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關稅政策與三權分立
美國是個實行立法(國會)、行政(總統)、司法(法院)三權分立的國家。民選總統只能在憲法和國會立法的框架內行使行政權力。總統沒有超憲法的權力。 1803 年的 Marbury v. Madison 確立了司法審查原則:法院有權宣布行政行為或法律違憲。這使法院成為限制行政和立法越權的重要機制。 法院的審查包括二個方面:程序與實質審查 • 法院通常依據《行政程序法》(APA)審查行政命令是否合法、合理。 • 如果行政決定缺乏合理解釋、超越授權或侵犯憲法權利,法院都有權撤銷。 聯邦巡迴法院(Federal Circuit,即聯邦上訴法院)在2025年8月29日作出裁決,認定特朗普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實施的多數全球性關稅缺乏國會授權,是違法的(7 比 4 裁定) 。該裁定暫緩至2025年10月14日生效,給予政府時間向美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申請覆審 。預計最高法院會在2026年上半年作出最終判決。 特朗普的全球關稅政策是他執政的基石。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判將對全球貿易產生重大影響,故而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 截至目前(2025年9月),美國最高法院共有9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約翰·G·羅伯茨 (John G. Roberts, Jr.),及其他八位大法官。 • 副席大法官(Associate Justices):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 Alito, Jr.)、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伊蓮娜·卡根(Elena Kagan)、尼爾·戈薩奇(Neil M. Gorsuch)、布雷特·卡瓦諾(Brett M. Kavanaugh)、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 。 九位大法官中: • 保守派成員占多數(大約6人)。 • 有3位由特朗普提名(Barrett、Gorsuch、Kavanaugh);1位由拜登提名(Jackson);羅伯茨、Thomas、Alito屬傳統保守;卡根與索托馬約爾屬偏自由派 。 聯邦巡迴法院的裁定是:IEEPA 可“regulate importation”,但並不包括徵收關稅,後者是屬於“徵稅權”,僅歸國會所有。法院強調IEEPA 不含明確有關稅授權、程序限制或條款,因此總裁此舉超出行政權範圍 。 現在人們關注的是:最高法院將如何審理? • 特朗普政府已請求加速審理(expedited review),希望扭轉裁決 。 • 若最高法院受理此案(grant certiorari),最終裁決應落在2026年上半年。 9位大法官在案件中的可能角力 保守派多數為特朗普政府提供一定優勢。 但該案涉及憲政“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和三權分立核心原則,最高法院是否支持行政擴權存在較大懸念 。 屆時,大法官們將圍繞:國會是否明確授權總統徵稅這一憲制邊界問題進行裁定。極有可能發生激烈論辯與分歧投票。 這是一場行政權力與司法審查權之間的博弈。特朗普對於行政權力擴張的執念能否實現?無論如何,最高法院的判決都將是教科書級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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