1998年,朱令的母親親口所說。消息來源是市公安局的一位離休幹部。為朱家世交。』

——貝志城《關於朱令事件的幾點說明》200613

『關於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結果是在孫維床下的箱子裡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徹底清洗過。孫維的解釋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髒了,所以就給洗了,然後怕在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裡保管。』

——貝志城《關於朱令事件的聲明》(跟帖)20051231

貝志城在朱令案問題上撒謊已經到了隨心所欲,旁若無人的地步。或者出言無據,或者查無實證。或者違背邏輯,或者超越常識。這些特徵已經成為清華投毒案兇手嫌犯謊言的標誌。比如“清華傳言朱令中毒是因為他爸爸走私鉈,不小心沾染的。謠言的來源最後查到了,確定為孫維所為”;“據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開始就傳喚過她很多次。”;“經公安部調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後,孫維本人承認了她實施了對朱令下毒----”。甚至發展到喪心病狂的程度——“朱令製造噪音,擾人休息,歧視外地人出口傷人被同學集體毒殘。”。

作為謊言的受害者孫維所能夠作的也不過是表達憤怒而已,沒有人能夠證明自己從來沒有說過什麼話。而表達憤怒也就足矣,因為舉證的責任並不在孫維。貝志城們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用毫無真憑實據的胡說八道把孫維打入死牢。從司法角度而言,騙與不騙,貝志城及吳今朱令案真兇毒手的命運都不會改變。

根據朱令父親從公安14處得到的消息,警方已經掌握99%的證據鎖定真兇。等到前核心御賜的鐵卷丹書過期作廢的時候,貝志城們自然會親自告訴大家童話中翻譯求救信的“美國朋友”究竟是誰,三番五次把朱令的命運託付給貝志城的人又是誰。也許貝志城不過是想借朱令案證明一個真理:群眾有多愚昧,邪惡就有多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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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藍色尼羅河 留言時間:2016-04-14 19:45:40
<p><span style="font-family: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 helvetica; white-space: normal; font-size: 14px;">有人說貝志城對朱令鉈中毒的先知先覺是因為知道協和曾經有醫生考慮過鉈中毒。這個說法兩年前也有人提出過。那麼我們就根據貝志城自己寫的《現實不是童話》考證一下他究竟是在什麼時間知道協和方面曾經考慮過鉈中毒。<br/>『<span style="font-family: Tahoma, Arial, Helvetica, STHeiti; line-height: 25.2px;">大概也就在13、4號,我們有了一定的郵件積累,上面猜測了各種可能也提了一些檢查建議(說實在的,我們幾乎看不懂)。我給朱令的父親打了電話,其他情節記得不是很清楚,就是記得我怯生生地提到鉈中毒這個可能時,他輕輕的笑了,說這個可能協和早考慮了,已經排除了。</span>』<br/></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 helvetica; white-space: normal;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1px;">這是第一個時間點。</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 helvetica; white-space: normal; font-size: 14px;">貝志城在發出求救信後三天(這個時間與央視電視片貝志城的說法有矛盾。電視片中所說是星期一晚上發信,星期三(12號)打電話給朱令父親)。朱令父親回答“協和早考慮了”,這裡的協和可以是指協和神經科李主任。也可以是指協和神經科其他醫生。<br/>『<span style="font-family: Tahoma, Arial, Helvetica, STHeiti; line-height: 25.2px;">之後我們才聽到,協和神經內科的主任曾經懷疑過,但一方面因為朱令是被人在94年12月和95年3月兩次投毒,出現兩次症狀高峰,想不到這點的會認為不符合一般中毒症狀。另一方面清華寫來書面證明說明清華沒有鉈鹽,加上醫院沒有設備就排除了這一可能性。』<br/>這是第二個時間點。這裡的之後是什麼之後。按照原文,在此之前發生的事情</span></span><span style="white-space: normal; font-family: Tahoma, Arial, Helvetica, STHeiti;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2px;">的時間次序如下:<br/>『<span style="line-height: 25.2px;">應該在15、6日,我們將朱令父親那裡聽來的答覆和找到的醫院的一些診斷說明翻譯成半通不通的英文發了出去。』<br/>『<span style="line-height: 25.2px;">這時大概是20號的樣子,我被轉達了這個電話後只能再次給朱令的父親打電話,詢問協和到底是依據什麼排除的鉈中毒,強調那位紐約客的質疑。</span>』</span><br/>『<span style="line-height: 25.2px;">28號中午,我正送女朋友去機場參加她的工作實習,呼機響了,打電話過去是朱令的父親</span>』<br/>『<span style="line-height: 25.2px;">之後連着兩天我們宿舍的同學基本上每天工作20小時</span>』<br/>『<span style="line-height: 25.2px;">之後我們才聽到,協和神經內科的主任曾經懷疑過,</span>』<br/>『<span style="line-height: 25.2px;">此時協和的醫生提醒朱令的父母,這多半是投毒,趕快報警。</span>』<br/>第二個時間點貝志城知道協和李主任曾經懷疑過。</span><span style="white-space: normal; font-family: Tahoma, Arial, Helvetica, STHeiti;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2px;">根據前後文,</span><span style="white-space: normal; font-family: Tahoma, Arial, Helvetica, STHeiti;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2px;">這個時間是在協和已經確診鉈中毒之後。從後文的時間交代表明這個時候協和醫生已經告訴朱令父親要他報警。<br/><strong>結論:根據貝志城本人的回憶。他在給朱令父親打電話之前不知道協和曾經考慮過鉈中毒。</strong></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 helvetica; white-space: normal; font-size: 14px;"><span style="font-family: Tahoma, Arial, Helvetica, STHeiti; line-height: 25.2px;"><br/><strong></strong></span><strong></strong></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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